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蚂蚱飘香
萧定坤看聂大壮走了,把那个蚂蚱递给福宝“给。”
福宝接过来蚂蚱,仔细地看了看,蚂蚱的翅膀已经断了半截,看着可怜兮兮的。
她确实本来是看着这只蚂蚱肥,想吃烤蚂蚱,但是想到这只蚂蚱被聂大壮欺负,现在又成了残疾,竟然不忍心吃它了。
她摸了摸这只蚂蚱,小声说“蚂蚱,你走吧,我不吃你,你回家去吧,也许你养养,你的翅膀就能长回来了。”
说着,她问萧定坤“定坤哥哥,我们把这只蚂蚱放回家好不好?”
萧定坤对一只蚂蚱实在是没兴趣“随你。”
福宝得了萧定坤的允许,便把蚂蚱放到河边的草丛上,蚂蚱开始还小心翼翼地瞅着福宝和萧定坤,试探着蹦了几下,现他们不追自己,就赶紧蹦着离开,很快没入了草丛中。
萧定坤看了眼福宝那样子,小腿挽起,带着泥巴和草,鞋也不知道去哪儿了,摇头,之后帮她捡过来鞋子扔给她“你最近总是往山上跑?”
作为一个知青,他也需要上山拾柴,偶尔看过她几次。
福宝用干草擦了自己的小腿,然后才穿上鞋子,听到萧定坤这么说,连连点头“是啊是啊,我家不是抓了一只小猪仔仔嘛,得喂它啊,我和胜天哥哥就负责割猪草喂小猪!”
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萧定坤,也是有些天没见到了,怪想他的。
萧定坤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小猪养得怎么样?”
一提小猪,福宝马上来劲了“我家小猪养得可肥了,我和胜天哥哥每天都割猪草,小猪一拱一拱吃得带劲,现在已经比刚抱来时候重了不少,身上的毛亮,一看就水灵,比别家的好!”
这倒不是福宝自卖自夸,她是听别人说的,别人都稀罕说你家这头猪长得可真好,明显比老聂家那头猪壮实多了。
萧定坤看着小福宝提起小猪肥溜溜的那种得意劲儿,不免笑了。
他望着小小的她,忍不住问道“除了割猪草,你还要在家里干嘛?经常干活吗?”
福宝想想“我就割猪草啊,不干别的啊。其实割猪草挺好玩的,这山里头很多好吃的,我每天自己在山里挖野菜,找酸果儿,比在家里好玩!”
萧定坤无奈“你就是个小馋猫,成天知道吃。”
被萧定坤这么说,福宝有些小委屈,她小声说“我还小嘛,你小时候不想着吃吗?小孩子都馋嘴,你以前不馋嘴吗?”
黑白分明的眸子就这么眨着,无辜又委屈,一副我是小孩子我馋嘴我应该的样子。
然而萧定坤却说“我小时候就不馋嘴。”
福宝顿时不好意思起来,她知道自己比别人吃得多,但是心里知道就好,为什么要说出来呢?说出来多不好意思啊,她是个小姑娘,总不能到处让人知道她爱吃吧?
她哼哼了声,故意说“你再说我,我就不和你玩了!”
这是她的制胜法宝,平时如果顾胜天哪天和她闹不痛快,她就这么说,顾胜天保准马上举双手投降,她试过两次了,都很管用。
她凭直觉认为她这个办法也可以用在萧定坤这里。
萧定坤听她这一团孩子气的话,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终于忍不住笑出声,忙说“小福宝,我给你好吃的,所以不用不搭理我。”
福宝本来想表现下自己也是有脾气的,可是一听好吃的,顿时眼前亮了,再也顾不得什么脾气什么面子了,忍不住问“真的?你要给我吃炒面吗?”
她还是记着炒面的味道的,香。
龙珠之最强神话 山河不夜天[穿越] 修仙小书生 [红楼]无人知是荔枝来 当皇后失去记忆 快穿:攻略霸总自救日志 别打扰我赚钱[星际] 这个杂役是高手 亲手养大的崽把我亲了 十绝山 穿成暴君外室以后 穿成残疾大佬的冲喜新娘 神豪:我的哪个小娇夫 兜里没有两块五,带女星环游全球 穿球鞋的电脑 [还珠虐NC](乾隆x永璋)白首不相离 七零娇气小媳妇 容修 一切,重新再来 世界一级保护学渣
一手医术,妙手回春。一身拳脚,盖世无双。看着坐在王振破烂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神,坐在宝马里的洪志杰气的七窍生烟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肉身,神通,长生,成仙,永生,五重境界。一个卑微的生灵,怎么样一步步打开永生之门?天地之间,肉身的结构,神通的奥秘,长生的逍遥,成仙的力量,永生的希望,尽在其中。无穷无尽的新奇法宝,崭新世界,仙道门派,人,妖,神,仙,魔,王,皇,帝,人间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仙道的争斗法力,尽在永生。梦入神机继佛本是道黑山老妖龙蛇演义阳神之后,又一震撼力作。神机营官方语音娱乐频道YY语音频道38072,希望大家多去捧场多一点在线人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永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赵娇娇出门去相亲却惨遭车祸,一朝穿越20世纪,还成了一本文中缠着男主暗害女主,打骂弟妹的极品女配。aaaa 惶恐的她,珍惜生命,远离男女主。aaaa 可为何男主送书,反派给她塞吃的。aa...
一个穿越者的明末奋斗史,从小小武生一步步成长为一代开国武皇。时间从公元一六三九年开始,这一年,是大明崇祯十二年,张献忠降而复叛再起于谷城,李自成蛰伏两年重出于商洛,吴三桂刚被擢为宁远团练总兵。明清最关键的一役,历时三年的松锦大战也才刚刚开始。一个小小武生穿越明末,重整山河,再建汉家帝国。镇戍营兵小兵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提督...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