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x年,我三(顾城)
我十岁那年跟着爸妈被流放了,当然还有比我略大些的顾乡。那是一片荒凉的滩地,有一条河从那里流过。后来我才知道那地方的准确名称是山东省昌邑县东冢公社火道村,那条河好象叫大潍河。我们在那里待了五年。也就是,我十五岁时才随着爸爸被赦回了京城。
爸爸妈妈一起那个地方就叹气,就是不堪回首的意思,那里要多荒凉就有多荒凉,我们住的房子是用泥坯搭起来的,要多破就有多破。可我却喜欢回首,喜欢那个地方。因为那里几乎看不到人,但是动物很多,有大的动物,比如海鸥,别的什么我叫不上名字的鸟,野兔,当然还有人养的猪,鸡,鸭,狗,猫,动物就更多了。我喜欢大动物,但更喜欢动物。比如蚂蚁,哪里都有,北京大庙里也有的是。可我看着它们集合搬家,把许多土搬过来,造成好高好大的楼阁城墙,怎么也是看不厌的。我看着大大的动物,就会觉得我生活在它们里面,跟着他们跑着,爬着。后来,回到北京以后,我读到了一本法国人写的《昆虫记》,立刻觉得这是我生命的书,原来我也应该是昆虫的。
爸爸:城喜欢动物。他没有出下半句,但我听得懂的。下半句是:因为他不喜欢人。我知道,爸爸指的是那次,我们家涌进来很多人,把我们家挤得满满的,然后把爸爸的藏书都拿走了。幼的我在一边看着,直到晚上才哭出来,在妈妈拍我的时候。妈妈:城做梦了。那是梦哎。可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一直醒着呢,根本睡不着。可我好象是在做梦。醒着做梦,脑袋里放着傍晚家里的那一幕幕电影。爸爸指的也许是另外一次,我趴在窗子前,看到对面墙壁那里,有人在张贴写满大字的一大张纸,贴好后他被一群人打了,打得特别狠。我听得到那群饶叫喊声。许多时候之后我再想起来那句话,那句我当时没有听懂的话,才懂了,那句话是:他居然贴反了!那次是爸爸拍着我的脑袋叫我别看了。然后爸爸问我:你想哭吗?我:城不哭。我知道,城仍然是把哭留给了晚上,好象因为那时候会有妈妈把我的哭轻轻地拍回去。妈妈拍我的屁股蛋,跟每次我哭的时候一样,好象眼泪就是从屁股蛋里面生出来的,跟身体的其它液体一样,那里有个总开关,总阀门。轻轻地拍,总阀门就会关上了。
我喜欢动物,那是真话。我喜欢跟动物们打交道,不喜欢跟人打交道。
偏偏爸爸在山东的荒滩上被分配了养猪的活儿。所以我还很的时候就跟猪们交道上了。的我,就在帮着爸爸干活了,爸爸煮猪食时,我帮着搅拌,爸爸喂猪时,我去拍猪屁。后来回了北京,我对老同学们:孔子的,有猪从远方来,不亦饿乎。老同学们:胡你,孔子不是这么的。我:你们回家问大人去。第二,他们却不告诉我他们家的大人们是怎么的。我就偷着乐。反正那个年代,有几个人好好读过书呢?包括许多大人。我还给这些猪起绰号:老祖宗、老病号、八百罗汉、饿死鬼。爸爸:怎么都叫这样难听的名字呢?可爸爸也没想出什么好名字来。爸爸喂着猪,心却并不在猪这里。
后来爸爸:你看你看,都是被你叫坏了。那年粮食欠收,猪食也欠收,猪真饿了,它们没东西吃,就相互地啃,相互地扑打,一个个遍体鳞伤。我不再叫它们那些绰号了,尤其是老病号和饿死鬼这样的绰号。我偷偷地哭了。这也许不是我人生第一次后悔,后悔我给它们起了这样的绰号,但我想不起来之前我为什么事情后悔过,至少我从来还没有后悔到哭的程度。爸爸,我们把猪们放出去吧,让他们自己找食物去。这么了,我们俩就这么做了。我终于又高兴了起来。
喂猪是正事。除此之外,我最喜欢两件事,一件是游泳,一件是写诗。夏,我和爸爸都脱得光光的,噗通噗通跳进河里,跟青蛙一样,我学会了游泳。那地方人本来就少,几看不到一个村民也是常事。有一次,我从水里爬到岸上,看见高高的草丛后面一团毛,毛下面是两只转动着的眼睛。我吓得摔倒在河滩上,我大叫着:狼!爸爸急忙从水里出来。爸爸一出来,那一团毛就转了过去,然后跑开了。爸爸:那是海妞。
海妞是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姑娘,乡下姑娘。海妞就是披头散发的样子,夏总穿着一件洗得很淡的斑驳旧红色的衣服,从秋到冬再到春总穿一件把她整个淹没到膝盖那里的大棉袄,也是斑驳旧红色的。听她没有妈妈。听她妈妈是跟人走了,到有钱的地方去了。她的爸爸是个老疯子。其实后来我想想,她爸爸不老也不疯,应该那时候还是三十大几的人,就是同样是披头散发的,一身的油腻,活脱一头野狼。另有一点象狼的,就是她爸爸几乎不话。我只听到他有一次喊海妞。大概是喊她回家吃饭去。也是那次我知道海妞叫海妞的。那次她站在村子边,在一棵榆树后面,也是转着她的眼睛盯着我看,好象我是外星来的,或者是另外一种生物。那地方那时候穷得叮当响,有个独门的歇后语,叫:孩子穿衣服,浪费。她可能看到我光着身子有点好奇,其实她应该是看惯了跟我差不多大的乡下男孩的,他们也是光着的。也许因为我就是跟乡下男孩不一样,平时穿得人模狗样的,连夏都穿着衣服吧?
其实我很的时候就开始写诗,跟海妞很有点关系。我后来这么写过:在风停止的时候,草就吐出了香气,每种草都用自己的气味和我话。那种话不用翻译,就能一直留在你的肺腑里,沿着血液流遍全身。我听见万物轻柔地话,每种草的气味,虫铮铮,所有的声音都使我变得透明,一个女孩在离你一百米的地方割草,大地上没有人。春最美的时候甚至能听到万物轻柔的对话,散发着轻轻的香气,散发着清凉的光明。
我写的就是那个地方,而“一个女孩”是这里面的关键,尽管那时候我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诗是我跟大自然对话的地方,大地上没有人,但有一个女孩,她不是人,是一个女孩,是跟我对话的大自然的组成部分。我记得最深的是她的颜色。那是红色,尽管已经很淡很斑驳了。其它都是绿的,只有那一点是红的。这好象意味着什么。但我不上来。
到了荒滩上,学校里的书更读不成了。诗人爸爸就继续教我语文,还教我一些古诗,每都让我背一首。一开始是简单的,比如白日依山尽,或者鹅鹅鹅。爸爸,骆宾王七岁时就写出了这首鹅鹅鹅了。我:我七岁的时候也写过诗。爸爸拍拍我的屁股蛋(爸爸妈妈姐姐都喜欢在“屁股”后面加个蛋子,如果的是我的话),这是真的,我们城写第一首诗的时候还不到七岁呢。一个更的神童出现了!
乡下本无书。我是一次跟着一个收破烂的大爷跑的时候,看到从他的破烂车子上掉下来的。我喊着:大爷!书掉了!大爷回头看了看:朋友,它看到你就掉下来,它掉下来就是你的了!
于是我就神奇地有了一本书了。爸爸:嘿,这是本《唐诗三百首》呢。
然后爸爸就教我读唐诗了。我也跟着这本书学着写更多的字。
在北京的时候,我刚满四岁就写下了生平第一首诗。至少是我认为是诗的东西。爸爸看过后:不错,诗人。后来我又写了许多,尤其是到了荒滩上之后。爸爸的评语仍然是:不错。诗人三个字也省略掉了。我总是写在爸爸扔掉的草稿纸的反面,如果正反面都有字,我就写在空档里。爸爸一边着不错,回头就在点火做饭的时候扔到炉膛里去了。我并没有因此而不高兴,看着自己写的东西在炉膛里熊熊地燃烧,我反倒挺高心,我经常拍起手来。爸爸惊讶地问我为什么高兴,我,我的诗会变成火焰,会发光,热的光。
我:我们的村子叫火道村,是有道理的。我在灶台上刻下了一个句子:火焰是我们诗歌的唯一读者。后来跟雷到这事时,雷:假如这个灶台能保留下来,一定会成为珍贵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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