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阳城日报与赵澹澹顶着非常大的压力,印刷了改版报刊。也就是今天《福尔摩斯探案集》正式在这个世界连载了。
“老板来一份阳城日报”李道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不过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看一份报纸,一般来说他都是看早谈报,因为他可是《青棺柩》的读者,不过因为阳城日报改版,以及十四岁作家写推理小说这个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
再则,之前的宣传,李道他很想看看到底什么才叫做绝对冷静,机器人一般的头脑,因此让李道今天出乎意料的选择了阳城日报。
先是按照常例边走边看,将今天阳城的新闻大大小小的全部看了一次,看完之后公车也来了,上车早上上班自然是很挤,不过好在这是初始战,因此李道他抢到了位置。这个时候看一看报纸上刊登的小说,看完就到站下车时间刚刚好。
“希望不要太差”李道口中喃喃,他说的是不要太差,也就是说他已经认定了一个十四岁作者写的推理小说是很差的,因此仅仅是祈祷不要太差。
“红发会,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哎看来新人就是新人连取名字上面就可以看出来,看看《青棺柩》这个名字多么好,一看就有悬疑气息,而不是这个红发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部关于理发店的小说。”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那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嘀咕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直到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日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这又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又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日报这日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下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日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再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懒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看出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日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啰,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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