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李炽买来了盒饭。
他自己的和陈博闻的那份儿,要明显地丰盛许多。
陈博闻问:“你小子,要超支了啊。”
李炽笑道:“是我请客陈哥。”
沈千越是右手被铐着,他不是左撇子,行动自然困难起来,李炽冷眼看着他。
他的盒饭里,是一份极普通的西红柿炒蛋。
那西红柿似乎还不太熟,切得很大块儿,红里浑着青色。鸡蛋几乎看不到。沈千越慢慢地用筷子拣了放进嘴里。有些笨拙,却不见狼狈。
显而易见,他来自一个家教极好的家庭,吃饭时几乎没有声音。
李炽看他半天忽然道:“这么酸的东西也能吃得下去,害喜了?”
陈博闻暗暗伸脚咚地踢了他一下。
那个男孩却抬起头来,看着李炽。明净的眼光,无波无澜,象月光下静静的湖面。
突然,他笑了一下。
清浅的,善意却疏远的笑,春风拂柳一般。就象是一个宽和的人,不与那淘气的小孩子一般见识的笑容。而那个淘气的小孩子,就是李炽。
李炽越发地不自在起来,身上的燥热一层层涌上来。恶声恶气地喝道:“看什么看!”
沈千越低下头去,单手把没有吃完的饭收拾好。他做得很慢,不急不徐的。然后说:“我吃好了。请慢用。”
第3章你真的想知道?
沈千越说:请慢用。
把陈博闻与李炽都说愣住了。两人对视一眼,李炽半块排骨含在嘴边,半天才咽下去。
倒是那个说话的人,看着窗玻璃,静静地出着神。
那玻璃外是沉黑的夜色,染得那片透明墨玉似的光洁,反映着小小车箱内的一切。沈千越的目光,却似穿透了这一切,看进那深浓的黑暗里。
时间到了十点多钟,很快车箱内就要熄灯了。陈博闻站起身,替沈千越解开手铐,让他脱下外套,在窄小的铁床上躺下,盖好毛毯,然后准备将他的右手重新铐上。这时他注意到沈千越的右手手腕已经红肿一片,衬着他白皙的皮肤非常的醒目,沈千越将手腕转动了两下,微微皱了皱眉,再顺从地将手伸到陈博闻面前。
陈博闻俯身看着他,离得近,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清朗的光泽让陈博闻有片刻的失神,想了想,陈博闻将他的左手铐在了床栏上。
在他抬起身的瞬间,他听见沈千越低低地说:“谢谢。”
黑暗里,三个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陈博闻自然还是想着与佳敏的事。想着想着,却分了神。想起那个睡在对面的男孩刚才很低的那一句谢谢,不过半天的功夫,但是陈博闻承认,这个男孩的确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意外。
李炽想到,自己是第一次与一个真正的同性恋同处一室,在这以前,同性恋这三个字,对与他而言,不过是一个存在于纸面上的遥远的词汇,并不具实际的意义。李炽喜欢女性,甚至可以说热爱女性。他迷恋她们柔软的身体曲线,或甜腻或清雅的脂粉气息,还有她们说话的腔调,薄怒微嗔时的风情,他这样样貌的年青男孩,虽说上的是警校,但是从来也不缺乏与女性接触相处的机会与经历,他有过数次多年的恋爱经验,他与两三位女性有过肉体的关系,他喜欢这样的体验,乐于为女性鞍前马后地服务,他实实在在地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不喜欢女人这种美妙奇特的生物,而去喜欢与自身一样硬棒棒,有着同样身体构造的同性。他以为这样的人,一定一望而知有着别样的外表,恶心的,造作的,怪异的,变态的。但是,这个沈千越,却真的叫他迷惑。他外表干净清爽,举止文雅有致,没有丝毫的妖异之处,甚至比他大多数的朋友都更象一个谦谦君子,这种认知上的强烈反差,让他的感觉异样的灵敏起来。他没有发觉,其实自己对沈千越的好奇已经让他淡忘了他其实首先是他的犯人这回事。他在黑暗中仔细地去辨认沈千越的呼吸,大睁了眼,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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