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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写诗离别(第1页)

次日,姜修远已在三色城逗留了五天。

如今已是三色城。

驰道杨花满御沟,红妆缦绾上青楼。

金章紫绶千馀骑,夫婿朝回初拜侯。

落笔-----赠红绸。

这首,王昌龄的诗,写的很适合戎马抗敌的姜修远,及青楼倩娘出身的红绸。

多少人默默念着。

红绸和其他九位美娇娘低语默念。

“他日再回!”

“走!”

抽剑,落地,又飞身上马。

姜修远潇洒的留下一句他日再回,卷起尘埃,带着二十余装满粮食,药品,布料,铁器的马车出发。

“英雄,美人!”

此刻,一个个看客脑海只浮现这一对形容词。

“哼!花心大萝卜!”

马车内,张轻茹气得用力绞着手绢。

姜修远离去。

红绸的第一倩娘,更加富有故事和色彩。

而与红绸一起送行的九位美娇娘,也很快和红绸一起,被冠以‘三色城十美’。

“驾!”

忽然,十几位少年骑马飞驰而来。

“红绸娘子,七殿下何在?”

为首一人,正是蓝拓。

他才得知姜修远要远赴狼牙关,继续抗击北凉的入侵。

身为男子汉,岂能不建功立业。

他偷偷溜出来,恰好遇到了同样溜出来的燕王二世子姜莫南。

两人一合计,干脆喊上平日交好的十几个世家子弟,汇合后,追出来。

结果完了一步。

等红绸说姜修远刚走快一个时辰,又看到墙上的诗。

蓝拓越发坚定跟随姜修远的决定,带着十几个小弟追上去。

“七爷,你这白马写诗,怕是要把三色城的小姑娘,小媳妇给迷迷糊了。”

周离嬉笑道。

“等回到狼牙关,你继续熬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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