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的态度让沈慕川心里略微烦躁起来。
他拿起一个小木板,小心翼翼地给她上着药。
顾千寻骨架小,就连脚都比常人小巧,沈慕川单手就能握在掌中,他手法娴熟,用的力度微重,却恰到好处的纾解了顾千寻的不适。
清凉的触感与火热的掌温相互影响,使热更热,使凉更凉,让她的热和麻稍稍缓解了些。
还真是神奇的药。
以及,神奇的人。
本以为沈慕川这种豪门出身的少爷,对于这类伺候人的活肯定是十分生疏,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熟练的像是练习过千百遍,如对待易碎的瓷器,耐心而又专注。
顾千寻盯着他的面容发呆,沈慕川察觉后嘴角微翘,手上的动作也越发柔和起来,然后在顾千寻沉醉其中时,状似不经意的抬头,眉尾飞扬,“看我做什么?”
“额……”顾千寻被抓包后有些窘然,摸了摸自己的耳垂,眼神飘忽,脸却不由红了,“就是想着学一学,下一回就不用麻烦你了。”
沈慕川‘嗯’了一声,没有下文。
将最后一点药抹好,沈慕川离开顾千寻的脚时,指尾沿着她的脚心离开,像是羽毛拂过,让顾千寻一瑟缩。
“怎么了?”沈慕川先发制人的问道。
“……没什么。”顾千寻暗恨自己怕痒,人家不过是无意识的一个动作就能让自己这么大反应。
自责间,完全没有注意到沈慕川略带玩味的笑。
不消片刻,顾千寻就觉得脚腕上那股凝滞的热开始消散,清凉凉的触感让她异常舒服。
坐在一旁的沈慕川看了一眼她的笔记本。
“需要我给你拿过来吗?”
“啊?嗯,拿过来吧。”
顾千寻靠着床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
电脑上,播放着的综艺出现了一个选择题。
‘如果有机会,你会选择和谁谈恋爱?’
回答问题的都是素人,而选项里基本都是当前最火热的明星。
这是变相在调查人气了。
沈慕川没当回事,直接递给了顾千寻。
‘当然是慕容博文了!’
‘我也选他!’
‘慕容博文是我的偶像!’
虽然选项很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慕容博文。
这就是如今娱乐圈的现状。
无论有多少帅哥辈出,都无法撼动慕容博文的人气。
一骑绝尘用来形容他再合适不过。
顾千寻心里只想沈慕川赶快离开,所以在笔记本拿在手里的那一刻,就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上面。
沈慕川拿着纸袋,看了片刻问。
“你很喜欢慕容博文?”顾千寻嗯了一声,“毕竟是大明星。”
眉头微微一皱,沈慕川将纸袋递给顾千寻。
“里面还有一瓶祛疤的药,每天抹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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