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重屺的同僚好友,名讳万仲。
万仲,锦衣卫千户,正五品,年二十有四,字常藤,十八岁成亲,已成亲六年,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与曾重屺乃是好友。
进入锦衣卫衙门,乃是军户世袭,袭的万仲已仙逝的祖父的军户。
孟十三听后问道:“既是军户世袭,何以不是万千户的父亲世袭,而是万千户世袭?”
“常藤的父亲乃是中城兵马司的指挥,正六品。”曾重屺解释道,“原该是万指挥世袭锦衣卫衙门的军户,奈何万指挥年轻时便表明了不成为缇骑,那时常藤的祖父尚在人世,实在说不通万指挥,便将目光放在当时尚年幼的常藤身上。也是自有人定,万指挥不喜锦衣卫衙门的作派,常藤却是打小便十分敬佩其祖父一身飞鱼服的威风凛凛。故而,常藤的祖父同常藤说,待他长大,让他承袭军户成为缇骑,穿上飞鱼服,佩上绣春刀,常藤一口就答应了,且一直期待着长大后成为锦衣卫的情景。”
“那现在万千户算是如愿以偿,实现幼时的期待了。”孟十三接道。
曾重屺惋叹:“可惜常藤的祖父并未能亲眼看到常藤穿上飞鱼服,便仙逝了。”
“那有什么,他老人家在天有灵,定也是能看到的。”孟十三言归正传,“表哥刚才说,大舅舅不让表哥接灯山坍塌事件,乃尽因其棘手非常,万千户却是接了,他是万不得已接的,还是并不知内情糊里糊涂便接了?”
“接下之前,我并不知晓,接下之后,我跑去找常藤,问过常藤,他说,他知道。”曾重屺此刻说起来,仍心存对好友的佩服,“他有一句话儿与你说的意思差不离。”
“什么话儿?”
“布衣不能枉死。”
孟十三瞬间对万仲心生好感:“万千户是位好官,他成为千户,实乃百姓之幸。”
曾重屺不安地问道:“夭夭可觉得我胆小怕死,作为千户,也实属德不配位?”
“表哥真的胆小怕死么?”孟十三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了回去。
曾重屺摇头:“我岂会怕死。人固有一死,早晚而已,有何可怕的?”
孟十三道:“那表哥听大舅舅之言,又是因何?”
“夭夭,我们身后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族。”曾重屺郑重其事地说道,“常藤不同,他家只是世袭军户,严格说起来,不过是有些银钱的富贵寒门,可我们不同,我们一人死,不仅仅只是我们一人死。”
孟十三浅浅笑开:“表哥明明懂得所有关节,那又为何纠结于此事儿?恐怕表哥也自觉不该推脱此事儿,应当与万千户一般勇担起查清此事儿,还无辜平民的一个公道,而日夜自责吧?”
曾重屺惊道:“夭夭,你……”
“我为何会知?”孟十三接下曾重屺惊讶之中的未尽之言,“以表哥对待公务的慎重,不可能会几番在四表姐五表姐跟前说漏嘴,即使说漏嘴,倘若表哥不解释,表姐她们又如何会清楚地知晓,表哥无意间提及的那几句,仅仅只是表面呢?如此一想,此中关节一打通,也就不难想到表哥的真正用意。”
她愉悦道:“也没多久未见,表哥倒是令夭夭刮目相看了。”
“你不觉得这样不好?”曾重屺本来还挺担心孟十三得知他在耍心眼,会生他的气儿,眼下看着孟十三并无不高兴,反而是有些高兴的表情,他一时之间也拿不准眼前孟表妹的真正想法了。
“有何不好?”孟十三没觉得不好,反倒是觉得好极了,“表哥身在官场,理应多几个心眼。”
“为何?”曾重屺立刻不耻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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