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真,忒休斯是很少来咖啡厅这种从氛围上就比较高雅的地方的。虽然自己外国人的长相坐在这里头很合适,但是相比旁边人几乎都是正装打扮,即使不是正装,也不会有她这样的穿着运动服就来的。
感觉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啊…忒休斯汗颜,耳边时不时传来那些社会精英打扮的人手指落在键盘上的敲击声。
不过比起自己,更为格格不入的大概是眼前这个人,从刚刚开始服务生以及看了她好几次了。
有些干枯分叉的棕色长发随意用一支木簪子盘了起来,一双眼睛空洞地望着窗外,身上的蓝白色病号服像是没撑起来一样空荡荡的。
忒休斯悄悄打量了苏晓晓两眼,又试图回忆那个护工的样貌,不得不感叹差别真的很大。苏晓晓的五官并不是让人惊艳的那种,可以看出来曾经大概是小家碧玉那类型的长相,看久了顺眼,但是第一印象不够让人深刻。
现在的苏晓晓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概就是病弱到瘦骨嶙峋的样子了。
苏晓晓的面前放着一杯温热的纯牛奶,而忒休斯手边放的是一杯店里招牌的拿铁。苏晓晓的胃不太好,喝咖啡对这个失眠又胃病的人无疑是更沉重的打击。
服务生缓步过来,将餐盘中的食物放下。那是忒休斯给苏晓晓点的草莓蛋糕,一般是用来中和咖啡的苦涩用的,但忒休斯觉得多给她一点甜食会更好。
毕竟自己是邀请她来的东道主,一会也有事情要问她,总归要表现一下自己的诚意。
苏晓晓被眼前的草莓蛋糕吸引了注意,抬眼和忒休斯确认了一下。
忒休斯微笑着伸出手掌,表示这就是为她点的,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苏晓晓才拿起叉子来吃了一口。
不过品尝了两口苏晓晓就放下了叉子,银叉和餐盘碰撞发出了微小的响声。
“怎么,不喜欢吃吗,他们家的招牌其实是黑巧蛋糕,但是我怕你不喜欢那种带点涩的苦味。”忒休斯微微睁大了眼睛,不应该啊,她来之前还特意问过了张与。
();() 据张与说,苏晓晓喜欢绝大部分甜食,比如草莓慕斯蛋糕之类的。而且不像张与一样嘴挑,基本上比较甜的不是很难吃的都没问题。
苏晓晓摇摇头,似乎觉得自己吃两口就放下有点失礼但怎么也拿不起叉子:“不是的,很好吃,只是我有点吃不下罢了。”
要是别人说,忒休斯或许还会觉得对方再矫揉造作地装柔弱小鸟胃。但这是苏晓晓说出来的,光是她露在外面已经瘦到快凸出皮肤的颧骨都足够说明刚刚的话是真的,她是真的吃不下去。
明白了这一点,忒休斯也不会强迫她去吃。对一个吃不下而瘦到弱不禁风的人来说,逼她吃可能会有反效果,甚至厌食症。
“是小与叫你来的吧,我不记得我有给过你我的联系方式。”虽然不吃蛋糕了,但是苏晓晓还可以端起杯子来抿两口杯中的牛奶。
温热的牛奶顺着食道而下,在寒冷的深秋,比起一层薄薄的毛线外套,直达胃中的热牛奶更加暖人。
忒休斯点了点头。
事实上苏晓晓几乎把自己的心理状况全都给了张与做决定,无论她做对做错或是干脆不做都无所谓。
最开始苏晓晓想着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甚至连张与都没有联系。
可是这毅力坚定的孩子直接想办法找上了门,握着她日渐消瘦的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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