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张启山发出一声闷哼,长白官一手握拳,打在张启山的肚子上,另一手同样握成拳,打在张启山的脸上,让张启山脸上出现一个拳印。
张启山快速后退,想要和长白官拉开距离,长白官伸手成爪,抓住张启山手臂,从手臂划至张启山的手腕处,一用力就将张启山给拉了回来。
一个手肘,长白官重重地将手肘击打在张启山胸前,顺带卸去张启山的双臂,让张启山双臂生生被长白官卸到脱臼。
脱臼的双臂,无力地挂在张启山身上,脱臼带来的剧痛,席卷在张启山全身,让张启山险些站立不稳。
这一切还没完,长白官对张启山补上一个膝击,再次顶在张启山的胸前,两次在同一个位置受到重击,让张启山生生喷出一口鲜血,从长白官身前飞出去。
张启山和长白官交手,前面还好,能让人看清,后面长白官的速度提起来,都在眨眨眼间就结束了这场交战,等张启山从长白官面前飞出来,才看到最终的结果。
张日山看到张启山身受重伤的样子,大惊道:“佛爷。”
随后张日山也顾不上讲什么武德之类,抬手就朝长白官开出一枪。
一直留意张日山动静的长图南,亦抬手对准张日山,一同开枪打出子弹,两声几乎同时响起的枪声,打出的子弹在空中相撞。
长白官目含杀意地看向朝他开枪的张日山,手腕翻转间,同样一把黑色手枪出现在他手中,对着张日山打出一枪,击穿张日山拿枪的手腕。
上前一脚,将张日山掉在地上的手枪勾在手中,长白官握在手中的手枪,对准张日山的脑门,随时可以取张日山的性命。
一直围在外面的红府伙计,看着张启山和张日山,一人重伤,一人被威胁,气氛霎时间凝重起来,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同一时间,一把尾端连着细密锁链的九爪钩,朝着长白官手上抓去。
长白官目光不动地看向张日山,握在手中的另一只手枪,朝着九爪钩开出一枪,将九爪钩打偏,头也不动地开出第二枪,打向对他用出九爪钩的青年脚下,进行无声的警告。
看到长白官已经控制住局面,明玥站在屋顶轻轻地咳了一声,这声轻咳,伴随着受伤的红府伙计呻吟声,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地方,甚至无法被人用肉耳听见。
但耳力经过特殊训练的张家族人,还是捕捉到这一点无法忽略的动静,抬头看向声音来源的地方,与明玥目光对视上。
发现明玥的存在,长白官立刻将手中的手枪收起,乖乖巧巧地站好,长初,长图南,张海杏三人,同样和长白官站成一排,声音洪亮地向明玥行礼。
“拜见宗主。”
明玥点了点头,从屋顶走下,挥手向二十三道:“二十三,将红府控制起来,事情未解决之前,红府许进不许出。”
二十三并未现身,从虚空中传来二十三的应答声:“是。”
一回生二回熟,已经控制过红府一次的二十三,这次更是熟稔,不仅将红府给控制起来,还将红府中所有人,都给聚集到内院中。
网游之开局获得半神器 英雄具化之王者崛起 凡人老六 偷香仙医 把尸体复活成诡,还叫我活神仙 谁叫你不收我为徒 豪门腻宠:重生千金好撩人! 公主归来,腹黑王爷穷追不舍 港综:彻底疯狂!开局灭东星 龙珠之我有贝吉特战力 捡个大神当老公 三文鱼的正确吃法 渡魂箫 救命周小剑 重生之快意纵横 假面骑士:我柯南是Faiz 霍格沃茨:从卢娜家开始内卷成神 明末小地主还好有个金手指 独宠小丫头:大神,抱回家 神王开局暴毙,我能怎么办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
一场车祸将姜恒送回到了洪荒世界,此时正逢老子通天等几位故事里的人物发宏愿成圣,听着他们立下的誓言,回顾这一世的人生,他发现这一世自己还是人族。因为两世的记忆,他知晓接下来将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听着老子的讲道,姜恒本以为自己能听进去,结果却对他的道非常抗拒,就在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手指系统绑定了他!...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