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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当年燕京一带红极一时的舞姬,卢翠花几乎将身上所有凡尘浊世的脂粉气全部不遗余力的教给了方婉之。
不可否认,她是爱她的。
也无可厚非,在七岁之前都一直被亲娘教育着,人不要脸才能在世间立足的方大姑娘,多多少少被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方式教养的有些不似凡人。
卢翠花说:女子一辈子的幸福都挂在男人身上,即便留不住他的心,也要留住他的钱。至少在人老珠黄时,尚能守着一堆金银细软过活。
方婉之的亲娘林晓晓却觉得不然。
这位出身大户的林千金,一辈子心心念念的只有一个叫做绍韵的穷酸书生,偏这书生是个一门心思只想吃软饭的,一听说晓晓要跟自己私奔,当下就卷着林晓晓的爹打发的银子离开了上京。
林晓晓为此割腕自杀了几次,年纪大了,也就遂着自家爹的安排嫁给了方正。
她不爱方正,但是给他生了方婉之。青灯古佛的敲了半辈子木鱼,红烧肉却是一口也没少吃。
她对方婉之说:“别听你二娘的,找个情投意合的人过日子才能舒坦。”
方大姑娘稀里糊涂的点头,眼见着她又塞了一大口肥肉。挺想跟林晓晓说一句:娘,您当初要是私奔了,估计就啃不上这东西了。
银子跟人心,真的挺难兼得的。
方婉之情窦刚开那会儿,也却是立誓,一定得找到一个往死里喜欢自己,又肯往死里给她花银子的男人。至少这男人,能有银子买的起红烧肉。
而这样挑选的结果自然是,一直没能嫁出去。
至于皇廷,那是个吃人的地方,如她这种除了脑子不好使,哪都好使的主就算进去了,也不见得能数着银子熬过第二年的冬天。
所以她不肯。
不过这话说起来,方婉之会留到现在,也跟那个想要攀龙附凤的亲爹脱不开关系。
方家是上京最大的粮商,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
虽说方婉之这一记响屁熏走了皇家这面大旗,上门求亲的人也还不算全部死绝。
富商大户觉得丢人,还有些小家公子可以选择。
怪就怪在,方正看不上。
依照他的想法,他的闺女,即便不能踏进宫内的红砖绿瓦,那也得在宗世王侯跟前转悠着,再不济,也得找个官家老爷的儿子。
那一日的皇宴,除却商贾并未邀请朝中大臣和王侯公孙。就算传出去的话不太好听,只要是势头过了,还是有些希望可以点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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