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怡和她碰杯,打断了她的回忆。
陈燕宁垂眼看着杯子里的酒水,忽然叹息一声:“我从前,也是有过一段儿真挚的感情的。”
赵静怡问:“什么时候?”
陈燕宁惆怅地喝了一口酒,“在我还不是个毒妇的时候。”
赵静怡:“你有时候真的很幽默。”
陈燕宁笑笑,并不打算继续说。
她们又聊了一会儿,陈燕宁起身去上厕所,洗了手出来,她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一眼就看见前方不远处站着个肩宽腿长的男人,深情眼,高鼻,薄唇,还是冷白皮。
陈燕宁的眼从小就是雷达,一眼就看见的,不会是凡品。
帅哥。
哦,不,大帅哥。
陈燕宁虽然是打定主意,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应该是不会结婚了,可她不排斥恋爱,尤其是和好看的男人,这些年她都空窗,不过是因为忙,也确实没遇见什么心动的。
她挺庆幸自己从医院走的时候,为了表示对酒吧的尊重,特意补了个妆。
她散着一头大卷发,穿着无袖吊带裙,红唇细眉,眼波流转地盯着那个男人看。
他也直愣愣地看着她。
陈燕宁注意到,他耳朵都红透了。
这世界上还有人帅成这样,还这么纯情的吗?
应该是他的生理反应,陈燕宁不由自主地想,不知道他激动起来,其他地方会不会红。
陈燕宁这些年纵横某po某棠,思想早就黄成一片,平日里只是装得正经得很。
但她这辈子确实没见哪个男人第一面,就开始兴奋地想这些东西。
她想起刚才赵静怡说的那句:“是我的菜。”
她笑起来,自信、大方、又明艳,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的耳朵都快要滴血,连脸颊都蔓延上红。
他明明长得挺高冷的,这该死的反差感,陈燕宁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自己的肾上腺素在飞速飙升。
多巴胺和内啡肽迅速充盈,她满是尸斑的尸体都好像活过来了。
她正准备抬脚上前,一个穿着旗袍盘着发的女人从她身边走过去,一路目不斜视,走过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招呼了他一句:“快走了,小墨墨。”
那个男人恋恋不舍地又看了她两眼,转过身跟上那个旗袍女人,他们很快走到门口,开门的时候那女人终于正眼看了看旁边的人,她笑得很稀奇,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哟,墨墨,干什么坏事儿了,耳朵那么红?”
陈燕宁自觉脸丢大了,大步回了座位上,又要了一杯酒。
赵静怡问:“怎么了,上个厕所回来心情又不好了?”
陈燕宁:“看上的白菜是别人地里的,你心情能好?”
赵静怡:“正常,现在的好白菜,基本不流通在市场。”
陈燕宁又想起他直愣愣盯着她的目光、红透的耳朵、临走时候不舍地看她那两眼,“……也不是什么好白菜。”
陈燕宁酒量着实不好,第二天险些没从床上爬起来,她急匆匆出门,忍痛花二十块打了个车。
今天主任坐门诊,唰唰唰一连收了好几个病人,陈燕宁分到了三个,大早上的就忙得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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