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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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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需要拍最后几套,谢清歌把这套换下来。还有一套就可以拍完。最后一套是类似浅交领的印花丝棉长裙,几何印花,明明看上去都市极了,时尚极了,连宋良辰自己都怀疑这东西能不能在店里上架。不过,等谢清歌穿上时,宋良辰就大大松了口气。印花再怎么充满现代都市的时尚气息。在裁剪和款式的强大作用下,也充满了古雅的韵味。

腰的两侧各有二十二个风琴褶,前后两片则是普通的碎褶。丝棉面料本身有点筋骨,但整体又是柔软的,穿上去后略蓬,但并不会过于夸张。反而有几分古典淑女息——这种气息,可以是中式的。也可以是西式的,它有点像上个世纪初欧洲常见的连衣裙样式,上身服帖,下身蓬松柔软。

宋良辰拍几张后。灵光一闪,拿了件纯白小西服来,叫谢清歌换了白色高跟鞋。再配个柠黄手包,把头发梳在脑后别个水钻满嵌的山茶花发卡。连妆容都不用换就活脱脱是一个ol女郎。宋良辰满意不已,又想起了工作室第一期的时装主题——这是让你随时穿着,都可以去向任何地方的战衣,不止于日常,不拘于礼服。

“这就是我要的,这就是我要的。”宋良辰开的工作室一直以来的设计理念就只有一条:不止于日常,不拘于礼服,是一件随时穿上随时可以去任何地方的战衣。

“什么?”谢清歌有点不太明白时装设计师们的思路。

“一件你去哪里穿着它都不会突兀的衣服,清歌觉得它能做到吗?”宋良辰指指她身上的衣服。

“啊,你是说这个,当然,这件连衣裙完全做到了,剪裁也舒服,我觉得就是穿着在家里趴沙发上都一样美美的。”谢清歌刚刚已经试过了,从玻璃窗里她完全可以看到,身上这件连衣裙是件多么扎实的“神器”,就是穿上在沙发上打滚,都好看得一塌糊涂。不像有些衣服,穿着好看,但万不能穿上打滚,更不会兼具如家居服一样的舒适。

“谢谢,送你了。”宋良辰心情大好,看了看相机里今天拍的照片,对谢清歌说:“这期拍完了,下期要等秋末来拍冬季款,就是冬季款有点麻烦,我还没想好要怎么做。”

“这才初夏啊姐姐,冬天还远着呢,慢慢想。”

“一个合格的时装设计师应该在春天就想好冬天要做什么。”宋良辰说着把衣服器材都收好,跟谢清歌手挽手回家去,压根没注意到林子边不知什么时候在道路旁多了辆车。别墅区车不算多,不过偶尔会有山下的单元楼住户开着车过来这边看风景散步,所以宋良辰和谢清歌甚至都没多看一眼那辆挂着本市车牌的车。

叶峋并没有随着宋良辰和谢清歌发动车子,他刚才过来时,已经去看过29号别墅,甚至看到了正被保姆带着在院子里的海盗船里玩耍的小叶泽,以及那个在似乎在那张夕阳背景里出现过的小女孩。小女孩比叶泽还大一点,叶峋刚才猜想应该是邻居家的孩子,现在叶峋确定应该是谢清歌的孩子,母女两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等了大约一刻钟,叶峋才发动车子把车停在29号楼不远处,这里有划好的停车位,他把车停在这里并不会引起怀疑和多余的警惕。而且,这里也很好观察宋良辰和叶泽,因为正好对着一侧的落地玻璃墙,宋良辰和谢清歌一进厅里,叶峋就看到两人一人抱一个孩子,不久谢清歌就抱着孩子走出来,然后又进了另一边的门——原来既是邻居家孩子,也是模特的孩子。

这时候,天一点点暗下来,黄昏的光在林中撒着层层光斑,客厅里并没有开灯,不知道宋良辰和叶泽去了哪里,或许是这边看不到的院子里,又或者是其他地方。正在叶峋想接下来怎么解决晚饭和住宿问题时,29号楼的右侧的门打开,一个软软的小团子从里边摇摇晃晃地蹦出来,后边跟着拎着水壶和简易小包的宋良辰。

小团子在前面半走半跑,宋良辰在后边喊:“别跑那么快,先回来背上你的水壶。”

“妈妈背,宝宝累。”

宋良辰多想喷儿子一脸唾沫星子,背个一百来毫升的水壶你这小破孩能累到哪去,就是嫌跑起来不方便而已。嘁,就是为了不让你跑那么快才叫你挂水壶的,宋良辰强把水壶挂叶泽脖子上,叶泽有些不情原,却无奈人小没力气,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最终挂着个水壶慢下步子来。

“还有,叶泽,咱能不自称宝宝吗?”说多少次都没用,这得怪阿姨,说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乖宝宝,说得多后,叶泽就坚定自称“宝宝”,宋良辰再纠正他都不改。就死不悔改,坚持固我这点来说,真不亏了叶峋贡献的那半基因。

宋良辰怎么想就怎么说了,反正没别人,而且叶泽也听不懂。

离得很近,听了满耳朵的叶峋:……

那,如果我愿意改,你是不是就肯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四五章如水火,似冰霜

夕阳如同这世间最妙的一只手,细细描画,巧巧渲染,将寻常山景映衬得似画卷与诗行,漆黑的柏油路也被金芒铺满,道路尽头仿有天国矗立前方。小团子背着水壶像携千斤重担一般,小心翼翼捧在胸前,脚步到底还是慢下来,道路边的行道树上正开着花朵,如芙蓉似杜鹃,自有幽香弥漫,花树下是或紫或白的鸢尾。小团子走着走着就被夕阳下如锦带一般的花朵所吸引,走到路旁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与花朵对视,远远看去如鸢尾中的一朵洁白。

“妈妈,花。”叶泽指着这两天才彻底盛开,烂漫成锦的鸢罗对宋良辰喊起来,似乎被开得极好的花朵愉悦了一般,笑得眼中两汪湖水染上霞波。

“嗯,它叫鸢罗,我们听过《致爱丽丝》,还记得吗?鸢罗英文名也叫iris,不过它们只是读音相同。”宋良辰说着叫叶泽低头闻了一下,鸢罗的香十分清淡,宋良辰自己闻着只有股嫩花瓣的气味,但小孩子应该会对香气更敏感一些。

叶泽闻着闻着,整张脸一下子就亮了,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物一样,尤其闪闪发亮的双眼更是落满星辰:“甜。”

宋良辰用过加入了鸢尾的香水,也没感觉出来它有什么特殊的香气,倒是被叶泽一说忽然想起来,带鸢尾香的香水都有一股粉甜粉甜的气息:“诶,别吃别吃,这又不是糖。”

对于这个已经学会四处找东西自己投喂自己的小家伙,真是一眼都不能塌,一不留神他就能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往嘴里塞。幸好这边小区的树木都是经过筛选的,只要不去原生的林地里。像夹竹桃、天南星之类的有毒植物都没有。好在她拦得快,要不叶泽小朋友的食谱上,又多了一味鸢尾花。

“不好吃。”

“就不该给你做酥炸花片,现在看见花就想吃,要记住,不是每种花都能吃,有些花吃了会生病会痛。还记得上次去医院打针吗。很痛的对不对。如果看见什么都要吃的话,就会经常要去医院打针。”宋良辰说完又尽量用叶泽能听明白的话重复一遍,见叶泽认真的点头。她才牵着叶泽继续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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