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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怜香惜玉的温雅(第2页)

孙红娟神色复杂的看着莫名兴奋的温雅,这孩子不会是个傻的吧?

“大婶,我昨天见过你女儿,那真是个美人儿,太惹人怜爱了,像你家女儿这样的好孩子就应该被捧在手心里好好的呵护着!”

呵呵!孙红娟尴尬的硬是扯出个笑。

听温雅滔滔不绝的夸奖自己女儿,夸的她都怀疑温雅嘴里的人是不是她闺女。

尽管她一直觉得自家闺女天下第一好,但真的没听人这么夸过。

“大婶,你说秀秀妹子有心脏病?我跟你说,这病要保持心情舒畅,凡事你们都要多担待着点,要顺着她!

还有,这病基本都是靠养的,不能受累……”

孙红娟:……

若不是温雅实实在在就在她面前,是个漂亮姑娘,她都以为这是个对自家闺女有意思的小伙子。

“大婶,这些好吃的你带回去给秀秀妹子吃,我跟秀秀真的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都是给秀秀的,但别让她一次吃太多……”

孙红娟晕晕乎乎的离开招待所,走出老远才回神。

看了看手上的大布袋子,哭笑不得,同时一个疑问升上心头:这孩子是怎么活这么大的?

也太实诚了!

此时温雅心情极的洗了个澡。

真好,见到“林妹妹”她妈了,就等于见到了“林妹妹”本人。

温雅上辈子习惯了照顾孤儿院那些比她还小的孩子,又是个外貌协会的,对柔弱好看的事物一点也没有抵抗力。

那个叫秀秀的姑娘真的是戳中了她的心。

在温雅心中,这样的人是要捧在手心里的。

当然她也不是没有分辨能力,什么香的臭的都捧,黑心莲花她可是不接受的。

不但不接受还会以最快的速度掐死。

她只对那些善良的,美好的,柔弱的,真正惹人怜惜的才这样。

而鉴定这一切的就是前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练就的一双火眼金睛。

这一世她莫名就能听见别人的心声,但一般情况下她是不会那么不道德的偷听的,除非二般情况。

但她还是能隐隐感觉到一个人的好坏的。

昨天匆匆见了叫秀秀的小姑娘一眼,她就知道对方是个好姑娘,值得被精心呵护。

洗完澡,温雅就上床了,今天做了不少事,可把她累坏了,连空间也没进,脑袋一沾枕头直接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漱好,填饱肚子。

她想着去医院一趟,毕竟是打着来看病的名义,还是要走个过场的。

至于隔壁的夏夜,早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个男人既然已经名草有主了,那就要保持距离,世界上男人那么多,长得好看的又不止这一个。

温雅从来没想过一个人过一辈子,这个世道也不允许,到了年纪找个合眼缘的结婚生子,过不到一起再离婚呗。

实在不行去父留子也是可以的,反正她一个人也能把孩子养大。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的温雅也不过才刚成年,还小,暂时不考虑这些。

她还想考大学,去见识见识不一样的人生。

前世因为囊中羞涩,她的大学都是在打工、学习、打工中度过的,这一世她想过过真正的大学生活。

“温雅?你怎么在这里?”

温雅正在排队交检查费用陡然听见一道低沉好听的声音,回头就见到鹤立鸡群的男人,他身边还跟着昨天见过的龙哥。

嗯?这两人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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