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晨晨
我想起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在ktv唱歌,是在他毕业的那一天,褪下学士帽和宽大的学士服。大半个建筑设计班都被拉过去唱歌,我看到他坐在角落里,低低着头。
我收到他的请帖是在毕业后的第二年,这一年我刚刚研究生一年级,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学校的编剧。北京的天空是灰霾色的烟雾,街道旁有光秃秃的树,枝干指向苍凉。我每天要看很多电影,看着银幕上火树银花的造型和风驰电掣的飙车,计算着每一个镜头恰当出现的精彩。可是我似乎忘了,有一些人生中出现在最精彩时刻的相遇,我们总是去挥霍,总是不珍惜。
我打开灯,看着红色的请贴上贴着金色的花边,看着刺眼而熠熠生辉。我打看看了无数遍新郎新娘的名字,我会习惯地看着他的名字神经就会在下一刻紧紧地联想到我自己。可是现在,另一个女孩子陌生的美丽的名字。并排出现在那张鲜艳的喜庆的红纸上。
我终于感觉到了指尖的颤抖。我买了飞机票,在五千米的高空,我看不到外面的云层是像花朵,还是像小熊,再也不会有人像你当年一样听我所有的幻想。
遇到宋默宇的第一天,我嘲笑了无数遍他的名字。我嘲笑他和名字一样沉默,即使是成绩最引以为傲的学霸,又有谁在自己的名字里起个不好听的“默”字。他只是挠挠头,温暖无害地笑笑,他很高,身材高挑双腿修长,可是在我面前一点脾气都没有地说了,“这是我爸妈起的,我,我也决定不了。”
我看着他像个受气的孩子,旁边所有的人都笑了。可是他毫不在意地跟着一起傻笑,我冲着他撇撇嘴说他真没意思,转头回了座位。
他不会知道,我总是躲避别人那么温暖的笑容。他也不会知道我看着他笑的那么灿烂,那么美好的时候,我会觉得这个男孩子这么好看这么温暖。而我不会表达出来,我只会用我所有的冷漠和空寂对待我身边的一切。
就像他是那么负责任的数学课代表,可是我从来不完成数学作业,每次他收完卷子像留下来给我提醒几句,给我讲几道题,我都不领情地让他赶紧走开。那天实在被他催烦了拿着他的名字取笑一番,可是看着他毫不生气地笑了,我忽然,觉得心很疼。
他从来都不知道,我嫉妒别人能这么快乐的笑。可我自己从来都没有办法做到。那一年我十四岁,我有做建筑建材的爸爸妈妈,他们在我从小到大都常年在外不回来。直到爸爸生意破产,每天在家酗酒抽烟,整个屋子里是让人酸涩到流眼泪的气息。我一个人忍着,从不言语。妈妈离开了,临走后我就去了寄宿制的学校,一住宿就是四年。
没有人来给我开家长会,没有人关心我的成绩,没有人关心我是不是生病了,没有人关心我是不是今天逃课了,没有人。我每个月省着算着银行卡里给我的一点点零用钱,省吃俭用的度过一个月。然后又等待着下一个月的救济赶紧来。
我荒草一样的长成了张扬跋扈到让人不敢触碰一丝的女孩子。每个人都害怕我,因为我谁都不怕,那一年,我十四岁。
我去他的婚礼,在南方海滨小城的教堂里。去之前我打了电话,我们在一起十年,分手后我偏执而不留情面地换了无数个号码。但是他一直没有换过。他说过,会一直用这个号码,因为只要我背过了就不会找不到他。十年,从没办法上网,到数据流量2g,他就用着这张永远网速只有小2g的网,等待着他已经找不到电话号码的我会打回来。
他等到的那一天,是在距离婚礼还有六个小时的时候,所有人都在背后嘈杂着。
我说了一声,“你好,是宋默宇吗?”然后我听到自己哽咽了。他不说话,沉默了好久说,“你过得好吗?”我突然就流泪了。只是他听不到,我从来都是这样,不会让他察觉到我的在乎和依赖。
我只能听到他背后,是朋友的催促,“马上就要婚礼了你这还打什么闲聊的电话啊,快过来把这发胶喷了,小心新娘不让你进门。”
我听到热热闹闹的嘻嘻哈哈的笑声。
过了半晌,他声音微颤着说,“那我过去了。再见。”
他没有再像往常一样说完再见叫我一声薇薇。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说完再见,等着我挂电话。我想起我们热恋在中考前夕的时候,他打趣我说,“你先挂还是我先挂,你先挂,还是我先挂,赶紧挂啊。”
我听出了他说的“挂”是别的含义,喊叫着让他去死。他嘟囔了一句你这是让我先挂啊,好我挂了啊。
我沉浸在回忆里,电话变成了空寂悠远的忙音。
我和宋默宇在一起是彻彻底底的早恋,他在2009年的圣诞节站在教室的门口等着我经过的时候,偷偷塞给我一个盒子。教室的人已经没有剩下多少,我直接把包装纸撕了把盒子打开,是一朵金箔的玫瑰花,一个糖心苹果和一张很漂亮的卡纸。
上面有他清秀的字迹写着,“陆薇,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那一句“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被写到了下一行,看着偏执而决绝。
“你真的会一辈子对我好?别搞笑了一辈子那么长,以后的事情你怎么能知道,更何况我的脾气那么烂,你怎么能受得了,你这个好学生,不怕别人说你和差生在一起影响你的名声吗?”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这些话。
他轻轻地倚在门口,不动神色又很认真的说,“一辈子很长,但是你相信我会努力为了我们两个人。
“你脾气不好,但是我脾气好啊。我会包容你,宠着你,把你宠成小公主。
“在我眼里你不是差生你只是个孤单的需要人保护的小姑娘。而我想做你的英雄。”
我承认我在那一刻看到了漫天的斜阳透出晶莹的温柔的浮光,洒过落地窗镀在他身上,他温和地对我笑,十五年我第一次被一个人的笑容感觉到晃眼的闪烁。我居然愣住了不再说话。
缓过神来,我把盒子不由分说地塞回了他手里,故作淡定地说了一句,“胡说八道。”
然后我跑开了,我摸着自己的脸有些绯红。不知道为什么他清秀的字迹一直在我眼前晃,他写我的名字原来那么漂亮,他在还学校的广播台里主持每天的广播,声线温和又好听。
可是我怎么能接受呢,我们天差地别。我想着,可是在他追着我跑过来在身后不顾一切地抱着我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这个世界再也不一样了。
我们都穿着水蓝色的校服,风很轻,穿过了青柠般青涩阳光般柔和的十五岁。
我不知道按照曾经他爱我的习惯他还会不会打电话来找我。这是我们分开的第二年,七百三十四天。我没有回过一个电话,没有在社交网络上回应任何一句关于他的消息。请帖是他的朋友送来的,说千辛万苦找到了这里。
临走时说,“你知道吗,默宇他无数次来找过你,穿过了几乎南方到北方半个中国,但是你每次都不在。”我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那个时候想我真的改变了,要是以前我会骄傲地说我知道,因为是我故意不见他。又在他离开之后,依着墙壁整个人塌陷下去。
那个时候他在厦大读研,我在北京准备二战,地址在别人那里要过无数次。我搬过多少次家,换过多少个号码,他都找过多少次,不,应该是十倍,也许是二十倍。
可是我心狠惯了,终究是没有开门。其实我也不是心狠,在一起那么多年,我们彼此都太了解了。我知道他累他难过,我愿意不再出现,等待他忘记,等待他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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