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哥的小楼很是干净优雅,根本不像他说的那样无人打理,小楼是一栋复式洋楼,很是漂亮。
王秋书出门前还撂下话,如果祖爷不住下,执意要走,他就一把火烧了这房子,让他看着办。祖爷无奈摇头,只能住下与他同伴。
以后的时光里,王大哥经常外出,不怎么回家,有时回来也大多是晚上或者傍晚,有时安全无恙,有时会带些伤,一般都是祖爷帮忙处理,祖爷和王秋书相处久了,也大概了解了王大哥的各种底细。
王秋书,名字很文气,可人却和名字截然不同,自带侠气和匪气。
他是名门望族之后,是着名的琅琊王氏旁支子弟,虽说不是直系,可也和直系关系非常亲厚。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那都是记在历史里让人念念不忘的姓氏。虽说自唐以后,氏族势力渐渐被打压被杀戮,不比以前,可自秦以来,王氏经过几十代的朝代更迭还依然存在,可见其底蕴深厚。
王秋书自小书香门第养大,因他是秋天所生!王家又世代书香,所以被取名为王秋书。想让他走文人墨客路线。可王大哥他偏爱枪支器械,从小受新学影响,对四书五经那些旧学不感冒。用绝食的办法逼的家人把他送去了新学堂学西学。王秋书练的一手好枪法,又酷爱化学,他还会制炸药,手艺不凡。
因为接触新学,所以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鱼肉百姓很是痛恨,自小就立志要推翻清政府,建立一个崭新的国家为志向目标。
因为他枪法好,又善制炸药,他主要是负责一些暗杀,刺杀的工作,因为他的工作危险,他怕自己连累家人!就主动离家来到了沿海城市,想着将来若是事发,也好方便逃亡海外,这么多年再也没有回去过。
祖爷常常和王大哥交谈,越发的敬佩他的为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国家为了心里的理想愿牺牲自己的一切,不畏生死,只为报国。祖爷自小也熟读经典,每个朝代都不缺仁人志士。他对王大哥很是敬仰钦佩。若不是他虽懂一些拳脚,但是对枪械实在一窍不通,他都想跟着王大哥入了革命军了。
又过了几日,王大哥身上带血回来了。祖爷一惊,还以为他大哥又受了伤,就要去拿医药箱,被王秋书叫住。
莫弟,你别慌,这不是我的血,是别人的。说着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眉宇凝郁。祖爷坐下给他大哥倒了茶,递了过去“大哥,你这是怎么回事,方便说吗?
宋教仁被人刺杀了,你知道吗?
宋先生?宋教仁先生。他被刺杀了!这怎么可能!
是吧,谁都没想到,宋先生,会被刺杀。他是我们革命党的元老,这次他去北京商讨共和议案。我们都内定推举他为共和议会长。没想到还没到北京,在上海车站就被人刺杀了。
说着,王秋书虎目含泪,双拳紧握,痛苦难以抑制。这件事有鬼,不寻常,我要去一趟上海和北京。马上去,立刻去。说着王秋书就站起身,要收拾东西马上走。
大哥,你先不要冲动,所谓谁受益,谁出手。只要我们能把握主要矛盾和脉络,那事情就好办多了。我们现在主要是要分析出谁可能是这件事的慕后黑手,才能有所准备和防备啊。
对,你说的不错,敢刺杀宋先生,有能力刺杀宋先生,又能从里获利的人就那几个。要么是满清余孽,贼心不死。要么是那袁世凯想一手遮天。要么是我们革命党内有人嫉贤妒能,不想宋先生做那议会长。这三种都有可能。不过,无论哪一种,我都要去北京看一看,莫弟,我这次一走不知多少时日,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说着又要起身。
大哥,稍等,小弟和你一起北上。
“你,为何要跟我北上?你不工作了?你不是说你那个英国老板很是器重你,要提拔你做副总经理吗?不干了?”王秋书一脸不解。
哈哈哈,大哥,我老板确实很是器重我,这次他委派我去北京分行做副经理!帮他主管打理北京分行的一切事务。
王秋书张大了嘴,不敢相信的说“莫弟,你这刚进银行一年多,就高升如此迅速,你不会是你英国老板在中国生的私生子吧!”
大哥,你说什么,我父母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再说了,你看我样貌哪里像外国人!祖爷被王秋书的脑洞气的不轻。
哈哈哈,莫弟,你别生气,我就是一玩笑,不过话说回来,你这晋升速度也太逆天了。跟哥说说,怎么个猫腻?
说着搂着祖爷的脖子一副不说清楚就不放他走的架势。
哎呀,大哥,你弟弟我如此能干聪明,在公司尽职尽责,用心干好老板和上级安排的每一份工作,从无差错。你要是老板,你不喜欢这样听话又聪明的员工吗?有什么猫腻?你这么看不起我,不相信我的能力?祖爷故意大声的说,想让自己看起来生气一点。
其实祖爷也是有些心虚的。他之所以被老板看重,除了他出色的工作能力,还因为老板的女儿的原因,半年前老板女儿从英国来看老板,因为他初来不懂汉语,而老板又忙没空陪她,正好祖爷去办公室给老板汇报工作,老板正苦恼间,看到祖爷,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直接让祖爷充当翻译和跟班。
就这样,祖爷陪着老板的女儿在广东逛吃逛喝,因为这姑娘是老板的女儿,祖爷不敢得罪,基本上这姑娘想让他陪多久它就陪多久,只愿望不要得罪了这尊大佛,期间老板女儿有什么私事和遇到不懂的事情,也会问祖爷,一来二往,不知什么时候老板女儿凯琳就越发的黏着祖爷。
这可把祖爷吓得不轻,想着要是让老板误会他勾引他女儿,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况且祖爷还是从小就读四书五经长大的传统士人,他又如何能够允许自己取个洋人回家。更何况这个女人还不一般,是他顶头上司的女儿。祖爷从来没有攀附老板的心思,更怕老板误会。所以发觉了凯琳的不对劲,就有意无意的开始疏远她。
可越是疏远,凯琳就越是缠他,祖爷是凯琳来中国遇到的第一个会讲英文,还对她百依百顺的男人,况且祖爷长的也算英俊,凯琳就这样一天天的越来越依赖祖爷的陪伴。发现祖爷不理他,就生气的不行,威胁祖爷若是再不理她,她就告诉老板让老板开除他。
祖爷看着这个一点办法都没有的小祖宗,头疼的厉害,几经思索,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借着公司北京分行缺人手的机会,找到凯琳,告诉她,他只所以不敢离她太近,不是讨厌她,是因为他自己觉得身份低微只是个小职员配不上她小姐身份。
希望凯琳小姐能在老板面前为他美言几句,让他去北京分行工作,这样他在北京分行如果干的风生水起,将来有了成绩,再和她一起也就不会有人再说什么了。最重要的是就算她爸爸知道了,看他尽心尽责为公司工作的份上也不会太为难他。
凯琳一个刚初尝情爱的小姑娘,只一心想让眼前的男人开心,自然没有什么事是不答应的,转头就去自己爸爸身边吹风,把祖爷一顿夸,还历数祖爷平时的优秀和能干,硬是让老板把祖爷派到了北京分行当副经理。
祖爷得偿所愿,想着借着这机会去了北平,没有时间也没机会见到凯琳,时间长了也许这个大小姐就把他给忘了,到时候又有了高位。还解决了大小姐这个大麻烦。心里就无比开心!
于是,简单收拾一下东西,祖爷就和王大哥一起出发去了北平,一路上祖爷心情很好,王大哥心里有事,不太开怀,临时决定先让祖爷去北平,他要转道去趟上海,再去北平与祖爷会和。他们约好了碰头的地点,中道就各自分开了。
祖爷到了北平,安顿好行李,直接去了北京分行报道,总经理是个英国人,叫史密斯,听说是老板的一个远支亲戚。
这个史密斯算不上热情,也算不上冷漠,就是有时候会如有深意的望着祖爷,把祖爷看的浑身不自在。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像古时候那些风流士大夫一般爱男风。还故意每天都把自己弄的胡子拉碴,尽量少去他办公室。私下里还打听他的癖好,结果也没发现这货有什么男风爱好。心里算是安定不少。
可对他这个顶头上司祖爷也留了几分心眼和警惕。没过几天,王大哥赶到北平和祖爷碰了面,王大哥估计这些日子都没怎么睡好,眼内全是血丝,神容憔悴。
莫弟,这次去上海我收获颇丰,那个杀死宋先生的凶手我已经有眉目了。这几日我在上海找了许多以前一起共事的老友,都是精通暗杀之道的。对上海的刺杀现场做了仔细的分析。已经基本锁定目标了。他如今应该就在北平。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次我要亲手抓住这厮问清楚他是因为什么要杀宋先生。不说了,我来就是见你一面,给你报个平安。我要赶紧走了!说完就消失在了街头巷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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