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达成了目的,态度要好点。
回到房间里,拿起镜子看了看,嘴唇果然肿了。
她怀疑霍九渊是故意的,明明说了自己明天要上台,他还把自己的嘴亲成这样。
程鸢在心里骂了十分钟的“霍疯狗卑鄙无耻下流”,这才舒心了些。
然后叫仆人送来消炎药,涂在嘴唇上。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特意又照了下镜子。
嘴唇上的红肿已经消了,但是有一个小小的咬痕很是瞩目,一时半会愈合不了。
程鸢特意涂了一支比较鲜艳的口红,但还是能看得出来。
也只能这样了。
她抱起古筝,吃力地向楼下走去。
她这把古筝虽然比不上客厅里那架“爱慕”,但是也价值不菲,由紫檀木制成,古朴厚重,大约有五十斤左右。
她抱着古筝到了饭厅。
看着她一点一点的把沉重的古筝小心翼翼地放下,先行到达的霍九渊,忽然眼神中闪过一丝不自然。
他的身子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直挺挺地站了一会儿,他还是坐了回去。
程鸢背对着他,也没注意到他这个纠结的过程,放下古筝就过去吃饭了。
霍九渊已经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他冷冷地吐槽:“涂得和猴子屁股一样。”
程鸢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他在说自己的妆。
她摸了摸唇上的咬痕,忍不住回嘴:“还不是怪你。”
霍九渊睨她一眼,竟然低低地笑了。
过了一会儿,他似是无意识地问道:“你这架古筝,和客厅里那架,哪个更好一些?”
程鸢吃着包子,回道:“那当然是客厅里那个。”
霍九渊“哦”了一声,随意地道:“那就借给你用用吧。”
程鸢的手微微一顿,有点口干舌燥。
这些天,她无时无刻都在觊觎“爱慕”,听说它的音色特别好,区域跨度强且稳。
但是她觉得那是霍九渊的东西,本来两个人的关系就对立,程鸢可不想为了一架古筝失了骨气。
此时听了霍九渊的话,她的心又痒痒了。
心里有个声音在诱惑说服她:“这时候就别要骨气了,现在霍九渊心情似乎不错,让你用你就用,千万不能惹恼了他。”
程鸢终于点点头,轻声道:“好,谢谢。”
陪她去剧院的保镖,是陆离。
陆离早就在车里等着了,看她从饭厅里走出来,急忙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喊了一声“夫人”,然后从她手接过“爱慕”。
一接手,陆离有点吃惊,这古筝还挺沉。
看着霍九渊从一旁走过,目不斜视地上了另外一辆车,陆离心中叹气。
老板这也太不解风情了。
夫人这么瘦,老板竟然都不帮把手。
陆离真想把自己最近追的网络小说《小娇妻逃跑后,疯批佛子后悔了》,推荐给老板看。
这本书,男主的人设和老板一模一样!
现在口是心非,以后像他一样追妻火葬场的时候,可别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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