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仙的信也一样,满纸都是异域风情,对新世界充满好奇,充满热望。一封一封信写来厚厚一叠,编成一册可以作为域外游记出版。只有看了又看才能在字缝里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到得那边不久,似乎宁平的诊所就在经济大萧条中宣告破产——他的一批医疗设备是贷款买的。宁秀的孩子生了病——说是不算什么大问题,可在四五年的信里都没有听到痊愈的消息。就象小凤仙不敢惊动若莲一样,若莲也不敢惊动她,甚至不敢额外地多寄钱过去——生怕露出一星半点察觉的迹象,那边就只会寄来花好月圆的他乡风物志。
只有彼此硬起心肠,只有双双相信对方可以应付。
不过,相对于若莲来说,小凤仙的日子真是要好过许多。虽然,最初的几年也有几乎捱不下去的绝望感——一定要到了国外才会明白自己的一口以为已经相当流利的英文是多么的破,一定要被洋鬼子欺负几回之后才会明白他们不流行温良谦恭让,一定要离开母亲了之后才会明白原来自己爱她想她比自己以为的要多得多,一定要真正失恋几回才会明白劝别人的时候容易落到自己头上时该哭该痛该辗转反侧一样也少不了,一定要吃亏上当损失了钱财以后才会明白通财之义见诸于《水浒》而绝不该见诸于活生生的现实,尤其是单身少女的现实生活。
这最后的一点尤其尤其尤其可怕。前面的都还是依靠心灵强大可以慢慢解决的问题,这最后一点,搞不好就要命。幸得李子明的款项是一月一寄,也幸得怜卿给的那一匣子金条小凤仙老是觉得是代人保管,并不敢动,一到地头就存进银行。可是,也正是这一匣子金条差点害得小凤仙差点去跳海——她存款的那家银行几乎破产。在等待消息的那段日子里,小小年纪的她愣是逼出了鬓边白发。也是年纪小,如果是若莲定不会如此,钱财再大,大不过性命去。
这所有的所有当然不会在写回家的信里漏出只言片语,打落牙齿和血吞了就是。小凤仙就这样跌跌撞撞地长大,一天更比一天强壮一点。她慢慢强壮到可以帮宁平宁秀一把手,强壮到拳打脚踢撑开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小天空,强壮到——想要承担母亲。
小凤仙之所以在烽火连天的日子里迫不及待地想要归国,乃是雪菲的信里不经意地流露出了若莲曾吸食鸦片,由于是不小心说漏了的,也就语焉不详,也就越看越令游子心惊。和若莲信中逐日逐日对刘勇渐渐深起来的依赖结合,小凤仙恨不得下一秒就站在家中。她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青涩小少女,她已经懂得了计划安排。她打定主意,到得家中,如确认不妥,立刻带母亲离开上海,必要时可以使用非常手段。
当小凤仙作出回国的决定时,遭到了宁平宁秀和男友方云琪的强烈反对。也是,是个人就要反对这这个时候回去——战火纷飞,一半国土已然沦陷。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可以让伯母过来,不必亲身回去。”方云琪如是说,“我也不赞成她现在还留在国内。但是你这种做法是不明智的。”
小凤仙听得眉毛一跳,心头不爽。类似的话其实宁平也说过,可是,由方云琪这般说来,听上去却怪怪的。这样想着,她脸上却一点也不带出来,回答道:“你说得对。可是我还是要回去。”
方云琪看一眼小凤仙的脸色,无奈地一笑,“既然如此,我陪你走这一遭。”
“不。”小凤仙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你冒这样的险,你的父母更会认为我是祸水。实在担不起。”
“这是我自己的事,同你有什么干系。”方云琪说,“我父母那边,我自己会处理妥当。”
小凤仙心头好过一些,真正笑了出来,“还是不行。我一个人去足够了。再说,这边的事情也要有人看着才行,交给别人,我着实不放心。”
“你确定一个人能行?”方云琪看着她的眼睛。
“我确定。”小凤仙眼神清澈坚定,“我完全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你放心,我不会无端端涉险,不会冲动。一切以安全为先。”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方云琪不再啰嗦,“时间定下来我去弄票。”
事情就此敲定,看上去并无任何不妥。然,无论是小凤仙还是方云琪,都隐隐觉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差着点什么。可是……难不成要他真的为我赴汤蹈火不成?小凤仙自嘲地心道。难不成要我真的为她死而后已不成?方云琪亦自嘲地心道。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那么,那么似乎真的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只是,只是啊,到底意难平。
张明铛抵达双胞胎妹妹家的时候,正赶上一出好戏:入画在此间吵闹着要零用钱。看到母亲,明铛着实吃了一惊,不是因为她闹事本身,而是因为她居然到得这么早。这个时间,对于她们这些人来说,几乎无异于半夜闯去别人家里那般失礼。明铛是一夜未睡且一时冲动,难道母亲为了零用也是辗转反侧了一夜不成?一边在心里近乎刻薄地想着,明铛一边跨出客厅,和下人打个招呼,干脆走了出去。一来她实在不想和入画多说什么,二来,入画的存在提醒她,不管自己心情如何澎湃激荡,不管对方是否是自己血浓于水的手足,这么早的不速之客,真是很失礼的。这般想着,她在门口叫了一辆车,干脆去黄浦江边看风景去——要和妹妹絮叨点啥也真不急在这一刻啊,中午或者下午出现才是正经。
几乎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这种天气来到黄浦江边,原以为大清早的,会看到一江浩荡东流水和满江清风,谁知道,码头上,挤挤挨挨早就密密是人。啊,她忘记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谋生是第一要务,早起是生存之必须而不是象她这样偶一为之。看着渡船上拖儿携女的妇人,赶去上班的,西装革履的小职员,还有那些贩夫走卒,个个脸上都带着点没有睡醒的疲惫,人人眼神里都有着一丝困苦之色。更何况,江边还有星散的,士兵。别国的士兵。一个个盘查路人。那些操着别国语言的士兵,年纪很轻,有的嘴上还有稀稀拉拉柔软的绒毛,可眼神和动作却是嚣张轻蔑的,语气也非常非常不好。
张明铛目光定定地望着,半晌才失神地回转头来,看看面前的一碗咸浆,半个粢饭团子,机械地往嘴里送。一定要多吃点东西才有力气啊。近年来渐渐感到这副皮囊越来越衰弱,稍微走一点路就会头晕。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在接下来的整整一个上午,她满城晃悠。乘了电车,一条街一条街一站路一站路地坐下去,其间几次想抽支香烟,看看周围的人,又忍了下来。当然,可以下车去找间咖啡馆坐,消磨掉这一个上午的光阴,可是,来来去去的那几家去惯的店忽然令她提不起兴致。在这个早上,张明铛隐隐觉着心里有些什么莫名的渴望,想干点什么和过去不一样的事情。但那是什么,她真的不知道。在车上久久坐着,有时低下头来无聊地看一看双手,再无聊地看看车里的人。啊,有个男人注目她已经好久——他不敢直接盯住她看,那眼神是闪躲的,看一眼又闪开,看一眼再闪开,可又忍不住要看,一副想要搭讪又不敢的模样。张明铛用眼角的余光就知道这个人是个标准的小男人,多半在家什么贸易公司之类的地方干干会计或者抄写,连洋行职员都不是。说不定家里还上有老母下有幼子,外加一个性格暴戾偏执的太太。生活压得他连透口气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有那胆子或者本事甚至是意识去做丝毫改变,唯一的生活乐趣就是在电车上,对着个略为平头正脸,看着又不太象良家的女子发点痴梦。真是……啊,一眼望得穿的人和事啊。张明铛忍不住要在嘴边浮起嘲讽的笑,又生生忍住——要是给他误会她有意思勾搭他,那简直可以恶心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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