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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忆的特长就是能准确地把握时代的脉搏。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说,《叔叔的故事》是一个右派题材,右派题材对于中国文化来说,很少有人涉猎,王安忆的体察是有先知先觉的。可惜的是,她没有闯禁区的勇气,也没有体验苦难的自觉,更没有在沙漠中开发绿洲的胆识。正如她在《叔叔的故事》的开头所写:在我们村庄里,关于这场饥饿的故事流传了很多年,并且将一直流传下去。有一些人饿死了,又有一些人撑死了。这些撑死的人是在长期的饥饿之后忽然得到吃的,便暴食而死。这些吃的都是偷窃而来,或是仓库里留存的来年的种子,或是地里半熟的果实,假如被守仓库或看门的人逮住,便会挨打并游乡。撑死比饿死更加悲惨,他们大张着两眼,浑身抽搐,叫道“渴啊,渴”的。这时候可万万不能给他喝水,开始时并不知道,只当喝水就能救他,不想喝水便死。后来就不给水喝了,可不喝水也还是死。
在此之后,杨显惠写出了中国的“古拉格群岛”《夹边沟记事》,尤凤伟写出了《中国一九五七》,这两部大作,赢得了中国知识界的一致赞扬。这就是虚假和肤浅的不同结果。
二 欲望化写作和小资情调
——《小城之恋》 《我爱比尔》及美女文学
在王安忆的写作生涯中,影响或争议最大的作品,是中篇小说《小城之恋》,发表于1986年《上海文学》第八期。《小城之恋》用幽默和心理分析的手法,刻画了歌舞团的一对舞蹈演员分分合合的情爱故事。这部作品的用词和技巧非常讲究,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几乎挑不出毛病。这部作品距今已17年,但是读来仍然刺激过瘾,让人在压抑中体验欲望的力量,以及时代对人性的压抑。如果作品不署上王安忆的大名,人们会误以为是“黄色小说”。
几个地方读来非常刺激:“其一,男女主人公在练功时,男主人公帮助女主人公开胯:她躺在他的面前,双腿曲在胸前,再慢慢向两侧分开。他喘着粗气,因为极力抑止,几乎要窒息,汗从头上、脸上、肩上、背上、双腿内侧倾泻下来。他虽然身体长得小,但完全是一个成熟男人的心了;而她虽然发育丰满,但头脑却仿佛一个孩子。他为她开胯时,常常不由自主地要弄疼她,她便骂出一串粗话:“我操你。”她不懂那话的真实含义,只当是很有力的袭击,却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使他越发焦躁,便回骂了同样的粗话……其二,她新换了一套肉色的练功服,领口开得很低,背后裸到腰际,裤头是平脚的,绷得过紧,深深地勒进大腿根部,他们一起练习托举的一个动作,她扮演老红军,他扮演小红军,小红军要爬到老红军的背上,而且要反复排练。他的胸脯感觉到了她厚实的脊背,那脊背裸在低低的后领外面,暖烘烘,湿漉漉。舞蹈已成了机械性的动作,分不散他丝毫的注意力,他负在一个火热的身体上面,一个火热的身体在他身下精力旺盛地活动着,哪怕是一丝细微的喘息都传达到他最细微的知觉里,将他的热望点燃,光和火一样喷发出来。这光与热传达给了她,她什么也感觉不到,只觉得背上负了一个炭盆似的燎烤,燎烤得按捺不住。可一旦等待下去,燎烤消失,背上又一阵空虚,说不尽的期待,期待他重新负上背来。一旦上来了,则连心肺都燃烧了起来,几乎想睡倒在地上打个滚,扑灭周身的火焰。可是音乐和舞蹈不允她躺倒。她像是被一个巨大而又无形的意志支配着,操纵着,一遍一遍动作着,将他负上身,又将他抛下地。她忽然轻松起来,不再气喘,呼吸均匀了,正合着动作的节拍。躯壳自己在动作。两具躯壳的动作是那样的契合。他每次跳上肩背都那样轻松自如而又稳当,不会有半点闪失,似乎这才是他应有的所在,而在地上的跳跃全成了焦灼的等待。当他负上背时,她才觉心安,沉重的负荷却使她有一种压迫的快感。他们所有的动作都像是连接在了一起,如胶似膝,难舍难分,息息相通,丝丝入扣。他在她背上滚翻上下,她的背给了他亲爱的摩擦,缓解着他皮肤与心灵的饥渴。他一整个体重的滚揉翻腾,对她则犹如爱抚。她分明是被他弄痛了,压得几乎直不起腰,腿在打颤,可那舞蹈却一步没有中断。音乐是一遍又一遍,无尽地重复,一遍比一遍激越,叫人不得休息。夜已经深了,有人在对练功房怒吼,骂他们吵了睡眠,还有人用力地开窗,又用力地关窗。这一切,他们都听不见了,音乐笼罩了整个世界,一个激越的不可自制的世界……其三,在偷吃了一次禁果之后,他们觉着整个世界里都是痛苦,都是艰苦的忍耐。他们觉着这么无望地忍耐下去,人生、生命,简直是个累赘。”(本段叙述均引自王安忆的《岗上的世纪》一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他们简直是苟延着没有价值没有快乐的生命,生命于他们,究竟有何用呢?可是,年轻的他们又不甘心,他们便费尽心机寻找单独相处的机会。最后一个节目是一个较大型的舞蹈,几乎所有的女演员都上了,她虽不上,却须在中途帮助主演抢换一套衣服,换完这套衣服以后,还有七分钟的舞蹈,方可闭幕。照理说,演员们还须换了衣服卸了妆才回宿舍,可是后台实在太拥挤,有好些女演员,宁可回到宿舍来换衣服。不过,她们从台前绕到观众席后面再上楼进放映间,至少也需要三分钟时间,加在一起,一共就有了十分钟。这十分钟于他们是太可宝贵了。前台,从放映机的窗洞里传进的每一句音乐,全被他们记熟了,每一句音乐,于他们都是一个标志,提醒他们应该做什么了。一切都须严密地安排好程序。狂热过去以后,那一股万念俱灰的心情,使他们几乎要将头在墙上撞击,撞个头破血流才痛快。可是等到下一天,那欲念炽热地燃烧,烧得他们再顾不得廉耻了。
不能再抄下去了,否则这欲望的魔鬼会将我们也一块儿吞没。主人公早被吞没了,不久,他们就干架了。这一次干架,是剧团历史上罕见的,他是那样地把她踩在脚下,踹得几乎要死去,而她竟还爬将起来,反将他扑倒在地,随手抓起了一块石头,就朝他头上砸去。没有任何声响地,一注殷红的血流了出来,流到石板地上。周围的人吓呆了,拦腰抱住了也同样吓呆的她,将他抬起往医院去了。半路却让他挣了下来硬是走回来了。用手捂着伤口走了回来。血从捂着的手掌下淌下,滴在裸着的胸脯上。他却觉得心里松快了,也稍稍平静了。这一天,他们难得地安静了下来,心里灼人的燃烧也缓和了一些。
于是,他们成了天底下最大的、最敌对的、最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们几乎不能单独相处了,偶一碰撞,便会酿成一场灾难性的纠纷。不需要几句口角的来去,立即撕成了一团,怎么拉扯都拉扯不开,好比两匹交尾的野狗似的。多少人想起了这个比喻,却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太刻薄了,并且,也都真心地有些害怕。于是,就想方设法地将他们隔离开来,不让在一处,以免磨擦。可是,他们却是谁也离不开谁了,要一日不见,他们便着魔似的互相寻找,一旦找到,不分青红皂白,上去就是一拳或一脚,然后,一场搏斗就始料不及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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