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华说完,还冲着程晓珍讨好的笑笑。
程晓珍厌恶的别开眼。
结婚之前她是朱砂痣、是白月光。
一旦结了婚生了孩子,她就瞬间变成蚊子血、白米饭了。
程晓珍冷冷一笑,故意恶心他们。
“行啊,那你以后可得伺候好我。我从来都不洗衣服的,我的手是用来握笔的,可不是用来洗刷的。还有,每餐至少要有两个荤菜,肉少了不长个,我还小呢,正在长身体。我不会做裁缝,所以我们要是真在一块儿了,肯定不能去扯布,得去买成衣。我看百货公司新上的,三五十一件的衣服就很不错......对了,我可是个孝顺姑娘,为了表示对我看重,你能不能连我家里人的衣服一起买?也算是孝敬我爸妈了?”
嫁给王志华,程晓珍就没享过福。
他们小夫妻和公婆一块儿,光是一家子的衣服,都够她忙活一上午的,嫁过去不足半年,她好好一双手都给冷水泡的裂开了。
王志华家里条件不差,倒是常爱买点肉,可惜程晓珍只有做的份,没有吃的份。每回她把饭菜做好、端上桌,回头洗个碗的功夫,王家人连肉沫子也不会给她留。
成衣?更是想都别想。嫁人□□年,程晓珍就没穿过新衣。
程晓珍长得美,明艳又清冷,她看王志华的时候,从来不正眼瞧,但她越是这样,王志华越觉得这姑娘神秘、有主见。
他一口答应了她的全部要求:“你放心,你要的我都答应,只要你愿意跟我!”
乔翠兰“嚯”一下站起来,气得团团转:“不谈了,不谈了。我看你家根本就没诚意。我家是啥样的人家,顿顿吃肉,买成衣,你不如吃我的肉,喝的血!”
程晓珍托着下巴,好整以暇。
乔翠兰最喜欢通过撒泼逼迫人屈服,从前一起过日子,但凡她有丁点不服管教的地方,乔翠兰就会使这一招,关键还百试百灵。
可惜这回,她才不上当呢。
“阿姨,你说这话不对,你不是说你家条件好,怎么就舍不得给我买件好衣服、吃点肉?不会是打肿脸充胖子吧?其实你做不到直接说做不到好了,我不会嘲笑你的。”
街坊们都被晓珍刚才的狮子大开口惊呆了,程晓珍说的是什么神仙日子,她们想都不敢想。但转念一想,王家不是各种吹家底厚,不差钱吗?也许对王家来说不太难,就是愿意不意愿的问题。
她们也看出来了,晓珍不是会过日子的人。
但都是街坊邻居,当然帮着自家人。
“可不是,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王家要是连这个都不能保证,那还嫁过去做什么?”
“越来越觉得王家不靠谱,花花肠子太多。”
“谁说不是呢!”
乱七八糟的声音,让王志华急的跺脚。 “妈,你快说句话呀!晓珍说的那些都不是难事,咱们应了就是。再说,咱家衣服不是一向都是你洗,晓珍嫁过来本来也不用洗衣服,您说是吧?”
乔翠兰简直一口老血......
可她的好儿子非逼着叫她应,乔翠兰含恨点了点头。
王志华:“晓珍,你放心,只要你肯嫁过来,我们家就是你说了算,以后你想吃肉就吃肉,想穿什么衣服就买什么衣服,我们家不用你洗衣服的,那些我妈能干......”
程晓珍笑笑:“成啊,我看你还挺有诚意的。”
王志华得了她一个笑脸,愈发美的冒泡,下一秒程晓珍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
“那既然这样,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彩礼、嫁妆了?”
不止乔翠兰,围观的邻居们全都竖起了耳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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