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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三十四点贪欢(第2页)

披着伪善的皮,打着哥哥的幌子接近余欢——余欢涉世未深,看不透这羊皮下的饿狼,可他不同。

唯有男人最懂男人,余希偶尔看向余欢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渴求。

余希如果真的是堂堂正正的,那祁北杨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令人生厌的是,这家伙总是打着道貌岸然的幌子,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吃过饭后,孟老太爷问了余欢,愿不愿意去他那边住上几天。

余欢拒绝了。

她如实说,自己现在还要准备期末考试,部分专业老师比较严格,她想先心无旁骛地准备考试,其他的都放一放。

孟老太爷颇为赞同“学业为大,你安心学习,别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分心。林家那边你也别管,有我在,他们不敢打扰你。”

“外公,您打算在这里住多久?”

“这还不好说,”孟老太爷笑眯眯,“美国那边的事务都有你舅舅打理,我现在是闲下来了;等桑桑考完试,我就带桑桑四处转转,咱们爷俩好好玩玩,好不好?”

余欢笑着说了声好。

孟老太爷果真也没有强留她,吃过饭后便送走她;祁北杨做好了一个晚辈该有的本分,温和礼貌到不同寻常。

余欢不由自主多瞧了他几眼,他正微笑着同孟老太爷说话,许是察觉到了她的目光,视线投注过来,落在她的身上。

半明半暗间,他站的笔直,身姿挺拔,如巍巍玉山。

余欢心跳蓦然漏了一拍,忙转过脸去,观察旁侧的广告牌,看上面模糊不清的字。

……美色并不能当饭吃,光有一副好皮囊,内里坏透了,也不顶用。

许是孟老太爷警告过了林家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余欢全神贯注地复习备考,再也未收到林家人的骚扰。

期间倒是又去了孟老太爷的住所一趟——他在霞照市有一处房产,听说孟恬当年就是带着余欢在这边住了一段时间,也是在那时候,余欢走丢的。

或许也是这个原因,孟老太爷先前回来,从不曾踏足此地;但如今不同,余欢回来,算是失而复得,他这才又住进来。

余欢对这个房子却毫无记忆,那些幼时的记忆,都被一场病给抽离掉了。不过她感恩自己并未转变成脑炎,没有被烧成一个傻子。

上天待她已经足够仁慈。

她也见到了自己的舅舅,孟植。

孟植比她母亲年长两岁,是个沉默温和的中年人,他初初瞧见余欢时有些愣,很快反应过来,微笑着问她想要喝些什么。

余欢对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舅舅印象还不错,概因瞧见他对待孟老太爷是真的好,饭时会提醒他不宜饮酒,也会在饭后取了热水与药来请老太爷服药。

孟老太爷上了年纪,血压有些高,别的倒没什么问题。

余欢也放了心。

林家人且不提,孟老太爷是真心待她好,尊重她的意见,不会像林朗风那样道德绑架她。

关于出去玩的事,余欢当时只以为孟老太爷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等她考试完之后,孟老太爷还真的又打电话给她,说已经安排好了,准备带她出去玩一圈。

然而,等孟老太爷说出要去曲镇的时候,余欢愣住了。

良久,不忍拂了孟老太爷的意,她才应承下来。

其实她已经去过两次曲镇,都是同祁北杨一起。

因着贫困,余欢去过的地方很少;当努力生活已经成为一种目标的时候,哪里还有多余的时间和金钱来填充眼界开拓视野。

祁北杨工作忙,带她出去游玩的时间其实也不多——时间最长的一次,是余欢说,自己还未见过真正的南方小镇。

次日,祁北杨就推了几场会议,带她出去玩,曲镇的商业化还好,又频频在古诗词中出现,便选定了这里。两人在曲镇过了三天两夜,从早到晚黏在一起,那时候北方已经快落霜了,南方依旧可以只穿件风衣长裙。

两人没有去大热的景点打卡,只爱在安静的民巷中散步,仿佛是一对再普通不过的情侣。

余欢按照地图找藏在民居中的各类小博物馆,可惜在面对这样复杂的窄巷小道时,高德地图似乎试了灵,乱七八糟的指挥,竟然还让他们从屋顶上越过去。两人一筹莫展,只好求助路人,头花白的老爷爷一口吴侬软语,语调平缓,可惜祁北杨听不懂。最终离开的时候,老爷爷送给两人一把干桂花,装在塑料袋中,香喷喷。

路边有肥肥的三花猫懒洋洋晒太阳,梧桐树叶子阔大,有老太太坐在河边的藤椅上,听着收音机的昆曲,半眯着眼睛。

安静温和。

他们晚上住的房间中燃着淡淡的熏香,栀子花的味道,干干净净,柔和到像一缕烟。白天老爷爷赠送的干桂花就摆在桌子上,余欢闻着闻着就饿了,想吃桂花糕。祁北杨本都脱掉了外套,又下楼去给她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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