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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管家想了想,拍掌大赞:“善!正该如此!”

他一走,屋子里就剩下唐越和王子昭两人,胡金鹏身上有官职,不可能全天候地守在这里。

王子昭安安静静地捧着书看,唐越无所事事,便开始参观他的房间。

这间房少说也有两百平,分了内外室,风格一如既往的冷硬和干练,不过所用的东西每一件都充满视觉感。

唐越以为在这个时代是见不到太精美的摆设的,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看似质朴的东西其实工艺都非常好。

木质家具都精心刻画着各种图案,铜器瓷器也都造型精美,丝毫不像博物馆里摆设的那般灰扑扑又破又旧的。

唐越一件一件地欣赏着这些纯手工艺品,品味着属于这个时代的特色,这才深刻的体会到,时代更替改变的不仅仅是人文地理,政治经济。

“喜欢哪个,本王送你。”王子昭不知何时看过来,对着一脸垂涎的唐越说。

唐越咳嗽两声,刚才他一不小心在脑子里把这些古董的价值换算了一下,难免的就被迷花眼了。

要知道,这里随便一件东西拿到现代都价值连城,足够他挥霍一辈子了。

他尽量表现的大方淡定点,“这些东西我家要多少有多少,谁稀罕。”才怪!

王子昭也不揭穿他,指了指桌子的一套刻刀,“之前见你用的那套刀子很特别,本王这套虽然只是用来刻字的,但却出自古大匠人之手,你若是喜欢就转送与你。”

唐越刚才还没注意到桌上的东西,一眼看去就被刻刀上那流畅的纹路征服了。

他拿了一把握在手里,手感出奇的好,这个刀子在这个时代相当于笔,是很重要的东西。

“用这个刀子刻字不会很麻烦吗?”唐越转头问。

王子昭还记得唐越之前带来的木炭笔,摇头说:“炭笔虽写字方便,可不耐用,字迹也保存不了多久。”

“不是……木炭只是临时用的,可以用细竹管将兽毛固定成笔尖,沾着墨写字,肯定比刻刀省时省力。”

王子昭陷入沉思,半响才疑惑地问:“如何固定?墨又是什么?”

“跟你说也说不清,你找个手艺好的人来,我先教他把笔做出来,至于墨……那个得花点时间研究研究。”

他记得《齐民要术》中有记载制墨的方法,主要原料是松木和油脂,要怎么才能制作成功,这要实验过才知道。

王子昭对笔墨的兴趣不亚于对宝马和刀剑,而且他知道,一个国家的兴盛除了强兵良将,更重要的是文人墨客。

如果真能改进书写的方法和速度,对文人来说会是一件大喜事,而且,以后人们再学书写就没那么难了。

王子昭直接将府里手艺最好的一位老匠人给唐越,更是交代管家,唐越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大方的很。

唐越心想:难怪大家都喜欢有个慷慨大方的老板,做起事来果然顺利又顺心。

第043章没想到唐小郎对本王崇拜若此

唐越让人砍了几根细竹子,一根竹节的长度就差不多正好,再去剪了狗尾巴毛,愣是把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剪成了秃尾巴狗。

唐越心疼地摸了摸那只狗,安慰道:“别伤心哈,你要知道你这是在为时代进步做贡献,以后会载入史册的,等笔做好了,咱就叫狗毫!”

“汪……”

其实能做毛笔的兽毛不少,硬毫可以用黄鼠狼、石獾、马尾、猪鬃、山兔,软毫可以用羊毛,不过谁让他一眼就看中这只大狼狗了呢。

只能让它自认倒霉了!

“虽然你这样子是丑了点,但咱出身高贵啊,不影响你娶媳妇的,放心!”唐越拍了拍它的脑袋,后者很干脆的把脑袋缩回去了。

管家在一旁直抽抽,都不忍直视了,这只狗可是陪王子昭上过战场的,要是被他看到自己的爱宠成了秃毛狗,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样随唐小郎折腾。

白噩纪  陌上雪如玉  魔尊嫁到  大明:我成了九千岁的遗孤  快穿炮灰恋爱系统  算命俏主播被桀骜硬汉强势宠  废妃之福来运转  画春娇  遗:神迹  怪谈摄影师  撩倒男神  涉江采芙蓉/艳僧  我不要生小孩儿  我并不想生子  焰火中的逆行者  女配修仙记  医生:院长打了个隔,我怀疑是癌症  庸臣  封神:我都成仙了,却成为轮回者  饮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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