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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他不懂叶潇为什么要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苦恼,他觉得很有意思。周小史一千多年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可是对人的感情,他却似乎天生缺少那样的敏感,也许这是因为他被修玥保护地太好了,没有机会去了解人性。
他十五之前虽然为父亲所不喜,但他那时不过是一个懵懂孩童,还什么都不懂。而且实际上他和没见过几次面的父亲的感情也不深,所以离开家的时候,他更多的是抱着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而不是伤感离开的。进宫之后,虽然宫廷倾轧之事不少,他却没有机会接触。
凭着他的容貌和纯真的性格,他初入宫的时候很为晋武帝司马炎所喜爱。作为一个明君,司马炎对后宫的事情怎么可能一无所知,自然处处护着宛如一张白纸完全没有办法独自在宫廷中生活的周小史。后来还没等司马炎对周小史的感情冷淡下来,周小史又遇到了修玥。
比起司马炎,周小史自然更喜欢修玥。无论司马炎有多宠爱周小史,他始终没有把周小史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看待过,而且司马炎那时候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里了,而周小史不过才十五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有哪个人会喜欢一个糟老头子做自己的情人?
所以当虽然实际上是个老不死,看起来却不过二十来岁样子的修玥提出带周小史离开的时候,周小史没有考虑太久就同意了。司马炎从来让他离开宫廷,他甚至不能轻易离开自己居住的宫殿,对外界充满了热烈的好奇心的周小史怎么可能会喜欢让自己一辈子困在宫廷里。
周小史离开的时候本想跟司马炎说一声,毕竟司马炎确实对自己很好,可是却正好遇到司马炎在宠幸他的妃子。周小史虽然感情懵懂,却本能地觉得不太开心,便连告别都省了。修玥带走周小史的时候,更是丝毫不觉得有哪里对不起司马炎。
诚然,司马炎确实对周小史很好,而且也庇护了他一段时间。可是难道在这中间周小史就什么都没有付出了吗?修玥认为,周小史付出的东西比司马炎付出的更加珍贵,对司马炎来说庇护周小史不过是举手之劳,然而那段经历对周小史来说却是永远抹不去的印记,他所付出的是他最珍贵的东西。无论将来周小史怎么样,那段经历都会是最特殊的,甚至可以说是屈辱的。
“晋朝?”那边周小史认真盯着叶潇看,这边叶潇也认真地思索晋朝的名人和皇帝。他突然想起周小史绝对称得上美艳的容貌,说起来晋朝的美男子不少,比如潘安……突然他闹钟灵光一闪,“周小史”不就是那个很少有人知道的比潘安早生二十年的周生吗!泰始不正是晋武帝司马炎曾经使用过的年号吗!叶潇看着周小史,“香肤柔泽,素质参红”,他本以为这已经美丽的极致,见到真人之后他才明白的文字的匮乏,不足以写出真人的十分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怎么破啊潇潇,在周小史面前你变成配角了……
☆、第66章追星?不追星?
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居然就是历史上那个神秘的美男子,叶潇就觉得有些晕眩。古代的有名美男子当中,周小史应该是最神秘的一个,以至于很多时候人们只能凭借两首诗去想象他的绝代风华,而现在周小史就这么明晃晃地站在了他面前。
即使在见到周小史的第一眼叶潇就认为周小史的容貌气质绝对不下于古代那些美男子,可是能够比美是一回事,本身就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瞠目结舌了良久,叶潇做出了一件让别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他拿出本子和笔递到周小史面前,“小史,给我签个名吧!”
狭义来说叶潇是不追星的,他对娱乐圈的评价只有一句话,“贵圈真乱”!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些狗血的电视剧电影之类,现在水准越来越的流行歌曲他也不喜欢,所以追星对他来说是在没有意义。但在广义上,他毕竟才刚刚脱离平民百姓阶层,对名人总是有点特别感觉的。
尤其当这个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还是历史名人,原本以为永远无缘一见的人的时候,叶潇有点反应不过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倒是周小史看着叶潇递过来的东西有些手足无措,他是见过各种各样的笔没错,可是这不代表他用过啊……
遇到修玥之前周小史根本不识字,遇到修玥之后,他也只练过毛笔字。而且对现在的他来说,任何语言文字只要神识一扫便差不多融会贯通了,哪里需要委屈自己去将就别人学些对他来说没什么作用的东西呢?而且,叶潇跟他的签名干什么?“做什么用?”
刚刚回到地球的他自然不会知道,现在的地球流行一种活动叫做追星,而签名则是追星必不可少的步骤。叶潇被周小史问得一愣,随即说道:“留作纪念啊,你可以历史上的名人。”说来也是,他和周小史以后有的是相处的时间,签名什么的似乎确实没有必要。
经过周小史叶潇,叶潇也知道自己刚刚失态了,虽然稍感尴尬,但他不是会在一件事情上过多纠缠的人。而且要求既然已经提出了,不过是一个签名罢了,对周小史而言也只是举手之劳,没有必要又说不需要了,还要解释更多东西。
周小史也是恍然大悟,他生活的朝代虽然没有追星这个说法却也有这个做法,很多人希望求得当代名流的墨宝珍藏,其行为和叶潇也没有多少差别。不过那些人可不会像叶潇一样随便拿出一本本子和笔,更加不会只求一个名字。
好在周小史也不是死守礼节的人,实际上在他的观念里很少有礼节这个概念。他拿出在的笔墨,信手在叶潇提供的本子上写下了一首小诗,“菊重秋风紧,行云游子归。把臂登高后,墨冷霜寒时”。诗是按照古人的习惯竖着从右往左写的,落款是“赠吾友叶潇周小史”。
周小史自知自己不是什么才子,没有正经上过学,诗词也是一般。不过这原本也不过是朋友之间的游戏,叶潇想要他就随意写了,也不在那些。叶潇就更加不在意了,论起诗词他还比不上周小史呢,别看他是学古代文学的,可现在的学生和古代学子在这边方面的差距是很大的。
在古代j□j十岁能作诗的比比皆是,而在现代读到大学毕业能作诗的都没几个,这也是古代和现代教育侧重点的不同所导致的。叶潇虽然不觉得自卑,但也知道自己绝对没有取笑周小史的文才的资格。他小心地收起墨迹未干的本子,把它放在值得珍藏的东西中间。
也许这件事情的起因只是一个玩笑,但朋友相赠的墨宝确实值得他珍藏。就算将来他和周小史会做很久很久的朋友,但无论如何这都是周小史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也是非常用心的一件礼物。至于周小史承诺的飞行器叶潇倒是没有忘记,只是他认为不能和这幅墨宝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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