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绯烟目光深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到赤末炎是什么时候了,是两个月,三个月,还是四个月之前?
那个时候的赤末炎身材高大魁梧,一袭黑色紧身骑马装更是将他衬的越发俊朗非凡,他坐在高高的骏马之上,神色严谨,一身凛然正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是说不出来的阳刚迷人。
那时候的赤末炎,当真是鲜衣怒马,少年风流啊。
整个楚州城想要嫁给他的姑娘能从城门口排到四海镖局后院,甚至曾传言说有姑娘为了一个给赤末炎端茶递水的活计而大打出手,争得那叫一个惨烈,双双打的头破血流不说,还闹上了公堂,当真是可笑又可怜。
而当时的自己呢,嗯,颜楼余孽,天性放荡,完完全全一个反面角色。她对男色有着偏执的爱好,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她故意接近赤末炎,她对他亲亲摸摸搂搂抱抱,他自然是奋力反抗,可抗着抗着也就莫名其妙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赤末炎习惯了落绯烟的时不时出现,习惯了她的动手动脚,甚至习惯了她的存在,他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沦陷了,“堕落”了。
落绯烟自认为不是个好人,她喜欢刺激,喜欢新鲜,她厌倦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其实通俗来说,就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当她得到了赤末炎之后,她觉得索然无味了,一个成天板着脸让你改邪归正的男人,你说可不可恶,你说烦不烦。
反正落绯烟是厌烦了,所以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不过春风一度,图个彼此快活罢了,啧,还能当真不是。
事实上,赤末炎当真了,他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卑贱,一边又不可遏制想要见她,想要跟她在一起,他像是吃了毒药一样,不能自已。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听话的男人——”落绯烟话音方落,身体却已经靠在了罗汉椅上,她的手轻轻轻抚上了赤末炎的脸颊,若有似无的搔弄着。
赤末炎浑身僵硬如铁,他的眼神越过落绯烟,看向窗外,夕阳,只留下了一抹残余的光辉,安静的阁楼里只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落绯烟轻笑一声,柔软的身体好似一条蛇一样,很快就缠上了赤末炎的胸膛,她的手指顺着赤末炎凌乱的领口滑了进去,手指擦过他的锁骨,停在了他的脖颈处,她的声音妖魅迷离,“这一次,我原谅你的不敬,若有下一次,我就杀了你......再说一次,本宫主只喜欢听话的男人~”
落绯烟的穿着本来就暴露,这样一个折腾之下,更是酥胸半露,一片凝白如脂的胸、脯软软的抵在了赤末炎的胸口,她那修长白皙的大腿更是紧紧勾住了对方的双腿,慢慢的蹭着他的身体。
赤末炎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放在袖子下的双手紧紧握拳,他的身体不再僵硬,反而微微颤抖起来,他痛苦而又无奈的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重重的推开她,咬牙道,“落绯烟,我不是你的男宠!”
闻言落绯烟一愣,倏而大笑起来,整个人直接扑倒在了赤末炎身上,艳红的身影明亮的刺眼。
“男宠?”落绯烟终于笑够了,她撑着手臂,居高临下的看着赤末炎,妩媚的一撩垂下的长发,媚眼如丝,“你知道男宠是什么样子吗?”
赤末炎闭口不语。
落绯烟似乎也没想过要他回答,“啪啪”两个掌声响起,落绯烟盯着赤末炎的眼睛,一动不动,“寰笙,你进来告诉这位赤大公子,什么才叫男宠。”
很快,一个约莫十四五岁,容貌俊俏,身形颀长的少年郎走了进来,他撩开帘子,一见到落绯烟便满脸欢快的喊了声“宫主”。
“寰笙你过来。”落绯烟朝少年招了招手,眼中染了一层淡淡的宠爱。
寰笙笑的眉眼弯弯,年轻的脸庞上稚气未脱,走起路来更是连蹦带跳,甚至连礼节都不需要行就朝落绯烟跑了过来。
南天门前传之地轴危机 从泽塔开始的奥特进化之路 月下木青 极品庶子 轮回修真诀 非解密档案 人在Side2要被丢去砸悉尼 我在长生加点修仙,道友如何应对 大秦:开局被贬,再见惊呆秦始皇 百世契约:药妃,宠不停 我不是赌神 大宋燕王 快穿之安宁 重生,天选打工人 最强大神主系统 陛下,我们造反吧(重生) 灵珠仙缘 重来之上妆 外科医生 我首富真千金,修两座庙怎么了!
她,21世纪王牌特工,被家族遗弃的天才少女他,傲娇腹黑帝国太子,一怒天下变的至高王者她扮猪吃虎坑他虐他刺激他每次撩完就跑。是个男人就忍不了!他只能猎捕她,宠溺她,诱惑她为他倾心,谁知先动心的人却变成了他。君临天下的少年,凤舞江山的少女,一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追逐游戏。...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年代文一朝重生来到饥荒年代,变成传说中的极品!还好有个偏心眼的老娘。手握金手指,当工人做干部!一手抓经济,一手牵着忠犬向幸福出发!平行架空不与现实搭沟...
小说以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头十年的皖淮小城淮南为故事背景,讲述了田家庵区老北头何家老一辈及六个女儿的人生悲喜剧。新中国成立后,老何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携家带口从扬州江都移居安徽,在淮河边上扎下了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