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还是知道他是个斯莱特林的事了,阿斯蒙蒂斯想。不过没关系只要拿捏住了救世主,就不愁布莱克不靠近。
而单蠢的波特现在正被他吊在手里呢。
阿斯蒙蒂斯想到这心情不错的勾唇,给面前这份来自某个格兰芬多,狗屁不通的论文狠狠打了个t(巨怪)。
毫不留情的写下斯内普口吻的评语后,扔进了旁边那一摞需要重写的作业里。
没错,他现在正坐在斯莱特林院长办公室里,帮某个因为只打一份工拿一份钱但却有N多工作量而怨气横生的魔药学教授批改论文。
要为什么,那就不得不提起圣诞假期时艾俄洛斯被偏心老蜜蜂强行逼走后阿斯蒙蒂斯那孤独可怜又凄凉的景象了。
因为整个斯莱特林地牢内仅剩他了和斯内普两个人,阿斯蒙蒂斯独自面对着空荡荡的公共休息室显得太过可怜。
其实原本他是很喜欢这种局面的,自己一个人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比在庄园里也不差什么。
可以尽情的研究魔药、练习魔咒、制试验炼金身躯,甚至可以偶尔去禁林里霍霍那些危险生物。
但因为上半学期发生了太多事,痛苦情绪频繁翻涌,让阿斯蒙蒂斯有些身心俱疲。
所以他想要趁着圣诞假期好好休息一下,放松放松,好养足精神下学期着手破坏邓布利多的救世主培养计划。
于是休息了几后,乍然间放松下来的阿斯蒙蒂斯出于不习惯与实在无聊的心,去霖窖蛇王的办公室。
他也不做什么,就是坐在斯内普不远处支着下巴看魔药大师研究他最爱的魔药。
不得不,看魔药大师熬魔药真的很赏心悦目。
而且既缓解了无聊,又学到了不少处理材料的技巧。
就算偶尔斯内普动用他那美妙的语言艺术对着阿斯蒙蒂斯阴阳怪气,阿斯蒙蒂斯也不恼。
指望他恼羞成怒离开?开什么玩笑。
魔药大师现场演示啊,这么好的学习机会,这喂饭都给喂到嘴边了,要是离开那他就是傻子。
显而易见的,阿斯蒙蒂斯并不是个傻子。
再加上斯内普也就只是偶尔嫌他烦,没有非让他走的意思,所以阿斯蒙蒂斯理所当然的赖在霖窖里。
一个假期下来,不仅与斯内普的关系更好了,而且还学到了很多有用的魔药知识。
甚至还学会了一种斯内普自己研发的魔药。
这可是独门秘方诶!
市场上都没有的!
无市无价的!
简直就是血赚!
通过学到这个配方的事,阿斯蒙蒂斯也知道,斯内普已经认可并正式接纳了自己。
虽然斯内普以前也认可他,但到底是不同的。
那时候是作为霍格沃兹的魔药学教授认可了他,而这一次才是作为他的表哥、他在这个世界上仅剩的血缘亲饶身份认可了他。
西弗勒斯·斯内普浅浅的将自己厚重的心防敞开了一条缝,接纳了阿斯蒙蒂斯·普林斯。
真心换真心。
于是阿斯蒙蒂斯也同样敞开心扉回应了他。
世上仅存的两个普林斯终于将心归拢到了一处,不复从前疏离客气,而是开始互相扶持。
获得了己方阵营身份的阿斯蒙蒂斯也得到了一本斯内普年少神采飞扬恃才傲物时的课本——《高级魔药制作》。
他看书时下意识先翻开扉页,看到了那行情绪隐晦的字——
thisbookbelongstothehalf-bloodprince.
(本书属于混血王子。)
冰山系姐姐她总想让我知难而退 大明完美暴君 柯南:致力继承桑格利亚的衣钵 肆意人生3[快穿] 七十年代学霸 曹魏的光与影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魂穿之我被村里凶汉子买去种田 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并夕夕领域,你还要再砍99刀 师母她善良又疼人 变身黑丝女超人,一拳干倒灭霸 灰烬文明 我穿越回来了 全职高手:死神归来 我的训练家模拟器 慢穿之璀璨人生 满级锦鲤在星际种田 神会遗忘自己的名字吗? 修仙沈家
有这样一种动物,被称为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有这样一种动物,幼年的猎豹都要伪装成它的样子自保有这样一种动物,脾气暴躁,发起火来连自己都咬有这样一种动物,一生不是在打架,就只走在去打...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
试飞员秦风,从七十年代末期,一步步地走来,见证着一款款战机的腾飞,歼七,歼八,飞豹,枭龙,歼十见证着祖国走向大国航空...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穿越无敌修仙搞笑热血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修仙世界。周凡穿越而来,成为青玄宗内一名不起眼的外门弟子,并意外激活修仙小系统。叮!你受到敌人攻击,修为增加100叮!你受到阵法持续攻击,修为增加100010001000感受着飞速增长的修为,周凡目光看向面前瑟瑟发抖的众人,语气和善别怕,今天我只想打死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叮!你装逼过度,触怒天道,遭遇灭世雷罚攻击,修为增加999999999周凡那些打不死我的,终究会使我变得更强!...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