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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之所终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你以为你的故事不平凡,然后,有一天,你发现周遭有更多不平凡的故事,你不过是芸芸众生其中之一。
有时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又偏偏比小说和电影更曲折、更复杂。大部分的小说都是虚构的,然而,虚构的故事竟然有一天会在现实人生中发生。
原来,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没有不可能的事。
既然有一见如故,为什么不会有一见钟情呢?
科学一点来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便爱上对方,也许是荷尔蒙作祟。荷尔蒙又称为第六感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化学对话。我们嗅到了彼此的荷尔蒙,便无法抑制的想要互相接近。这种反应,超越了逻辑思维,谱出了浪漫之歌。
哲学一点来说,一见钟情也许是叔本华说的“生命意志”吧?
叔本华认为,爱情的终极目标,不过是养育下一代,延续人类未来的生存。正是这种生命意志,你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不期而遇的人,因为你认定只有他可以与你创造出最完美的下一代。
哲学毕竟有比科学不浪漫的时候。而科学纵使浪漫,也比文学逊色。作家都倾向相信一见钟情。不为什么,无须解释,人生就是有许多意外。
我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在一见之前,已经累积了许多梦想和期待,然后某天,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遇上了,才会钟情。情之所钟,不过是圆梦。
微妙的巧合
回到办公室,看到一份礼物放在我的桌子上。我打开来看,是一个很漂亮的旋转木马音乐盒,一位读者送来的。这个男孩七年前还是一个中学生,他每年书展都会来找我。有一年,他告诉我,他考上了大学了,念医科。去年,他告诉我,他今年开始实习了,不知道书展还能不能来。今年我没去书展,他去了,找不到我。
看着他写给我的生日卡和信,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告诉我,他已经当上实习医生了,工作很辛苦,试过连续值班三十二小时。他又告诉我,他有一个很要好的女朋友。
写作的快乐,是拥有知音。
我有什么可爱呢?却有人这样爱我。七年漫长的岁月里,我们在文字里神交。
我也想起另一个读者,如果她还在的话,我们也认识七年了。她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去世,永远停留在二十三岁。我在报纸上看到报道,赶去医院,已经看不到她最后一面了。
这两个人并不认识,却有一种微妙的巧合。一个消逝了,另一个,从今以后,将会拯救别人的生命。
我在写给他的信上,我鼓励他:“无论将来遇到什么困难,不要忘记你当初为什么想成为医生。”
同样的话,也有人跟我说过。当我爱得迷惘的时候,关心我的人安慰我说:“你们当初为什么要在一起?”
这一句话,让我在夜里思潮起伏,往事从上心头。
人与另一个人相爱的时候,总会联想到死亡。生命终将消逝,我们在一起,是要同度这短暂的人生。
眼上的星与月
我买了一个枕头,它只比我的手掌长一点点,是给眼睛用的枕头。
没想到眼睛也有属于自己的枕头吧?
眼枕是用丝绸做的,里面放满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亚麻籽。睡觉之前或者觉得眼睛疲倦的时候,把眼枕放在眼睛上面。由于它是丝做的,所以不会令眼睛有皱纹。而内里的亚麻籽也会将重量分散,使眼枕变得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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