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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那是连天狗都能斩杀的神器。
经过十年的国泰民安,百姓们已经不愿意再看到任何动荡,于是从宗室之中选取一位刘姓男孩过继给瑶姬为子,就成了继承正统的最好选择。
肃王有三子一女,长子最为成器,次子体弱,三子年幼,肃王忍痛舍弃了自己的长子送他入京,一半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忠诚”以他为质,一半大概也是希望刘凌能看上自己最成器的孩子。
秦王十年内生了两子三女,长子今年八岁,田王妃成婚后先生了两个女儿,而后才有儿子,长子聪明可爱,是个人人都夸奖的好孩子。
所以当初刘凌召见秦王进京时,秦王有剜心之痛,田王妃几乎是日日以泪洗面,都做好了孩子入宫永不能见的准备。
但刘凌毕竟是刘凌,无论他一开始是怎么想的,最终还是没有夺了谁家的孩子,而是选择了“禅位”,在三十六岁的壮年选择了离开。
皇宫中,几架并不起眼的马车缓缓地离开了宫中,如果有朝中的大臣能够看见马车旁随侍之人,一定会惊得眼睛都脱了出去。
马车夫是九歌中最精锐的几位大司命,护卫是宫中统领燕大将军,伺候的侍女是少司命的素华,其余家人仆从,无一不是昔日宫中跺一跺脚就抖三抖的人物。
为首的马车里,已经卸任皇帝一职的刘凌懒洋洋的躺在姚霁的大腿上,享用着她新剥开的葡萄,显得极为安逸。
“你不后悔吗?离开这个地方?”
姚霁剥了几个没有了耐性,索性选择直接将整个塞进他的嘴里。
刘凌吃了几个葡萄,大概是被她不停塞进来的频率惊到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笑着说道:“有什么后悔的?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如今国泰民安,变法又已经走上正轨,只需要一位守成之君,二哥做的好的。”
“我只担心你的肝胆。”姚霁皱着眉头,“宫中有最好的御医,你现在这么走了,万一有什么……”
“正因为我的身体大不如前,我才不能再继续在那个位置上坐下去。万一‘受命于天’的皇帝突然染上恶疾,甚至奄奄一息,百姓岂不是要担心上天抛弃了他们?现在风光离场,才是最好的。”
刘凌一点都不贪恋宫中的时光,反倒兴致勃勃。
“休要胡说!你现在好好的,就说明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姚霁给了刘凌一记暴栗。
按照历史,刘凌原本应该在三十六岁的四月崩殂,但如今已经八月了,刘凌一点事情都没有,姚霁也不知道刘凌的死劫是不是已经过去了。
但他的身体也确实不再适合高强度的工作下去。
当年肝吸虫虽然发现的早没有造成可怕的病症,但病根还是留下了,他的肠胃一直不太好,一旦劳累便容易晕眩,胆部也会疼痛不已。
前几年是没法子,朝中正经历改革最关键的时候,刘凌又想手把手扶持自己的兄弟平稳的完成朝政的过渡,几乎没有可以闲下来的时候。
现在好不容易可以休养了,却要离开宫中,以特使的身份去巡视代国各地……
“哎,我在宫中生,在宫中长,这辈子连临仙都没出过,人人都说我使百姓安居乐业,万邦来朝时都恭维我治理的代国是天底下最富饶的地方,可叹我却从未亲眼见过。如今我能够出宫去看看,带上自己最心爱的人,你该为我高兴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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