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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还不是成年马,就在深山的野马群中隐隐有了马王的趋势。只要再等一年半载,马王就是我的了,所有的母马随我挑选,我想要哪个就哪个,那日子。指不定多么风流快乐呢。
不过阿德斯这家伙真狠,杀气腾腾就冲我来了,骑在我背上,任我怎么甩也甩不脱。我不服,满山遍野的驰骋。想摆脱他地控制,好多马儿在山谷四周观看,窃窃私语说要借机学习我的玩人术,还说没有人能成为我的主人。
可是最后,它们全体失望了,在这一场力量、技巧与意志的较量中,我的力量率先消失,尽管我多么不愿意。我再也成不了马王,因为我有了主人。
这就是身为马儿地悲哀,我们有天然的法则,一旦有人征服我们,我们就认其为主人,并终生效力,忠诚不变。
就这样,我从未来的野马王成了塔撒大陆的首席战马。好在我的主人是死神阿德斯,听起来我也跟着威风,不算太跌份。不过跟随了他那么多年。才知道他不过是个傻男人罢了,泡妞的手段超级烂,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恐怕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
每当看他样子。我就无比懊悔被他抓到,否则我一定还在山林中快活,成为一代风流马王,和所有母马都恩爱一遍,让我的子嗣遍布塔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混个万马之父当当。
可怜我这身力气,如今无处发泄,因为我这个主人自己不要女人。也不给我找老婆,而且我还倒霉地跟他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唉,我的青春时光啊,我的旺盛精力呀,就这么像流水一样过去,好在我还保持年轻。不然撞栏而死的心都有。
顺便说一句。孤儿小姐真漂亮,还可爱的不得了。如果她是一匹小母马,我一定先让她做了我老婆,有什么事回头再慢慢说,行动胜于语言嘛。
我主人心里爱着孤儿小姐,可是一直没行动,在春色撩人之夜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看得我在一边干着急。后来还是孤儿小姐主动,我这主人才敞开心扉。
其实有时候也挺为他们高兴的,毕竟有情人还是在一起了,虽然后来塔撒大陆十大家族又非得打仗来捣乱,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是闹成一锅粥啦,真是很讨厌的。
不过后来他们两个还说要到一个叫地球的地方去看看,据孤儿小姐讲,在那个球上过一段日子,阿德斯就会不想再打仗了。
我很怀疑这个效果,而且严重不能理解人怎么能在一颗球上生活,但我只是一匹马,左右不了主人的决定,所以只能目送他们从一块会变成金色水帘的石头穿越到另一个时空去。
他们没带我去,我恨死这个了,那么奇怪地球,为什么不让我看看。我觉得这是我主人要甩我,他想天天和孤儿小姐在一起,不想让我跟在身边。
我很愤慨,可是没敢表现出来,等他们离开,我才在一个龙窝里嚎啕大哭起来。我主人甩了我,做为一匹马,这是多大的失败啊。况且,看到今晚这撩人的月色,想到我孤单的身世,到现在一匹母马也没上过,还是处男之马,这悲伤,怎么是语言可以形容地。
当我正哭得伤心,忽然感觉有个热乎乎的东西拱我。回头一看,是孤儿小姐那头笨不拉叽的龙。明明是一头龙,偏偏被孤儿小姐称为小蛇。长得那叫一个难看,还宠大到吓人的地步。不过,和这种龙交朋友应该是不错的吧?很威风,万一有人欺侮我,他还能帮我打架。嗯,不错不错。
念及此,我对他露出一个最帅的笑,虽然马脸上露出笑容其实挺吓人的,我之前在水池边笑时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我怎么吓人,也比他好看吧。
但是,我判断错误了,并不是对笑容的判断错误,别看我脸长,但我大眼睛忽闪忽闪地,马高腿长,那黑亮的毛色,全塔撒大陆找不出第二匹来,我真的是一匹漂亮马,连追风家的路易公爵,相马无数的,见了我还流口水呢。
我判断错误的是,小蛇不是“他”,而是“她”,她是头母龙!!!
对对,判断失误是我地错,可是我也被误导了不是吗?她那么大块头,长那么丑,谁会以为她是女地?
我当场露出全排马牙,惊得连马嘴也合不上。问我为什么发现她的性别,是因为当我答应和她做朋友,她娇羞地垂下头,棕褐色像树皮样的脸上露出两朵红云,红得我在月色下也辨别的出来。
完了,完了,又一个爱上我的女性。别怪我得意,因为爱上我的女性太多了,这不是我的错,因为我***实在太帅了,天下不沦陷的女性,几希!
我本来是前腿跪在地上哭的,见了小蛇的神态连忙跃起来,以异常神骏之态对她说:龙姑娘,我理解你。可是身为世上仅有的龙马,我的贞洁是绝对要保持的,因为马不能屈服于欲望,而是要考虑到我种性的纯洁。亲爱的,你很可爱,但我们实在有缘无份。否则种性混乱,天理难容,我们——我们还是割断爱情的萌芽,做一辈子的朋友吧。我知道你痛苦,可是谁让我们的地位和身份注定我们不能在一起。所以你的目光要放远一点,相信我一定会找到适合你的男龙的。别伤心,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成为你的导师。
我目光高远,我身影如云,我苦口婆心、满怀慈悲的对她解释人生的道理和爱情的真谛,但这头笨龙都没听进去,只是听到我是龙马后,小眼睛变得贼拉的亮,怪吓人的。
外篇月色撩人(下)
“怎么了这是?”我感觉出事情不对,连忙问,有预感的马心一阵颤抖。
她没说话,只咬下背上一个袋子,里面有些黑黑的,块状的、但香甜的东西,她说请我吃。我瞧那东西像马吃的豆子,不过稍微大点,有一种古怪的香味罢了。后来听说那东西叫巧克力,是孤儿小姐从那个叫地球的上带来的。
真是害人不浅哪!
我不明就理,吃了那个巧克力,其实确实挺好吃的,但我哪知道那是小蛇的至爱,吃了那个,等于我答应了她的求爱。再说,我严重怀疑这东西有催情作用。
天哪!我的天哪!
夜色之下,晚风习习,我忘记了我那不良的、娶了媳妇忘了马、见色忘友、有异性没人性的主人阿德斯,和小蛇一起谈谈人生啊,理想啊。
当时的场景是,月光明媚,四周寂静,只是虫鸣鸟啾(呃,其实没有鸟,天色太晚了,只有傻鸟才会往外飞。)我两人,不,是一马一龙,开开心心分吃巧克力,我还给小蛇讲了身为人类坐骑的十大律条、一百注意事项。
她挺谦虚的,一直点头不语,听我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说实在的,我的主人阿德斯喜欢安静,所以我平时连嘶鸣多了也会被骂。可我是一匹年轻的大公马啊,没有母马就算了,怎么能说话的欲望也给我禁止?
我憋得实在难受时,就时常自己跑到外面去,自言自语一番。为此。塔撒大陆曾经盛传我是一匹精神有问题的马,还说只有我这样地疯马才会敢接近那人杀人魔王。因为我是黑色的,还说我是从地狱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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