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一百一十五回 收徒(第1页)

李志与妻子都来到公子面前,李志向公子拱了拱手,道:“原来公子才是高人。”

公子摆了摆手,道:“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二人客气了一番,便闲聊起来。

公子疑惑道:“李兄年纪轻轻,为何会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做生意呢?”

李志道:“公子有所不知,正是因为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生意才好做啊,当年,我们住在无量海边的一个镇上,父亲在江湖上也有一定的名气,人称穿云手。后来他给别人做保镖的时候,却卷入了两股势力争斗,被打成重伤,对面请的是杀手,不知道身份,而我爹身份是透明的,一怕对方杀手报复,再者我爹已无颜面对雇主,所以我爹就带着我们一家人到了这里,过去不远就是玄剑宗,我们来时发现这条路很长一段都没有店家,过往客商甚是难熬,于是才想到在这里开店。”

公子听完,不免愕然,原来竟是穿云手李天学的儿子及孙女,说起来还是自家连累了他们。

所以公子决定帮他们一下。

公子拿出两颗蕴灵果递给李志,“一天一颗,现在服用。”

又拿出一颗递给李志的妻子,叫她立马服下,用同样的方法冲开她的经脉。李志有内功基础,自己炼化,自不必管他。

做完这一切,公子准备给湘儿挑一部功法修炼。

可找来找去,也没有适合的,女孩子最好就是练剑,可自己的剑法只有《阴阳剑决》和《灵犀剑法》,《阴阳剑决》是配套功法,麻烦,而《灵犀剑法》是常静传给烟雨两女的普通剑法,连凡人境巅峰都达不到,太过低级。

忽然,他灵机一动,蓬莱岛不也是修的剑法吗?

他将神识探入储物戒中,找到蓬莱岛主的遗物,在书架上飞快的扫视着。

突然,一本书印入他的眼帘,《逍遥剑经》。

用神识翻开看了看,顿时爱不释手,这部剑法,一招一式,极尽飘逸,就如一个仙子在那翩翩起舞,十分悠然,关键是,《逍遥剑经》可自引天地灵气,修至大成,甚至可引九天雷劫,既温柔且霸道。不多时,他已将这部剑经全部印入脑海。

外面看时,还以为他在等李志,皆不以为然。

李志缓缓的睁开眼睛,道:“多谢公子再造之恩。”

他知道,公子改造自己一家三口,便已欠下天大人情,心中十分不安。

公子也不知他想法,将《逍遥剑经》用神识凝成一条线,从李湘额头进入她的识海。又将《阴阳吐纳真诀》传给了李湘的父母。

所谓师秦引进门,修行在个人,至于她们以后能走到哪一步,那就不是自己操心的了。

“玄剑宗在哪个方位?”公子问李志道。

李志想了想,道:“这条路往前再行一千里,是灵剑山,上山再行八百里,就是玄剑宗的山门了。”他以前也想拜入灵剑山,可惜,没有仙根,修不了仙,只得练那凡间的功夫,这次往这边走,也是想着有一天能把女儿送去玄剑宗。

我睡了妻子偷偷去地府审案  开局,我把仙人算死了  月计:三只鹌鹑干唤来终末鸟  重生之许我再少年  我绑定了搞事修仙系统  妻子有白月光,她不知我也有  安心落意  娱乐大魔王  原神:我在万界搞赤潮  救命!这修仙过于真实了吧  无痛当妈,我在娱乐圈杀疯了  柱子Yang  喜上眉头  变身十二爪金龙,我为华夏守护神  娱乐那个圈  修仙之大力出奇迹  柯学世界之抓住那只假酒  最强兵王  到古代找个好老公  汉末逆流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宋铮睁开眼睛,看到周围陌生的一切,以及一个四岁大,管他叫爹的小姑娘时,他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发生巨大的转变。...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捡个大佬再闯末世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

不要叫我大佬。我已不做大佬好多年!当张国宾讲出这句话,江湖红棍成为过往云烟,香江才子只是小小点缀,商业巨子金融巨鳄亚洲教父一个个光环围绕在他头顶。红棍坐馆话事人一个江湖已远,却又有无数江湖。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的名,张国宾!...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北宋大表哥

北宋大表哥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