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老手
班盛以为像林微夏这样长相看着挺软但实际挺有脾气一姑娘,肯定会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他不肯让步。
但她眼底悲伤的情绪褪得干净,一片澄澈,也不恼,眼睛直看着他:
“求你。”
班盛愣怔了一下,摊开手,林微夏拿起吊坠放进兜里,同他擦肩而过。人走后,淡淡的水果香萦绕在他鼻尖。
物理实验课,老师让学生们自己找搭档,再各自组成小组。林微夏下意识地想找柳思嘉,看见她不知道同班盛身边的人说了什么,最后如愿以偿地站到了他身边。
林微夏收回在他们两人身上的视线,专心上起课来。
下午放完学后,教室里的学生三俩成群结伴吃饭,风很热,天边火红的晚霞壮观又热烈。路过操场的时候时不时会听到球场处爆发出来的一阵喝彩声。
林微夏同柳思嘉吃完饭回到教室,林微夏从抽屉里拿出作业开始写,柳思嘉坐在方茉的位置上在撕酸奶纸膜。
“微夏,下午物理实验课我不是和班盛一组吗?感受到了学神的碾压。”
“他脑子真的转得挺快,思路也很清晰,什么都会。跟着他简直躺赢,而且我跟你说他……”
林微夏垂眼看着英语习题上的句子翻译,shark作名词是鲨鱼,另一个延伸义则是老手。眼睫动了动,放下笔,她伸手摸了摸兜里的琥珀树叶吊坠,还残留着温度。
她忽然出声,打断正在絮叨的柳思嘉:“思嘉,听说班盛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每周五固定会在3号篮球馆同他哥们打球,但其实是在6号球馆。”
柳思嘉那双上挑的狐狸眼瞬间发亮,眉头一挑:“真的?不过你怎么知道?”
林微夏极淡地笑了一下:“我是F生嘛,她们和我说的。”
“行,成功后我到时请你食冰咯,最贵的那种。”
柳思嘉把手臂搭在她肩上。
这种氛围并没有持续多久,宁朝拎着校服阔步进来,一回到座位上顺便烟头一扔,开始指挥柳思嘉:
“你,离远点儿,挡到我看黑板了。”
柳思嘉抱着手臂冷笑道:“你的学习还能再耽误吗?”
她不知道宁朝到底有多讨厌她,一见面就要找她茬。不过她柳思嘉更不需要这种不学无术的混混喜欢。
宁朝笑了一下,坐下来,开始堆旁边的书堆到他看不见那张妖艳的脸为止,一副好男不跟女斗的架势。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后,林微夏坐在书桌前,身后的黑发还带点儿湿气,她摸了摸手里的树叶吊坠,拉开抽屉不舍地看了一眼,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林微夏拿起一旁的手机,登录微信,找到那个漆黑的头像,她想看班盛的朋友圈。她没有朋友圈,很早的时候林微夏就把朋友圈给关了,她不关心别人发了什么或是过着怎么样的生活,同时,她的生活没什么好展示的。
点开id为ban的朋友圈,黑色头像下面是一条个性签名:
——toreachtheunreachablestar
林微夏怔住,她觉得班盛是一个复杂又矛盾的人,大部分时候他对一切表现得很漠然,过分理智,甚至到了冷血的地步。
可他又偶尔表现出纯粹的浪漫主义和傲气。
比如眼前这句张狂又浪漫的签名:去摘遥不可及的星。
班盛一周前发了一条动态,就一张图片,什么文字都没加。林微夏点开图片放大看,椰奶冻。瓷盘里装着方格椰奶冻,晶莹剔透,上面撒了椰蓉粉,看起来很有食欲。
邱明华在底下评论:好吃吗?
Ban:还行。
邱明华:还行是什么程度?
Ban:吃第二遍的话不会拒绝。
邱明华:[大拇指][大拇指][大拇指][大拇指]品鉴达人上线。
林微夏了然,将班盛喜欢椰奶冻的事告诉柳思嘉,很快,她回复:【好,本美女这两天开始为班盛学做椰奶冻。】
仅是学了两天,柳思嘉就负伤在身,白嫩的手指被热锅烫出了几个水泡。林微夏给她换药的时候,柳思嘉疼得直吸气。
“让我第一个进厨房的男生,他是第一个。”
寻人启事[电竞] 红楼巧姐升职记 带着农场空间玩转七零 败家吧媳妇 穿成豪门偏执反派的未婚妻 [娱乐圈]权萌萌是我爷爷! 假扮对头粉丝后被掰弯了[电竞] 锦鲤帝师,选秀爆红 本能喜欢 钓系美人,狗勾独家 存在感超弱的我又上热搜了 制卡师妹妹和她的废物哥哥 我的仆人 春闺梦里人 违君命 当虐文女主一心开摆 最好的我们 大龄少女在古代 缱绻几回愁 兼职爱豆指北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