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忒斯特与诺尔“肌肤相接”最久的一次。
他先是在扭曲盘绕的龙角里找了个安稳地方,香甜地睡了一会儿。又顺着诺尔的爪子爬下去,用魔法按压,缓解龙巫妖爪子发麻的症状。
在醒着的时候,两人的心灵感应就没断过——一个劲儿朝前飞太无聊,在这个没有电子榨菜的世界,诺尔相当需要交流。
于是疯修士把自己长年累月的案子都翻了出来,来了个凶手版的罪案解说。
【……格拉格子爵男女不忌,喜欢狩猎长得漂亮的年轻人。】
忒斯特兴致勃勃地趴在龙嘴上,朝诺尔巨大的青色眼瞳比划着。
【他意识到上当的前一秒,还想抓我的手呢——我往袖口塞了只死人手,手套裹严实,他用力一扯,直接把它扯了下来!尸手断面全是金线。当时他的表情特别精彩,可惜我没有记录晶石。】
【我给他做了“贞洁的帕特里夏”的造型,圆心城的神殿主教一出门,就瞧见了穿白色长裙、头戴花环的老子爵……哈哈,主教当时的脸和橄榄皮一个颜色。】
【你从没被发现过?】
诺尔不愿意想象女装老色鬼,迅速换了话题。
忒斯特刚开始做疯修士的时候,只有十几岁,很难想象他一上来就那么娴熟。
【真是残忍的问题。】
刚才还兴高采烈的某人萎靡下来,他翻了个身,大字形躺在龙嘴上。
【您以为我为什么那么讨厌佩因特?】
【他抓住过你?快讲讲。】诺尔有些吃惊,据他所知,那会儿佩因特已经不是教皇了。
既然亲爱的神点了单,忒斯特只好不情不愿地叙述了一番——
当年疯修士还不到十八岁,确实是初出茅庐的年岁。他犯案频率不高,受害者又少,无论是神殿还是教会,都没摸出他挑选受害者的标准。
他杀的第三个目标,有个不知情的贵妇情人。贵妇在知道情人被杀后,重金委托了漂流佣兵团。
【……别看佩因特那家伙笑眯眯的,肚子里坏水多了去。当然,现在的我无所谓,当年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忒斯特非常不爽地表示,【他调查了整整大半年,在我要对第四个目标出手的时候,他发现了我——我顶替了目标宅邸里的女仆,他装成了宅邸园丁,比我潜入得都要早。】
【女仆。】诺尔一秒抓住重点。
【没办法,铁笼里不见天日,不朽教堂的伙食也实在不怎么样。】
忒斯特本人很无所谓地撇撇嘴,【当年我个头还不到一米七,身体不够结实。要是扮成男仆,容易引人怀疑。】
【他还是发现了你。】
【是啊,好在那家伙自己也做了调查,发现我的第四个目标不简单。佩因特撞见我的时候,我正在目标的祭祀密室料理尸体。】
诺尔听得认真,差点忘记扑扇翅膀:【然后呢?】
【然后那家伙打
开门,瞧见了室内的景象。他“哇”了声,丢下一句“打扰啦”,自个儿把门关上了。我差点没反应过来,金线都忘了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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