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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我一时间吓得魂飞魄散,死死地箍住这坏家伙的脖子,闭上眼将脸埋在他的肩上,听得他笑着的声音清晰地钻入耳孔:“喂,小野花,是谁说过不愿守着院墙大的一片天过一辈子的?闭着眼是看不见院外的天空的!”这……话虽如此……好、好罢,能骑着个男人在树林间飞奔的机会只怕以后不会再有了,若不睁眼看一看此情此景,说不定日后回想起来会后悔呢……我咬着牙慢慢睁开眼,身形过快引起的强劲气流一时间令我无法看清眼前的情形,当我终于适应了这样的速度,不禁彻底瞠在了大盗的背上。不知何时他已带着我荡到了这片藤树林的边缘,边缘这一排树的脚下竟是万丈深渊,然而我们并不能看到深渊之下的景物,因为在这渊内充溢着浓浓的似云似雾的水气团,在脚下翻涌着奔腾着,经由清晨尚未升上中天的阳光一照,竟呈现出千万道或大或小缤纷瑰丽的彩虹来!我已完全不能用言语来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这情景美好得简直不像是真实存在着。大盗背着我在彩虹间飞荡,那一刹我竟有种宁与他于此时“不如归去”之心。就这么带我走罢,无论去哪里,哪怕再也回不来,哪怕再也没有明天,哪怕下一秒就粉身碎骨……“喜欢么?”大盗的声音传入耳中。“嗯。”我说不出话来,只将下巴置于他的肩上,心里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同他在一起,我竟不再害怕高处,不再害怕速度,所有我所怕的都被他化为了尘世中最美丽的风景、最动人的享受。也许……也许他同我在一起时也才会有这种挖掘世间最美好事物的神奇力量罢……会吗?或者,或者只有渴望有个温暖的家的人才对这可以令自己孤独的心感到些许宁静的美好更为敏感?譬如我,譬如他。安置·地契吃罢野果,喝过山泉,似乎到了上路时候。大盗说在这太平城近郊的山区里,有一处小小的村落,平时外人罕至,很是幽谧,我若既想长住又想藏身,那里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细细一想,我对于独自在古代生活无甚经验,若一个旁人也不接触只怕会困难重重,毕竟我不是鲁宾逊,结交几个朴实的乡民对于过活还是很有帮助的,于是点头应允。趴到我的驾驶座——宝马牌大盗的背上,启动引擎全速驶出,一阵的腾挪跳跃兼疾速飘移,闭着眼,耳旁的风声呼呼响着,偶尔竟还闪过一声幼鸟的鸣叫,想是正从鸟巢边擦身而过。不多时地势似是渐渐平缓,越过一道人迹难至的险峰,方才能看到远远的山坳里有了房舍。大盗带了我直奔过去,飞快地掠过几处民居,最终在一处小小的院落前停了下来。院子很简陋,是用稀疏的竹篱围起来的一方略为平整的土地,两片木板象征性地做了个院门。推开院门进去,只有两间土坯房,房顶盖着厚厚的茅草,令我忍不住担心万一天干物燥失了火,这房子可就跟奥运会主火炬一样了。两间房一是卧室一是伙房,卧室里仅有一张土坑和一桌一椅,窗扇也是由两片破木板拼成的,一关起来屋内便漆黑一片。伙房里是一个土灶台,还有一个破了口的水缸,一口锅,别无旁物。“这里没人住么?”我在屋内转了一圈,问道。“我以前偶尔会来住上几天,特别是下雨的时候,在谷里无处避雨。”大盗笑道,“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是个盲眼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全靠四邻救济度日。由于上了年纪,神智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几个月前不知怎么就从屋里走出了门,恰巧我路过,将她背了回来,她只管当我是她的侄儿,是以村民们也便以为我确是她远房的亲戚,倒也不曾疑心,我便也时常来探望她,陪她说说话儿。上个月老婆婆寿终正寝,这房子便空了下来,因此即便我在这里住下也不会遭人非议。倘若有人问起你,你只说是我的……娘子便好。”说着便望着我坏笑。我低了头又在屋内转了转,他这话虽有占我便宜的嫌疑,不过事实上也只有如此说方能不引起村民们对我这个黑户的怀疑。偏头想了想,轻声向他道:“还有件事需麻烦大盗哥哥帮忙……我身上这套衣服在这里很不合时宜,另这房内也需添置一些生活用物,只是现在我不方便自己出去购置,是以还请大盗哥哥……”“请我帮忙可是有条件的,”大盗接住我的话坏笑着道。我抬眼看他,他凑过脸来,鼻尖几乎要碰上了我的鼻尖,我才要躲闪,被他一把攫住下巴,垂下眼皮来笑着看我,低声地道:“小月儿还欠我个人情罢?”人情?……哦,是了,他是指八月十五那晚把我从土地庙送回城里的事,并且还治好了我扭伤的脚腕子。“大盗哥哥的意思是……”我警觉地问他。“你的名字。”大盗深深一笑,“这一次,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心尖儿莫明地一颤:名字,他一直在要,然而在此之前这似乎仅仅是他的一个玩笑,可这一次……这一次好像是做了真,是否意味着……意味着我对他来说已不再只是一名过客了?“我……”我轻轻吸气,“我叫岳灵歌。”“哦……”大盗慢慢地笑起来,“不是‘岳清音’了?”我这才想起曾骗他说自己叫岳清音的事,于是假装没听见。大盗沉沉笑着,用巧克力般的嗓音念着我的名字:“灵歌……灵歌……”忽而大手一伸盖住我的眼睛,紧接着我便感觉到一个温热的东西飞快地从我的额头上掠过。他放开了手,那张覆着薄薄的人皮面具的脸又恢复了惯有的调笑,轻轻地兜了我的下巴一下,道:“好罢,我的大小姐,说说,都需要小的我效劳些什么?”来不及整理方才那个瞬间带给我的几近窒息的纷乱思绪,我努力克制地冷静下来大致算计了一下,将需要添置的东西一一说与大盗记下,之后他便未再多做停留,架起轻功径直奔回太平城内替我跑腿儿去了。待他从城内将东西买回来后,我便一一安置好,村头有一口公用水井,他便又帮我挑了水将伙房的水缸灌满。我还不耻下问地请他教了我生火,这行当看似简单,实则并不易上手,什么事情都是有它自己的规律和技巧的,我在大盗老师的指点下亲自实验了几回,折腾了个灰头土脸又被他没道德地笑话了一通,最后就顺便给自己烧上了洗澡水。柴米油盐及肉蔬也都有了,食物大约可支持上三四天,大盗说,为了防止我在还没还上所欠他的新的人情之前就被饿死在床上,三天后他会从城里帮我带下一批食物来。一切收拾妥后已经是日落时分了,我大方地炒了两样青菜招待大盗,由于是来古代以后的初次下厨,尚未掌握住土灶的火候,一个菜炒老了一个菜炒生了,不过大盗还算给面子,吃了个不亦乐乎。天色擦黑的时候大盗走了。我洗过澡,换上新买来的粗布衣衫,乏力地躺到床上。从离家到安家,算来不过才一天的功夫,我却觉得好似已经过了很久一般,想想这一次出来只怕再也不会回去岳府了,心中不免又有些不舍。过往情景一一在脑海中闪现,由初来古代到后羿盛会,每一天发生的事情都历历在目,忽然惊觉自己竟原来是如此地在乎着、如此地珍惜着这一段的时光,否则以自己懒散的性子又怎会将每一件事都记得这么的清晰?睡沉之前回忆到了今日白天被大盗捂住眼睛时的情景,那由额头飞快滑过去的温热究竟代表了什么呢……恍恍惚惚,心里莫明其妙地念叨起一句佛谚:刹那即是永恒……于是,睡了。次日清早起来,心情格外舒畅。这是我新生活的第一天,万事万物都充满着新意。洗漱梳头,熬了些小米粥饱饱吃了,推开屋门正要到外面呼吸一下山里清新的空气,却见院里早已多了两位来客,一人一狗,那人姓大名盗,那狗……原以为三天之后才能再见到这名人类,谁想这么快便又可以与他笑脸相对,一时间竟隐约有些喜出望外。佯作淡淡地问他又来作甚,他笑说替我带了护卫来,免得被村子里的小光棍们欺负。看在他如此体贴的份儿上,我决定亲切地昵称这条相貌凶恶的大公狗为“盗盗”。大盗依旧没有多留,照例摞下几句调戏我的话后就一溜烟儿地窜了。再见到他时是两天之后了,果真带了新鲜的肉和蔬菜来,并且还留下了半天混走了我一顿午饭。秉着低调行事的原则,自打在这座小院儿安置下来之后我极少外出,若有需要添置的东西便告诉给大盗,请他替我从太平城内买来。反正一个人情也是欠,两个人情也是欠,虱子多了不咬,人情欠多了他就记不过来了,到时我还可偷偷地少还一二件。大盗每隔几日都会带了食物或是我要的生活用品来,而我每次也都会留他在家吃午饭,这几乎已经渐渐地成为了我俩的一种习惯。其实……其实他完全可以不必再管我,毕竟他已经完成了那个赌约,可不知为何他对此事绝口不提,就仿佛像现在这样的几日一见面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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