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小少年走后,从咖啡屋里可以到对方站在交叉路口,迷茫的到处,顾云辰叹息了一声后,拿出手机吩咐助理驱车跟上,将人平安送回家才回来。
接收到平安短信后,顾云辰笑着摇头,心道这孩子还是没变,一样的找不着路,不清人脸,都忘记是谁从小陪他做作业的了。时隔多年再见面,明明已经认不得他了,也不清他的脸,还拼命睁大着一双可的瞳仁装作自己得见,还向他求婚了,比起小时候到大狗还会哭的样子,现在的胆子确实大多了。
人也可多了,可到什么地步呢,不管对方谈的是什么多细小琐碎的事,都给他齿颊生香之感,似乎要醉在那孩子甜甜的眼睛里。
他每天最期待的莫过于等着对方来的时候,亲眼着对方一脸茫然地站在道路边左右环顾,上去很可,却在见他的时候眼中一亮,马上就蹬着小鞋子跑了过来。
风风火火,就跟枚耀眼的小太阳一样。
这次,对方却在跑过来的途中摔倒了,他的心被狠狠一揪,差点维持不了表面的风平浪静,连忙起身出了店门去扶。
这条道是水泥地,摔倒了可不是普通的疼,还容易磕破皮导致发炎,他有点心疼地抓住小家伙磨破皮的手掌“疼不疼”
那白嫩的手心除了鲜红的血丝还沾着点点砂砾,男人有点懊悔,他就该亲自去接人的。掏出洁净的手帕,他一点点擦去那些砂砾,尽量避开那些伤口,但还是会有丝丝的凉意和疼痛,但是对方就是一声不吭,一点也不娇气。
因为摔倒扬起了不少的沙尘,小家伙的脸也脏兮兮的,却在却在搽干净后,有令人难忘的惊艳。那柔顺光滑的黑发略长,服帖地垂在精致的面颊两侧,配上歪着头的神色显得非常清纯漂亮。
小家伙任由他给自己擦脸,末了还乖乖地指了指自己的膝盖说“还有这里。”
那秀气纤细的膝盖惨不忍睹,男人倒吸一口气,将人打横抱起,走向隔壁的大药店,路上他心疼地问他“痛不痛痛就叫出来。”
季海衡摇头,他又不是原主,一点点小疼
痛就受不住,不过原主的体质真的跟豌公主没什么两样了,非常容易平地上跌到,稍微摔一跤,那细嫩的皮肤上就划出一个大口子,上去惨兮兮的。这种体质也很差,也极容易受病毒入侵。
难怪每当原主发生什么事了,汤宅上下都如临大敌。
不过没想到他摔跤了,人那么紧张他,那近乎小心翼翼的举动和言语中的疼惜,绝对不是一个大人对于小孩的纯粹怜惜,所以季海衡很满意地勾了勾嘴角。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除了时不时膈应一下沈舒含,季海衡天天往咖啡屋跑,渐渐的,也从一开始只能到对方肩宽窄腰大长腿的好身材和那极富安全感的手掌,到现在能清对方俊气的剑眉、一双眼角微微上挑的桃花眼,就像渐渐失去效用的拼图,逐渐在他的意识脑海里拼成一张完美的容颜。
“你的眼睛真漂亮。”坐在他怀里,小家伙伸出自己没受伤的手摸了摸男人那双迷人的眼睛,柔嫩的小手心有安抚之意,因为那双注视着他常常带笑的温柔桃花眼现在一点笑意都没有,无端端显得冰冷。
患有面孔遗忘症的人对别人的脸孔失去辨认能力,整体记忆力也不如常人,经常熟人出现在眼前,也会形同陌路。原主汤昕奕能记得脸的人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很多人要通过多年的努力,才能用细节让他记住,比如说家里烫了卷发的女佣,靠着多年的卷发让原主记住了,结果有朝一日换了直发,原主又茫然了。
而原主能记得住司机大叔的脸,还是因为对方脸上有一颗非常鲜明的黑痣,可是当黑痣被遮住了,或者整个人离他太远了,原主又会被打回原形。
有的明星天天在电视上蹦跶,他也记不住,跟他同窗几年的人脸也是模糊的的。关于这点,原主也是很苦恼,可是他越努力记,反而更记不住。
这些顾云辰也是知道,所以他对于小家伙这么快就能记住他脸部细节,是震惊的也是感动的,让人忍不住手臂收紧了怀中轻得过分的人。
因为受了伤,所以当天下午,季海衡是被男人亲自开车送回来的,从膝盖到白皙的脚踝处的擦伤到
做了处理,从头到尾对方都不假手于人,很体贴地亲自为他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伤口,对于这点儿,季海衡笑弯了眼睛,恨不得在对方的脸上亲上一口。
女修凶猛 诡案追踪 快穿:女主她真的不甜 我要和琴酒分手 我喜欢那个据说是反派的男人(穿书) 穿在1977 我靠抽卡,穿成小动物给疯批生崽 超时空男团 我看心电图,你说我上班炒股? 鬼神老公,别太坏 重生商纣,开局怒怼圣人女娲 喜欢是芥末草莓味 诱你标记 我在剑宗以情入道 美食:承包食堂,清北抢我抢疯了 三岁女配带不动 穿成校草O后被学霸标记了 明末巡检天下 要死,开局穿越宇智波灭族之夜 制卡三幻神,从无限推演开始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
陈玲玲穿进一本年代文。书里,她爸是男主,她妈是早死的原配。她妈因公牺牲,单位照顾他们父女,分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还给她爸调了岗,让父女俩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过得非常不错。然后,女主这个她爸的白月光...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网红圈,我唱歌唱得最好歌唱圈,我演戏演的最棒演艺圈,我导演导的最牛导演界,我相声说的最好相声界,我小说写得最爽文学界,我体育玩的最棒网红歌手演员导演编辑作家相声演员小品巨匠体育明...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向下翻动一点,作者发布任务。投一颗钻石,必得50岩币!还有几率抢1000岩币,2000岩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