驺虞抬抬头就能蹭到甘霖的面颊,鼻息里都是他清清冷冷的味道,微苦的檀香如今很淡,但还是能精准的沁人心肺。
沁她的心肺。
方才甘麓说过的话还萦绕在驺虞脑子里。
之所以甘麓笃定甘霖心里有一道明晃晃又不容忽视的白月光,都是缘由一封时间久远的粉红情书。
那年被甘家从老家带出来的时候,她还是个畏畏缩缩的贫困少女,十六岁的她第一次见到轿车,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气派恢弘的房子,光是客房就有八间,更别说院子里的那些亭宇楼阁。
就连甘家吃饭时用的金镶象牙筷,都让她觉得叹为观止颇为自卑。
一开始她也有过惧怕,村里不少像她这样的女孩子都被卖给了邻村相对富裕的中年光棍们,有的不愿意被打瘸了,有的生不出孩子则被糟蹋了,这都是村里老人喜欢嚼的舌根。
但是这种惧怕在甘家这样的家庭里,很容易也很快就被另一种有内而发的贪欲代替了。
可能人真是由奢入俭难的动物,生来就懂得享受更好的生活。起码甘麓是这样。
不过在甘家住了两周,她就已经暗自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留在甘家。无论甘霖到底多么不堪,她也再不愿意回到原生家庭里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里。
所以在甘霖还没回到甘家的时候,她就已经隐蔽地搜索过很多关于他书房的东西。
那些老掉牙又深奥的文言文她读不懂,也不知道什么叫在乎别人的隐私,只是遵循本能,去搜刮一切有利于自己的线索。
也是却机缘巧合,她在潜入书房的第五天随手翻开一本有插图的洛神赋,而就在那开篇处赫然夹着一封看样子有些年头的情书。
辞赋后的注解洋洋洒洒写了十几篇,可甘麓却一下记住了那信纸里周渔的名字。
心慌得无以复加,即便不懂这辞赋的含义,但像是撞破了人家的恋爱和心事,甘麓自己先弄了个大红脸。
几乎想都没想,她就立刻将信纸团成一团塞进手心,随后做贼似的,重新拍拍那本书再度放进了原位。
也许是隐隐期盼着销毁了两人的信物,她就能真的顺利留在甘家过上等生活。
她留在甘家的第二个月,终于迎来的那场颇为盛大的喜宴。
亲事是正正经经的中式,甘麓穿着绣着金线银丝的秀禾服,还稚嫩的面孔上涂着红色的胭脂水粉,在镜子前晃一晃,立刻得意洋洋,自觉这辈子都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
被人簇拥着,恭喜着,戴上步摇盖上盖头。
面前的红娘将一头红绸交给风尘仆仆赶来的新郎,可是却尴尬地立在原地。
红色的盖头在甘麓面上飘飘荡荡,甘麓视线里最先看到的是一双干净的男鞋,卡其色的长裤,甚至连喜服都没穿。
再然后她就听到了对方的声音,像清泉山涧,可说得不是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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