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哲听了眼前一亮,“也就是说,六月三十号的时候你还在做小姐?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说……”
“嗯,我都说了才转行不久。”她似乎并不介意孟哲的说法。反正这的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过往,没什么好隐瞒的。
“在做酒促之前,你都是在哪里拉客人?”
这做小姐的分两种,一种是在夜总会、ktv、洗浴中心之类的地方坐台,客人满意就带出场,价钱都是明码标价,店里要提走一部分中间费用。
第二种就是个体户,她们在街边不明显的地方站着,看见有单身男子经过就上前搭讪,一旦商量好价钱,就带回家里交易。
能在店里混得都是年轻貌美的居多,像她这样三十五岁以上,因为长期熬夜而皮肤粗糙过早衰老的脸,估计去了也抢不到饭吃。
曲寞推测的没错,她就在前面不远处的火车站拉客。一百到二百不等,想要留宿再加钱。有两次客人见她一个人,事后耍无赖,她这才决定要改行。
“每次我找到客人,就把他们带回这里。可是我从来不走后面的胡同,那里连个路灯都没有,我可害怕那些男人对我动歪心思。失身我不怕,我怕伤财!”
她倒是挺谨慎,自我保护的意识非常强。
“那个胡同出过什么事吗?你为什么从来也不抄近路?”曲寞从她的话里捕捉到一丝信息。
她把手中的烟掐灭,“两年前住在这里的一个女孩失踪了,她在商场打工,那天下夜班没回家。她总是走那个小胡同,说可以节省十多分钟的时间。她家人报了警,又到处张贴寻人启事。可找到现在都没消息,就在前几天,她们家搬走了。
原来我也走过一两次那个小胡同,总感觉背后像有一双眼睛在偷窥,后来就不敢再走。出了女孩失踪的事情,我就更加不敢靠近那个胡同,觉得它像张开大嘴要吃人的怪物。”
曲寞听见这话眉头一挑,“可是你的卫生间小窗户上并没有安装窗帘,看来你对那个曾经有人失踪的小胡同不仅仅是害怕,更多的是一种好奇心理。在某个黑夜,你就站在那里对着下面窥视,希望能看见旁人看不见的场景。可惜,你什么都没看见,接连几次,你就放弃了。不过,深埋在骨子里的恐惧还是使你下意识的避开这个小胡同。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直觉是完全正确的。一年前,张颖在里面失踪,现在下落不明。四个多月前,马迎春在附近失踪,她的尸体在距离这里十站地的公园被发现。”
“小胡同里面藏着个杀人恶魔?妈呀,他不会就住在这附近吧?难怪我曾经听见怪声音,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呢。”她突然想到了一个被自己忽略的事情,原本觉得并不重要,现在听了曲寞的话才意识到这是重要的线索。
“有一次我半夜回来,在卫生间里面洗澡,隐约听见有人喊救命。我细听听,又听不见任何的动静。你知道,我们这栋楼和胡同对面那栋是背靠背,对面六层又一直没有人住,根本就不担心有人偷窥。
我一直都没装窗帘,透过小小的玻璃窗往胡同里看。里面黑漆漆,半个人影都没有。第二天白天,我特意去胡同里看了看,什么异常都没有。我觉得是自己太累,所以把邻居或者楼下的电视声错当成了有人呼救。
可奇怪的声音又出现了一次,这回是清脆的撞击声。就在几个月前,具体时间我忘记了。那天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微信,正在给一个朋友发得图片点赞。
这次我听清楚了,声音是从楼后面的小胡同里传来的。可跟上次一样,我什么都没看见。”
曲寞赶忙让她登录微信,找到那个朋友的相册,翻到那张被她点赞的图片。上面的日期清楚的显示着六月三十号,图片上传于当天晚上十点五十分。也就是说,她在十点五十分之后听见了奇怪的响动。
这个发现让孟哲有些兴奋,调查了好几天,终于能找到关于马迎春的一些蛛丝马迹了。就在三十号那晚,马迎春独自一个人行走在小胡同里,在那里,她遇见了凶手。
凶手勒住她的脖子,让她发不出半点声音。等到她完全死去,就抱着她上了停在胡同口的车。因为这里偏僻,时间又太晚,所以并没有人发现。因此,孟哲对凶手的侧写是凶狠,性取向或生理上有一定问题,偏爱又憎恨年轻女孩,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曲寞听了他的分析,笑着摇摇头,“只从马迎春未被侵犯,就做出凶手是个性取向或生理障碍的推断是莽撞的。而且你的分析还有个最大的矛盾,既然凶手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什么会拿走死者身上所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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