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时没有听懂他的意思。走?要走去哪?他却不管她来不来得及反应,站起身,手垂在她面前,伸向她。这甚至不是一个绅士的邀请动作,只是一只手空空地等待在那里,等着随便有什么女孩握上去,陪着他做他兴起想做的事情。她只犹豫了几秒,便伸出手,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里。他微笑,握住她,轻轻拉着她站起来。她跟在他身后,穿过人群。他的手握得并不紧,让她有活动的空间,因而当她的手在他掌中不由自主动了一下时,手指皮肤间的摩擦使得她僵住了手。不知道是她还是他的手心出了汗,有些许的黏腻。他的拇指动了动,摩挲了一下她的手背。为了兼得展示新设计的庭院,和让客人不至于中暑,他们在乔木中开启了造雾器,水珠喷洒在空中,削弱了强烈的阳光,使得所有背景都像融化的水彩颜料一样鲜艳而模糊。他的背影就在闪闪发光折射的彩虹前,远处庭院的水池中,孩子在里面玩水,混杂着孩子的笑声和大人们的说话声。她似乎看到他在偷笑,脸颊形成一个笑的痕迹。她难得地没在心中嘲笑他们无谓的设计,和放出喷雾的浪费。相反,借着空气中弥漫的水汽,她的短暂地蒙蔽了自己的理智。她忽然没觉得那么无聊了,刚才与三哥对话时四周可憎的面目也变得模糊。她知道他这么说是考虑到了自己。他向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会特意去等谁。也许是看到她在这里的困窘,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是夏天就是一年里最热烈的季节,逼迫你接受最浓烈的情感。你看,所有事情都是热烈的,音乐也活泼,人也狂欢,这个人给你带来的印象也成为你磨灭不掉的记忆,尽管你知道你讨厌他的一些地方,但还会很久很久地记得这一刻。他示意她看过去,只见她的那位三哥站在水池边打电话,似乎是要紧事,神情严肃地走来走去,与他滑稽的动作形成幽默的对比。她忽然停下,说:“我有一个主意。”她笑得有些狡黠,他看着她挑眉,她做了个嘘声的动作,混在人群中,向水池的方向走过去。他跟在她身后,看见她步伐轻巧,装得不引人注意,靠近这个打电话的男人身后。她猛地推他的后背,他还没来得及看清身后,就连人带电话一起摔进水池,溅起千层浪。谁都没注意到整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只有水声和惊呼声响起,人们才将视线转过去。她做了坏事就跑,跑到他面前,抬头看着他,喘着气。“别让他发现了,跑!”她说。墨镜底下的额头冒着汗珠,眼睛亮亮的。她拉着他就跑。撞到莫名其妙的人群,也来不及道歉,他也莫名其妙地跟着她跑,明明没人发现她干了什么,但还是随着她。她捞起裙摆跑,尾后飘荡的裙摆缠在他的腿上。她的手柔软却有力,紧握着他的手。男人的叫骂声响彻上空:“谁干的!”他们憋着笑,好像是那种闯了祸怕被父母责怪,从宴会上逃跑的高中生。但说起来,他们其实也才24岁,正是容许冒冒失失的年纪,却因为要扮演的角色,过早地心思深沉。她带着他来到一个地下车库,输入密码,打开灯光控制,里面停满了车。y吹了声口哨。“挑一辆。”她说。“都是好车,”他难得有这样的评价,“你确定?”她耸了耸肩:“我确定,反正这些车开走一辆也没人注意到。”“我开始有点喜欢你们家了。”他假惺惺地说道,她笑了一声。他在一堆跑车里挑了一辆凯迪拉克的古董车,这个车型已经绝版了,她挑起眉,露出一个“会挑”的眼神。她去开柜子,找出钥匙扔给他。这种老爷车也只有在没人管的山里才有机会开。他们从山上的宅院开出来,沿着山坡的道路开下去。白色车身加上火箭尾翼的设计,就像一支箭穿行在山间。“偷家里的车开,像是我高中时的做法。”他说,“当时偷我爸的一辆阿斯顿马丁,结果还开坏了。”她仰着头,戴上墨镜。“像是你的行为。”“什么叫‘我的行为’?”他在墨镜下,用后视镜看她,“好好解释一下。”“就是花花公子……嗯,高中时别人传着说的那样,”她说,“你懂的吧,比如泡妞,用赛级马跟人打赌之类的……故事。”“这倒是真的。”他承认。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瞥了她一眼,把话题转移到她身上:“你在高中时又是什么样的?我们好像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她说:“没什么特别的。”“肯定有能说的事情。”他非要问。
“好吧,”她抱着手臂,“我的高中时期就是很普通,普通地上课下课,学习,看课外书。”她在墨镜下看不清神情,语气很平静,像是说一段印象不深的经历。“有谈恋爱吧,你高中时肯定交过男朋友。”他说。“没有。”她说。“怎么可能?”他挑眉。她笑了:“怎么不可能?”“你长得很漂亮啊,”他看向远方的路,“要是我高中时见到你,可能会想追你。”她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侧头看他的表情没有异样,搞不懂他的意思。他们停在半山腰的草坪,不远处有一座眺望亭,看起来无人维护。她像逃避什么似的先下了车,走上台阶,坐在亭子的石板上。他走到她身边坐下。“这个地方怎么荒废了?”他问。“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没人管了。”她说。“看来你对这儿很熟?”“我小时候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午后的日头开始下降,天空变成橘黄色,照在缝隙长了杂草的石板上。她忽然说道:“其实我在高中时不是耀眼的类型,甚至可以说很普通。戴眼镜,长青春痘,还有点内向。”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这么多。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有种安慰的意味。“那我们当时更应该见面了,”他笑得不怀好意,“我应该拍下你的照片,提醒现在的你青春是多么有趣。”她瞪了他一眼,伸手推他。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拽得跌进怀里,她挣脱出来坐稳,脸颊晒得发红。后来他们又说到了大学。他们都在美国上大学,而且都在纽约,但是从来没见过面。她被家里送去美国读了本科,安排学的是人文学科,美其名曰“女孩子读的”镀金,但是她觉得自己没资格读,第二年去读商科。可她还是真真实实想念那些读哲学文本的日子。她在毕业后进了纽约的一所顶尖咨询公司。工作比想象中的难,薪资也不高,经常熬夜,飞来飞去。外国人还喜欢salltalk,喝咖啡聊,吃午饭时聊,喝酒时也聊。但这是从前辈那里学习经验的机会,所以她硬着头皮参加,后来又硬着头皮快速学项目和高效沟通。已经做得不错了,结果大洋彼岸一个电话打来,她就得辞职回去订婚。他说自己一开始就在商学院读书,不太喜欢,但成绩还可以。本科时和同学创业赚了第一桶金,后来同伴反目,他退出回国。恋爱呢?她交的第一个男朋友,年纪比她大了二十岁,成熟型男,稳重而温柔。接着是一个文艺男,学艺术的,活泼得像只狗。他说刚开始女朋友换得频繁,后来创业时特别忙,很长一段时间空窗,不过每段都是好聚好散。他们还发现两个人都是曼哈顿的一家三明治老店的常客。但他们就像平行线一样,没有交错的痕迹。“敬青春。”她假装拿着一杯酒。“敬青春。”他学着她的腔调。太阳沉沉下落,气温从炎热逐渐变凉。他们从眺望亭里走下来,坐上车。她突然小声说:“我高中时也偷开过家里的车。”他侧头看她。“为什么?”她似乎难以言说,酝酿了许久,终于才决定说出来:“我当时想,少了我一个又能怎样。”沉默,只有轻柔的风,今天她似乎格外脆弱。她不去看他的眼神,淡淡地说:“毕竟,我只是我的父亲为数众多的私生子的其中之一罢了。”她望着远方,忽然被手臂牵着,顺着他的力道,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冷重的苦艾味,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她收紧手臂,在他的怀抱里细细地呼吸。他被一种异样的情感所控制,心跳得平静,可脑子却萦绕着繁杂的思绪。就像是十六岁之前跪在圣象下,母亲在他耳边讲述苦修教徒。他问为什么主要让无辜的人受苦,她说他们本就有罪。露水凝重。他感觉到她很轻,仿佛马上就要被风吹去了,但又很重,沁着水,仿佛抱着一枚沉甸甸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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