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辞哼了一声:“没有?我看你满脸都是这个意思。我还不知道你?你从小就瞧不起我,觉得我是野丫头没规矩对不对?”
第一次见面,她还抢了他的钱,事后问他,要不要还他,他笑了笑说不用。那时候,一开始她是挺高兴的,觉得他大度有修养,后来转念一想,多半是觉得不应该跟她一个野丫头一般见识。他那是打心底里瞧不起她呢。
这么说来也不是。
这世上,有几个人能被他打心眼里瞧得起了?在他眼里,那些同龄人大多都是吃喝玩乐的庸人,他根本不屑与之为伍。
她方辞,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童珂呢?
出身好、教养好、知书达理、知情识趣,跟他又是打小一块儿认识的,还能静下心来跟他一块儿读书写字,陪他对弈,人家说的也没错,可不就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红颜知己吗?
心里这么想,嘴里就问出口了:“你就瞧得上童珂是吧?想打炮了找我,没那想法了跟高雅的童珂大小姐畅谈理想、寄情山水。你这脚踩两船,精打细算的买卖可真划算啊。”
“你说话一定要这样含枪带棒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都往童珂身上扯?”
“不然呢?你想我怎么说话?”
他在他身边坐下来,微微岔着腿儿沉默着。半晌,才道:“我跟童珂真的没什么,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方辞却不领情,回了他一声“呵呵”。
方戒北也不多废话了。在方辞心里,甭管他是不是和童珂有关系,旁人这么觉得了,扫了她的脸面了,婚礼那天确实他没出席,就这两点,她心里就过不去这个坎儿。
她是个只看结果不问缘由。
确实,事实也是这样,我无可辩驳。
两人之间,那道裂缝始终客观存在着。他确实是对不住她,甭管解释不解释,她都是这么认为的,甚至觉得他就是在掩饰。
方戒北从来不是个喜欢狡辩的人。
这么干坐了会儿,方戒北起身说:“我送你回去吧。”
方辞站起来,认认真真地看着他,说:“我还就偏偏不想回去。”
方戒北:“成啊,那继续走走。”
没看到他破功,方辞意兴阑珊,跟在他身边沿着街边又走了会儿。
看到有卖棉花糖的,方辞就杵原地不动了,两眼直勾勾地瞧着。倒不是味道多好,那是童年的记忆。小时候,方戒北手里头没多少零花钱的时候,就只能买这种小食给她吃。
方辞捧着比她脸盘还要大的白色大球,眼睛里掩不住的欣喜,把脑袋埋进去啃,吃得脸上都粘粘的。
可她乐意,她喜欢。
方戒北也爱看她吃,宁愿自己早上剩下一半的早饭钱,也要给她买来吃。她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高兴的时候,快乐都写在脸上。
看到她高兴,他心里也高兴。
那是一种没有办法替代的幸福和满足感,一丝一缕,在心尖上不可控制地晕染开来。
“想吃吗?”他侧头望着她,目光柔和。
她没带钱,心里虚,这会儿很审时度势地点点头,不跟他怄气了。
方戒北过去,对那摇糖的老伯说:“麻烦给我一个。”递过去钱。
老伯身边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直直盯着他瞧,笑起来,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小门牙:“哥哥,你长得真好看。”
方戒北弯下腰,揉了揉她的脑袋,弯腰把她抱了起来。
女孩好奇的大眼睛瞅着他:“你是解放军叔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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