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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08年春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是2月13日,农历初七。这一天我难得RP了一下,从那天晚上便开始陆续写了一点文字。但是真正成稿是在第二天,那天做了挺多的工作,想好了故事的名字(后来觉得这名字取得太悲观了),想好了男女主角的名字,晚上拖着猫先生去吃了一顿饭,很不客气地买了一枚小小的钻戒。虽然猫气得够呛,但那枚钻戒却给了我另一个灵感,我顺手也写在番外里了。
所以,那个情人节番外,是与我的写文日期完全同步的,2008年2月14日。我在特地在初稿里写过,“春假上班的第二天”,出书稿修成什么样子我忘了。后来将番外改到正文中时,似乎变过一次时间,将具体日期隐藏了。那是因为我满心以为这个文,我08年5月底便能够完结,那样的话,仅仅3个月的时间不够我发展剧情。但后来那文其实又拖了2个月,所以故事的完结时间也自然而然地拖到了7、8月份,这样一来,2月14日那天,男女主角重逢就变得合理了,所以出书版我又改了回来。
而这个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全文贴到了网络上(那是后来贴的,晚了几天)。这算是恶趣味吧,我写《作茧自缚》时是08年8月7日,七夕节那天,同一天将第一章的初稿贴上的。而那个故事的开头,恰好也发生在这一天。
说点有趣的事。这故事一开始,差一点取名叫作《最长的电影》,周杰伦的一首歌。之所以没用这名字,是因为我对这首歌的MV女主角,即优乐美奶茶广告的女主角,实在无爱,所以,弃之。
沈安若这个名字,最初我的设想是“沈平安”,后来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因为被某一支境况惨淡的股票牵连,我怕我可爱的女主角被读者们忏怒,于是忍痛改了名字。现在看起来,“沈安若”当然要比“沈平安”好听一些。
至于程少臣,最初直到写了大半的番外时,也没想好他的名字。不只是名字,连他的个性是怎样的,我都没有设定,所以在番外里,他出现的场面非常的少,而且场景模糊。因为女性写女人时,其实有一种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将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较欣赏的一种个性代入,而写男人,就没那么容易,何况我对写故事全无经验,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个性。
又走题了。还是说程少臣这个名字的事儿。当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欢的两个姓,发音好听,字形也有气质。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个“正”,再加一个“KAI”字,楷,锴,铠,还是凯,没想好。结果也很巧,我一个熟识的网友,恰恰写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有个楷,为了避免撞车,大改之。这也是同事给我的灵感,我有一位同事永远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区别,却常常BS我标准的卷舌音(因为他发不出来呀)。于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现在这个再绕舌不过的名字,三个音全是卷舌音,我一边想像着我那同事一定会念成“cengsaocen”,一边觉得十分的有趣,于是男主角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虽说写番外时脑子是乱的,连男主角个性都不确定,但几位配角,张总,贺秋雁,以及林虎聪,这三个人却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领导,另两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写到他们时,都十分的流畅。
一直以来都有读者不住地问:番外呢?啊?番外呢?叹口气,我再回答最后一遍吧,番外全写进正文里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点件关于这文的八卦。其实……按我最初的设定,这两人本来是用不着离婚的。毕竟离婚是件多么伤筋动骨的事儿,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向来是乐于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个番外写到大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不让他们离婚,这番外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钟后,决定:离吧。
当然我因为恶意拆散人家姻缘付出了代价。后来开始写正文时,我足足折腾了十二、三万字,才把他俩给捣腾得劳燕纷飞了,而且那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一部分。要知道,这个文,我原计划一共写15万字就应该打住了,结果我整整多写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俩的时候,因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来呼啦一下就离婚的事,于是翻来覆去地折腾,心急的读者说:拜托,快让他们离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读者说: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码事儿吧,让他们闹一闹合好吧。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三)
就这样,几千字的番外在情人节的夜晚贴到网络上了,居然有读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过了一两天,这少数读者中的少数人问:“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没正文啊?”于是我开始写正文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放男猪!放男猪!”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我说,嗯,是啊。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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