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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跟凌冬至说起这些的时候,凌冬至红着眼圈说,那是因为我的主人把我当成了心尖上的宝贝,宁可自己过的辛苦一些,也不愿意我受委屈。他摸着我的耳朵说:“小灰,我早说过你不要到处乱跑,乖乖陪着我就好了。要是你的主人知道你在外面流浪、睡在下水井里、跟狗打架受伤、还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她一定会哭的。”
咳,咳,怎么说着说着又扯远了。
那天晚上,当我从她的口袋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有点儿遗憾自己不是她的同类。如果我也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工作挣钱的话,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这世界上最最漂亮最最暖和的新大衣。
我的主人锁好了大门,把手伸到口袋里揉了揉我的脑袋,喃喃念道:“小灰啊,别随便把脑袋伸出来,风吹的多冷啊。”
其实我不觉得冷,因为她的手盖在我的背上很暖和。不过我还是舔了舔她的手指头,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口袋里。后来我就睡着了。睡在她的口袋里,我总是觉得无比安心,所以也就睡得格外沉。
我没能在第一时间醒过来。
这是我的错。
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有人在说话。除了我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几个陌生人的声音,其中一个尾音微微挑起,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轻佻和倨傲笑着说:“你看我们出来一趟也不好空手回去是吧,老太太,你就把包包给我们好了。”
然后我的主人摸了摸口袋里的我,像在确认我还留在那里似的。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的对那些人说:“我就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能有什么钱。你们走吧,我就当没看见过你们。”
怎么提到钱了呢,我立刻警觉了起来。我刚一动,就被主人的大手按住了。她使了很大的劲儿按着我,好像生怕我会闹出什么动静来似的,我的脖子都被她弄疼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于是我不敢再动。
就这么一错神的功夫,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就没听清。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松开了按着我的那只手。我从口袋里窜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他正一脸凶光的从我的主人身上抽回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似乎在看热闹。
一股奇异的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身上的毛毛便统统竖了起来。心头升起焦躁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暴躁凶残的野兽正在我的心底慢慢苏醒。
染着黄毛的青年猛的抬脚踹了过来,“死老太婆!”
我顺着主人的围巾跳到了她的肩膀上,我觉得我的爪子似乎沾上了什么东西,湿哒哒的。可是我顾不上看,因为她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似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她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抱我,然后像没有了力气似的倒在了地面上。
那个黄毛抬起脚要踹我的主人,我顺着他的腿脚三窜两窜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尖尖的爪子刺进他的皮肤,从眼角的位置一直向下撕扯到了下巴。鲜红的液体迸溅出来,我心中的凶兽似乎得到了短暂的安抚,随即加倍凶猛的叫嚣起来。
黄毛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声音似乎让他身后的人都慌了起来,一个大个子的男人骂道:“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老子特意给你挑了个老太太练手你都能练成这个德行……赶紧翻翻她的包!”
我听不懂什么叫练手,但是他们要抢我主人的包包这个我是明白的。于是我顺着那个要抢包的青年的手臂飞快地窜了上去,一爪子挠在了他的脖子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再从他的肩膀上窜起来,跳到他身后那人的脑袋上一通乱抓。
“他妈的,死猫!挠死我了!”男人胡乱挣扎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尾巴,我向外猛然一窜,一阵尖锐的疼痛从尾巴上传来。
我眼前一黑,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
等我恢复神智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黑漆漆的小街上,只有我的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强忍着疼痛歪歪扭扭的朝着她爬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她的脸。
“喵~”
她没有动,甚至没有睁开眼睛看我一眼。
没有人从哪里经过,只有我在小街上疯狂的嘶叫。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痛恨自己只是一只猫。
最后还是我爬到了附近的居民楼上拼命挠玻璃,引得那家的主人开窗要打我才发现了躺倒在路上的人。我听见那个矮胖的男人跌跌撞撞地跑去打电话叫警察。可是等警察和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没有心跳了。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就这么没了。我趴在她身上不肯走,处理事故的小警察哄了我几句,最后不耐烦了,捏着我的脖子大吼:“猫是不能碰尸体的,你到底懂不懂啊?会诈尸的!你想让她死不瞑目吗?”
我不知道什么叫死不瞑目。但是我知道那几个害死她的人还没有被警察抓住。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甚至还记得那个黄毛身上怪怪的味道。
我跑出了医院,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在那附近转悠。尾巴上的伤口感染了,疼了很长时间,后来又结了痂。等它终于开始变得不疼的时候,我找到了那几个坏蛋藏身的地方。
我又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了那个跟我说死不瞑目的警察,我叼着他的裤腿走过了半个城区,不管他骂我还是踢我都不肯松口。后来他被我闹烦了,妥协的跟着我走到了那个破旧的生活区。我和他在那里埋伏了大半天,只要他想走我就叼着他的裤腿不让他走。再后来那个黄毛出现了,我扑上去抓花了他的脸,还咬掉了他的半个耳朵。
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再后来……
再后来小警察在小区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我。那时候我正趴在假山上晒太阳。从这个方向能够看到我原来的家。
除了这里,我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
小警察给我带来了一盒猫罐头。猫罐头的味道怪怪的,比起我主人给我做的鱼肉来简直难吃极了。不过我还是把它吃了个净光,因为我已经知道没有主人照顾的猫猫要想吃一顿饱饭有多难了。
小警察挺感慨的看着我说:“当了好几年警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聪明的猫。要不是你,要想抓到那几个坏蛋只怕不易。”
我舔了舔嘴角,心说就算抓到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个给我做鱼吃、在寒冷天气里抱着我的人终究是回不来了。除了她,这世上还有谁会连一件新大衣都不舍得买,只为了留着钱天天给我买鱼吃?
小警察又问:“要不你跟我走吧。我薪水不高,大概也不能天天给你吃猫罐头。不过你可以跟我住在一起。”
我对这个提议不感兴趣。谁知道他住在哪里?如果住的远,我岂不是不能天天回来看看自己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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