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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宗抱着她,感觉身体里有一股无处宣泄的邪火。明明已经穷尽欢爱,却仍然无法令这股邪火消减半分。他在她身上驰骋,却体会不到征服的快感。她就像一匹永远驯不好的马,让他觉得每一次几乎就要成功的时候,却总在分开的那一刻眼看着她从掌控中全身而退。这般触手可及的遥远,令他欲罢不能,渐渐沉迷。
“你这个时候泡在我这儿,就不怕被长史典书还有你的乐川王他们追杀吗?”她终于开口的时候,果然将思绪拉扯到了很远的地方。
平宗刻崽忽略她言不由衷的打岔,一直等心头那股邪火渐渐隐去,才起身下床,转身张开双臂:“帮我更衣。”
这赤裸裸的挑衅让叶初雪咬着下唇瞪着他看了半天,终于还是一言不发地拎过衣服抖开来到他面前。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于是她只得过去分辨出一只袖子从他的手上套进去。从小到大,从来都只有她衣来伸手的份儿,哪里会服侍人?一件单衣穿上系好带子,两人都额头上微微冒出汗来。
平宗看出她的不甘心与无奈,她低垂的眼皮下,睫毛微微颤动,额头饱满光洁。她虽然低眉垂首,却一点儿也没有服顺的意思,反倒挺得笔直的腰和紧绷着的下颌都显出了她心中不可摧折的高傲。
几乎是灵光闪动,平宗突然明白了她遥不可及的原因,于是捏着她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拨开领口指着自己肩膀下面那道伤痕问:“知道这是哪儿来的吗?”
叶初雪不解地摇了摇头,乖巧地不吭声。
他却看破了她的伪装,看出她眼中的戒备,呵呵笑了起来:“这是被狼咬的。”
叶初雪一惊,在能够控制自己的表情之前,眼睛已经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盼手指落在了那遭疤痕上面。长久的沉默后,才终于问道:“怎么回事儿?”
他笑起来,指着疤痕说:“你亲亲它,我就告诉你。”
她转身拉开两人的距离:“你不是都要走了吗?又在这里跟我耗什么?”
平宗赶在她走远之前拽住她,把她拖进怀里:“我人都来了,还差这点儿时间吗?你要真不感兴趣,我自然就走。”
叶初雪抬头皱眉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任性不听话的孩子,然后用一种安抚的神情,过去在他的伤疤上亲了一下,问:“这下可以说了吧?”
他笑起来。她言不由衷的顺从总是能让他产生一种源于任性得来的满足感。他把她拉到床边,一边从地上一件件捡起两人丢弃的衣服,一边娓娓道来:“我们丁零男儿从小要养狼,你知道吧?”
“听说过。”
平宗叹了口气:“小孩子哪里分得清狼和狗,从小亲密无间,就像是最好的朋友。就算兄长大人警告说不要太信任那小东西,但一起时间久了总是有感情。我的那匹狼叫……”
他的话没说完,她已经接了下去:“叫赫勒敦。”
他一怔,随即想起来,笑道:“是了,咱们在长乐驿的时候,你就说过这个名字。”
那是最初那一夜后的清晨,她在欢爱后声称要去嫁人,平宗将她送上来迎接的马车,两人即将分离的时候,她突然说出了这个名字:赫勒敦。
他苦笑了一下,一边为她穿上诃子。一边回忆:“你当时是为了给裁留下印象,怕我不去找你。”此时回想往事,颇有些上一世的感觉,他当日就觉得能说出这个名字的人,应该对他十分熟悉。他一时想不透她的来历,却有种奇异的熟悉感。而一切迷雾都在知道她身份的那一瞬间全部消弭。
“你对我不也都调查得清清楚楚?”
他笑了起来,继续说:“没错,就是赫勒敦,我的小狼,我最早的朋友。”他顿了顿,修正了自己的话,“我以为它是我的朋友。”
“结果它咬了你一口?”
“所以你看,人有时候会分不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把敌人当作朋友去信任,这样的错误我也犯过。但人不能因为被狼咬过一次,就永远把自己包裹起来,不去信任别人,不懂得全心付托,只能一个人孤独地累死。这肯定不是你想要的结局。”
叶初雪眨了眨眼睛,唇边又露出似笑非笑的讥讽神色来:“你是说,我虽然被狼咬过,但还是可一信任你,因为你只是外表像狼,实际上是只忠犬?”
他愣了一下,被她恶意无聊的嘲讽逗笑了,拍拍她的脸:“我只是想说,不是所有人都不值得信任。你得明白这个道理。”
直到他打开门要离开,叶初雪才突然问:“如果你再次面对赫勒敦,是会把它当敌人还是当朋友?”
平宗停下脚步仔细想了想,摇了摇头:“不可能。赫勒敦已经死了。我们再也不会重逢了。”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了伤感和惆怅,让叶初雪不禁一怔。她从未见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起过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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