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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半信半疑地接过来,一打开铁皮罐子就扑出股浓郁芬芳,呛得我连连咳了好几声。罐里面是些米黄色的粉末,遇水就化,最后变成杏仁茶的颜色。我还是不敢喝,让他当小白鼠尝了好几口,又掐表等了半小时,测了他心跳,让他跑步急停俯卧撑,翻了眼皮看他没有异状,方才敢自己泡来喝。
味道确实不赖!又淡又清爽,还带点微微的甘甜,那些浓郁的芳香经水浸过,也不知道起了什么化学反应,居然变作隐隐幽香,含而不发,感觉刚刚好。
他坐在写字桌上,一脸得意:“怎样?”
我还没来得及点头,又听他补充:“这可是我从洪都拉斯一个巫师那里买回来的,里面有十几种珍贵药草,对了,还加了蝮蛇清,绝对珍贵!”
我脸色当场由红转白,眼前浮现出血红双眼覆盖鳞片的爬行类动物,当下直犯恶心往洗手间冲,背后听得他在叽里呱啦喊:“喂喂,不要这样好不好,很补很贵的!”
妈的,我为什么要相信这个印第安那琼斯!
人事令很快就下来,我和拉尔夫正式成为谢氏同时聘用的法律顾问,谢炎还是给我面子,我是首席,拉尔夫算我的助理。他对此毫无意见,其实律师这一行也是要讲资历,不算我在谢氏工作的时间,我今年四十二,他才三十五,严格点,叫我一声老师也不为过。
日子一天一天过,柯洛真的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想他是有意要避我,否则以谢氏与陆氏的合作关系,生意场上总少不了碰面的时候。
舒念还是担心我,老劝我搬回去住。被我拒绝了几次,便开始两头跑,给我带吃的,帮忙做家务,有时甚至留下来过夜,搞得谢炎看到我就两眼血红,一副我与他争宠的样子。
其实真得不必担心!
我认识柯洛这么多年,间中破过一次产,动过两次手术,跑过一次路,毁过一次容,犯过两次心脏病,一路追下来,能倒霉的都倒霉过,该发生的也都发生过,被当作替身也好,被误会是绑匪也好,这么长时间下来,我真得已经习惯了……四年前的李莫延也许会因为这场分手而一蹶不振,四年后的李莫延却已经有足够的力量控制自己,让自己恢复过来。
我的世界不是为了柯洛一个人而转的!
想是这么想,但还是需要时间,那些盘踞在心中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一旦空闲下来便会忍不住又拖着我往阴郁的方向跑。我也想过重新回到过去那样花天酒地的生活,下了班直接杀到PUB,可不知为什么,在PUB门口的车里坐了许久,看着灯红酒绿,人来人往,却始终迈不开最后一步,结果只能自嘲地笑笑,打道回府。
我想我可能真的是老了,那些小年轻才有的任性与飞扬跋扈都已经在我的性格中磨灭,我现在只想过点简单安稳的生活,也许像舒念那样到适当的时候去领养个孩子会是不错的选择,而柯洛,他将慢慢慢慢成为我回忆中最不起眼的一段,直到有一天,我七老八十,再也想不起来他是谁。
也许真的是老天还没玩够我,一个星期后,我就收到了陆家派来的请柬。
第九章
这封请柬就在星期五我吃完午饭回来,静静地躺在我的办公桌上。素雅的米色封皮,烫着金灿灿的封帖,打开是没有署名的一纸信函:“尊敬的某某阁下,兹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周五晚19∶30于S城XX区XX号陆氏会所举行花园丽景项目上市庆典,届时敬请持函正装出席,陆氏上下期待您的大驾光临!”
末了是两个签名,洒脱不羁那个是陆风的,旁边那个端正又斯文的字体则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柯洛终于获得了由陆风亲自向社交界介绍的机会。
其实这几年陆风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陆氏一半以上的事情都移交到柯洛手上,加上柯氏那边的工作量,基本算是惨无人道,以至于我过去每每看着柯洛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都会心疼。
然而,这也是毫无办法的事,商场如战场,要想活下去,就必须经受严苛的考验。陆风逼着他这样快快成长,也是相信他假以时日必能成为一棵参天大树。而在这之前,尽管明里暗里都对柯洛的身份有了九成准的猜测,陆风却绝口不提认亲。相信如今的这一封请柬,正代表着柯洛在陆风心中的地位得到了彻底认同!
真是可喜可贺,可惜我这个旧情人不知是否还有足够的立场来替他欢欣雀跃!
正要小小感伤一下,拉尔夫却不知从哪里拔了一大束野花回来,未进门就大嚷:“Lee,你快来看看漂不漂亮,我分了姑娘们一些,剩下的我们一人一半拿来插花!”跟在他后面悠悠飞进来两只马蜂……=
我真不知道这人哪里来那么多的精力,每天工作之外还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倒腾,每每还要拖上我,今天去打WARGAME,明天去攀岩,后天跑去听地下乐队,我要想推托,就得做好被他软磨硬泡哭诉几天的准备,有时候被他弄烦了,骂他“滚,找你的Linda去!”,他就厚脸皮地笑笑:“男人的事情,她哪懂!”然后继续缠人。这样厚皮厚脸的无赖,真不知道怎么能在谈判时表现出那么高的专业素质和灵敏性,真是个十足两面派!
我刚刚颤颤悠悠地把那两只马蜂给引出去,野花丢到窗下,缩手紧闭门户,就感到背后一热,他又跟个背后灵似地贴上来:“Lee,你丢我的花~”我不理他,回自己座位坐下,他就绕到桌前,摆一副哀怨的样子。忽然却一挑眉毛:“你也有陆氏的邀请函?”
我还没来得及反问他为什么我不能有,他就很高兴地说:“刚好我的机车送去修了,谢炎又要提前过去那边,你晚上顺路捎我一程好不好?”我实在很想说不,但一想到这个印第安纳琼斯可能穿西装骑毛驴赴宴的样子就觉得眼皮一跳一跳,而且,有个伴或许对我也比较合适,虽然这个伴真的只是个共同赴宴的同伴而已。
结果不到六点十五,我已经把自己收拾停当。本来是提前下班回家配搭衣服,在把衣橱里所有的西服都拿出来试了一遍,又换了几十根领带,试验了多种打法,最终选定后,我突然又觉得自己这么刻意装饰一新有点蠢,于是还是把身上那套全新的PRADA换下来,选了一套穿过几次的复古Armani,最规矩的款式,最保守的黑色系,也是最经典的剪裁,低调、沉稳。我已经过了小年轻对着旧情人花枝招展,炫耀挑衅的年纪,不事张扬或者更是一种对过去洒脱的表态吧!
一连绕了几个街口才找到拉尔夫家的街区,这还是我第一次来他家。他尽管总是缠着我,却从未邀请我去他家,想必还是西方人隐私观念强的缘故。
这一带的住宅区都是过去领馆改造而来,因此极多稀奇古怪的老洋楼,道路两侧遍植梧桐,家家户户还有小院子,一派闹中取净的悠闲。我还在顺着门牌找他家,远远地就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似乎都是些女性在围观什么。等到把车开近一看,还真是惊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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