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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亦筝却毫无所觉,微笑着轻轻念道:“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她其实并没有多大感触的,在她心里,女儿家所要重视的只有“德、言、容、工”四项,她以为只要勤俭、温柔、恭顺、整洁规律、擅烹饪、精女红,对于一个女子来说也就足够了,而诗书之事,只要能读会写,也就够了,断不能因为词章曲本而分心,反倒误了女子的分内之事。
所以虽然也请私塾先生上过国文课,可她的兴致并不如女工课那样浓烈,就如同这首诗她虽然学过,却也并没有太多的感触,她的欢喜更多的是源自这礼物是出自纪桓之手,而不是礼物本身。
她沉浸在自己带着羞涩的喜悦当中,并没有留意到妹妹此刻苍白的脸色。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她曾经以为这首《长干行》写的是他与她之间的故事,却原来不是。
她将前面几句,一个字一个字背给他听,她曾想着,等到他对她的喜欢与她对他的一样多时,再给他背完后面的句子,却原来,她再没有这个机会。
他已然知晓,他将它刻在金箔上送给他未来的妻子。
“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
写得多好,他与她一样是青梅竹马,现如今终于如诗里一样,举案齐眉。
却原来,这首《长干行》,一直都是属于姐姐的。
“二姐,你喜欢纪桓哥哥吗?”她突然这样问道。
亦筝脸红红的,握着那金箔册不舍得放下,内心满满的全是甜蜜,又是在自己最亲爱的妹妹面前,所有的快乐神色再不加掩饰。
“嗯。”她点了点头,微笑着小声说,“我喜欢他,很喜欢。”
“小笙你知道,自小妈妈就帮我安排好了一切,我一直听她的话,她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不抗拒也不高兴。可是这一次,能嫁给他,我真的好开心。刚知道的时候,我甚至开心得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我甚至害怕万一睡醒了,这只是一场美梦,那该怎么办?”亦筝的一双眼眸柔得如同映着桃花的春水,停了停,复又带着那样甜蜜的微笑继续说道,“我从小便喜欢他,他每次来我们家的时候我虽然不敢同他说话,可我总是会偷偷的看他,心里面那么欢喜。后来他去法国了,我的心里就像空了什么似的,可是现在他终于回来了,而我竟然就要做他的太太了,我真是欢喜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是觉得,我的心,还有我这一生,一切都圆满了。”亦筝一面说着,一面微笑,忽然放下金箔册伸手握住了妹妹的手,“小笙,你能回来参加我的婚礼,我很开心,爸爸妈妈都说不要打搅你的学业不许我告诉你,可我又忍不住,每次写信都想要说,只好连信也不敢写了……可是,你还是回来了,我真的很开心,真的就一点儿遗憾都没有了。”
亦笙垂下眼睫,复又抬起,看着姐姐那张洋溢着幸福的美丽脸庞,忽而伸手紧紧的抱住了她,“二姐,你往后一定要和纪桓哥哥好好的,你们一定要过得很好,你答应我,好不好?”
亦筝伸手轻拍妹妹的背,只是微笑,“傻丫头。”
从姐姐书房出来,正好遇到盛太太,笑着向她说道:“慕桓这孩予也真是胡闹,不过我也知道你们年轻人总是免不了情难自禁的,只要不太过分,我也不怪他了-----对了,那是什么,你们看了没有?”
亦笙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微笑着回答:“是一本金箔册,龄姨进去看吧。”
盛太大又笑,“情比金坚?这孩子也真够有心的。”
一面说着,一面推开了门走进去。
亦笙看着关上的房门,微垂羽睫,默不作声的走回自己的房间,却见到父亲和吴妈都等在那里。
她看着他们小心翼翼的样子,心底难受,于是换上一件红色的大衣,明亮的色彩称得她的脸色也好了许多,她装出微笑,只说约好了从前的同学,要回墨梯女校去看看。
远航自然知道女儿说的只是借口,然而她强颜欢笑的样子他看着实在心疼,又心想着她出去走走或许更好,所以当下也不揭穿,任由她出了门,只吩咐人暗中跟着。
亦笙走出家门,信步而行,不知道走了多远,又走了多久,自己的双腿都己经疼到麻木,天色也己擦黑,却仍是不想回家,忽而听到前方有一个颇为惊喜又带了点儿不确定的声音——“labella,亦笙?”
她抬眼,看到过去教过自己的老师,这一意外的重逢,倒是将她心底的阴霾暂时赶了开去,她笑着上前,“密斯白,你怎么会在这里?”密斯白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大门,“你这孩子糊涂了不是,都到学校了也不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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