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中部地区的一个山村,村子名为沈家村,不过听爷爷说,我们沈家村在外头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盗墓村”,而我的爷爷,以前就是一个盗墓贼。
据爷爷说,我们村在五六十年代时,家家户户都盗墓。不过那时在我们村,盗墓不叫盗墓,叫摸粮。
爷爷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挖出来的宝贝不计其数,但那时只顾眼前,除了一枚有严重裂纹的玉戒指出不了手,其他的古物都拿去换了米面油肉,一件都没能留下来。
我那时根本就不会想到,就是这枚不起眼的玉戒指,在爷爷去世之后,陪伴了我一生,成为了我生命中最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爷爷以前倒卖文物的时候,曾外出见过世面,自我出生那一刻起,就盼着我长大后能出人头地,不希望我再受贫穷之苦,望我能北上京都争得一席之地,所以给我起名叫沈北。
我从小就特别淘气,偷看大姑娘洗澡,趁人蹲茅坑往里丢石头,偷偷跑到别人家被窝里拉屎,在牛尾巴上面点鞭炮……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还真是无恶不作。要不是爷爷在村里有威望,护我护得厉害,估计我早就被人给活活打死了。
其实那时候我也不是真的就多坏,只是觉得好玩就做了,从来没考虑到后果。
当然,恶作剧这种事不是凭我一人之力就能够“完美”实施的,我当时有个小伙伴,叫沈二狗,每天吸着黄鼻涕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对我唯命是从。我让他去掏鸟窝,他绝对不会去抠蛇洞。
后来上学,他的名字总惹镇上的孩子们嘲笑,害我不少和人家打架。于是,在我的怂恿和他的努力下,他终于把名字改成了沈从良,也不知是哪个没文化的人给起的。
为什么要提到他呢?
因为,那起影响我一生的诡异事件,就是由他引起的。
我至今仍记得,那是一个夏季的午后。天空水灵灵的蓝,好像能挤出水来;云彩一会像羊,一会又像鹅,从天边飘到我的头顶,然后又飘向更远的天边;田里面的小麦都已经熟透,黄橙橙的,就像一粒粒小金子被串在一起,说不出的喜人。
而在村里的大人们忙于收获的时候,我和二狗躺在草地上,将两颗小脑袋凑在一起,绞尽脑汁想挤点坏水出来。
继上一次在芹婶家门口堆出个“牛粪人”之后,我俩已经安分了半个多月。我掐指一算,又到了该痛快“玩耍”的时候,有必要再做一件能够引起全村轰动的事了。
我不喜欢重复,我期待创新,我坚信,只有以前没做过的,才能给人以“惊喜”。我不希望看到,当我趁着村长蹲坑向茅厕里丢石头时,村长在里面一边提裤子骂娘,一边责备我没有新意的画面。
可是,能想到的我们都做过了,这一次要玩些什么新花样,我俩一时半会真的想不到。
我头一次觉得,恶作剧也是一件如此有技术含量的事。
忽然,二狗一个跟头翻坐了起来,打了一个响指,双眼放光的说:“有了!”
我忙坐起来问:“赶紧,有啥好主意快说出来,我给你把把关。”
二狗撇嘴笑着问:“北哥,你说,如果二大爷穿鞋的时候,发现鞋里面有老鼠,他能跳上房不?”
我听完顿时乐了:“岂止上房,他肯定能上天,说不定还能和太阳肩并肩呢。”
说到就做,我俩心急火燎的站起身,随便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碎草屑,便开始满村子找老鼠。
很多时候,你想找什么就偏偏找不到,救好像冥冥之中有人在故意和你作对一样。那些趁着人们晚上睡觉满屋乱窜的老鼠,在我需要它的时候,竟然连个影子都看不到,你说急人不急人?
在找遍了全村都没能有收获的时候,我和二狗决定深入田地,继续寻找。
当我俩出现在麦田边时,几乎所有人都看向我俩,以为我俩要来帮忙收割麦子。但见我俩一片片的麦子往脚下踩之后,村民们立刻连叫骂带喊打,把我俩给赶了出来。
躲过众人追赶之后,二狗上气不接下气的问我:“北……北哥,现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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