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犹豫,超人得出来。
这很正常,毕竟他们满打满算也就认识了一个下午而已,虽然交谈中志趣相投,但也实在不能算太熟悉的人。
其实超人或者说,克拉克、卡尔,哪个名字都行他并不是一见钟情了什么的。
可以说,他只是对“安娜怀特”这个人的基础好感度比较高,也对当时找理由抛下她一个人离开有些微妙的愧疚感。虽然他知道这愧疚感其实是没必要存在的,但他的确就是这么个人。
而随着她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越来越紧张,最后已经开始有点自暴自弃的想反正有我着她也不会出什么事,不如还是收回这个提议
可他打字到一半时,一道电磁波寄来了年轻女孩的回音。
a我很愿意,但那会不会麻烦到你
是的,最终,白锦还是下定决心,答应了克拉克的提议。
超人打字的手指顿住了。
他缓缓按下删除键,将已经输入的字符一个个从对话框中褪去,转而换了另一句话发送过去。
ck不会的,这是我的荣幸:d
那么,现在你在什么位置我去找你。
白锦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但她也的确就是这么个人顺心而行,一往无前。
对她来说,这就像她当时选择了举起那盏灯一样,本质上都只是“遵从自己的本心”而已。虽然一个的选项结果是拯救几十万人,而另一个的结果是和克拉克互相靠近。
她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去违心的忽略掉超人对自己的吸引力。无论是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对“光辉之子”体质本身趋光性若有若无的吸引,还是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作为“克拉克肯特”对她个人的吸引。
那既然是对胃口的、能吸引她的人,又为什么要拒之于千里之外呢
她又不是什么对喜欢的朋友送的礼物都能心里高兴嘴上拒绝的死傲娇,顶多就是出于礼貌推辞一下而已,对方要是再客气第二下那她就直接答应了。
如果是特别喜欢的朋友,那大概客气都不带客气的。
这样的行事作风或许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可白锦却活的很开心。只因她向来这么认为人生太短,时间太少,我们没那么多闲心去浪费在弯弯绕绕勾心斗角里。有那时间在不重要的事上骗自己骗别人,还不如多睡一觉,至少那能让自己开心起来。
而现在,她遇到了一个非常合胃口的人。
克拉克肯特。
他正直、无私、温柔、体贴、和善且仁慈,还有着她心知肚明的可靠善良与英勇无畏。他喜欢花草,喜欢小动物,喜欢记录世界的美好,喜欢吃好吃的东西,喜欢,喜欢很多她同样喜欢的东西。
他尊重生命、善待他人,懂得包容,且常以宽和的目光待一切,明明知道这世上最黑暗的角落长什么样,却还是热生活、欣赏世界。
他那么好。
白锦实在想不出,这世上到底有什么理由,能让她拒绝和这样一个人互相交流、成为朋友。
她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如果遇到了她觉得对胃口的人,那她绝不会对对方太冷漠、而且会在限度以内事事顺着对方的决定。而如果是特别对胃口的人,那她甚至会直接说清楚喜恶,让双方跳过浪费人生的反复磨合环节,直接开始交流,是否志趣相投,能成为朋友。
朋友,多么美好又多么珍贵的词汇。
她珍惜每一个朋友,无论他们和她们是否在之后的生活中与她渐行渐远。
自从成年后的某一天起,白锦就渐渐成了一个善于交友的人,她热与人交流,尤其是懂得怎样去“”的人。
这与私情无关。只是就像是一个人的灵魂本身的“趋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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