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美女与野兽?
站在梁左面前的是一个穿着宽大防寒服的小姑娘,大概十几岁,短发,眼睛大而明亮,有些瘦小,却并不让人觉得柔弱。
“梁大哥……”
她睁大眼。
梁左则是张大嘴。
这不是那个灰姑娘辛德瑞拉吗?自己被她一拳给揍成这样子了……这个世道是什么情况……我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吗?
还是说她已经是破法者了?
梁左一时间有些心如死灰,觉得活着没意思。
辛德瑞拉赶紧跑过来,给他用力按住胸口,弄得一手鲜血后又急又气朝后面喊:“你还不过来!谁让你乱打人的!”
在她的骂声中,一个看起来像是无头骑士的怪物慢慢走过来。
它大概有两米高,手长过膝,浑身靛蓝色,没有脖子,脑袋就在锁骨处,甚至让人无法分辨那一块长条状凸起的方块金属是否是它头部。无头骑士浑身都在贴身甲胄之中,肩胛很宽,两肩头都有圆盘状甲沿,五根尖锐的爪子也在靛蓝色软甲包裹下,胸前两块半圆胸甲,纤细的腰腹外层有如同鱼鳞一般的可收缩式叠层护腰。说他是无头骑士,倒不如说是金属异形。
真正让梁左在意的是,它长长的双腿末端是犹如禽类的爪子,四根昆虫般爪子十分柔顺坚韧地抓住地板,之前的印记就是它造成的。
梁左又剧烈咳嗽起来,咳得胸口全是血。
辛德瑞拉急得都要哭出来了:“都怪你!”
那无头骑士有些委屈地蹲下,尝试用手指去碰辛德瑞拉的背部。
梁左摆摆手,吃力道:“有没有可吸收能量?”
他意识到攻击自己的应该是这无头骑士,而非辛德瑞拉,这老兄一拳超人变的吧……自己硬是无法恢复过来,好歹自己也是拥有极其稀有的再生能力。
必须通过外物来供能,才能够突破对方传入身体之内的那股奇特束缚立场。
无头骑士伸出手来,手掌突然往上抬起,一根尖锐的金属管插入梁左的喉咙之中,梁左瞳孔骤然放大,他只觉得仿佛有人将滚烫的岩浆正在灌注进入自己的身体里。
肉眼可见,他胸口的大洞就慢慢一点点消失,肉体再生迅速,一会儿原来的地方就剩下一圈还未完全消散的伤疤。
梁左爬了起来,有些惊叹地看着无头骑士:“多谢。”
无头骑士对他根本不理睬。
辛德瑞拉这才松了口气:“梁大哥,好久不见啦。”
“小四,不,辛德瑞拉,你怎么会在九龙岛?”
梁左记得与辛德瑞拉分开,她说要返回废弃区,以辛德瑞拉的能力是绝不可能找到阵法进入九龙岛的,那么她是怎么过来的?
“是它。”辛德瑞拉指向无头骑士:“当时我在海边散步……然后看到它被冲到海岸边,就把它拖到了林子里,没想到它醒来直接把我的南瓜车给吃了……然后它说要赔偿我一个,就带我飞到了这座九龙岛,说要给我做,一年了都没有做出来。”
说起这事辛德瑞拉就生气。
这家伙看起来很聪明伶俐,其实根本就笨得要死,毁坏东西、乱吃东西的本事一流,就是不会造,南瓜车的模子到现在他都没有弄出来,不是弄得尺寸不对就是形状歪歪扭扭,乱七八糟,简直看不下去。
“他叫什么名字?”梁左猛地看到无头骑士后背上的文字,朝辛德瑞拉说:“能让我给我看看背上的字吗?”
在辛德瑞拉要求下,无头骑士转身,露出拼接的块状柔软金属背脊。在他背上纹着几个清晰的繁体字。
「昆侖禍世,乃止,未央」
下面有两个小字。
刚和青梅离婚,怎么就一起重生了 偷偷喜欢你啊 嗜血狂后 黑商丁次,我的梦想是当薯片火影 画魂 后宫妃嫔全是穿越者 游戏入侵:我能杀穿诸天万族 重生之千金传奇 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开局被雏田通灵,猫仙人霸凌忍界 修仙?谁家穿越者是小学生啊! 大秦长歌 穿书七零:文工团来了个大美人 万气本宗 人在乡村,扶墙出门 因为刚好遇见你 逆世狂徒 快穿:一言不合么么哒 我大一新生,有亿万资产很正常吧 北极星归来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本书又名日在宇宙里奥宁号宇宙大冒险我的宇宙冒险就是快乐捡宝我的女队友怎么是魅魔武士,起点独一份的轻松类星际冒险文,书名废,简介渣,正文好看的哦更新稳定,绝不太监!路尘在网游银河中给自己编写了一个名为寻宝与避险指南的小外挂,自动检索附近宝物,遇到危险还会提前预警,把冒险游戏玩成简单的观光捡宝游戏,结果,连人带外挂一起穿越到了真实的宇宙中联邦自由群星于黑洞边缘七进七出,回溯冻结的时光,我见证了银河系第一微操大师的浪漫。帝国娱乐周刊独闯龙潭圣女宫,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危险总是慢他一步。盘古航海日志路尘,灵械圣骑师,天梯榜最速攀升者,这片星空最伟大的冒险家。路尘如果你们也能和我一样给自己写外挂,那么我觉得宇宙冒险这件事情泰裤辣!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宇宙冒险泰裤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我的宇宙冒险泰裤辣!...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