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61章(第1页)

这身体的声音都开始颤抖,其中掺杂了绝望的情绪:“你已经去过人间了。你去找过她了。”我擦掉眼眶里的水,看着凛风于的眼睛。可是他的眼睛里一瞬之间变得什么也没有了,他点了点头,轻轻说了一句:“嗯。”我想起来了,第一世至高天上的明至清,她和凛风于的恋爱之中,还夹杂着一个女人。而这女人一直在。只是第一世的明至清死时忘掉了,连带我这第十五世的明至清,也将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小明不自己长成一个强大的人,就不要先指望别人都来爱她啦。☆、第五十二节:多么可怜的明至清(一)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世明至清视角我本来想要压住这些记忆,可是终究还是爆发出来了。而这些记忆统统变为了幻境,我还在明至清这具身体里面,眼睁睁地看着她所经历过的一切。明至清,多么可怜的明至清——(第一世明至清视角)几千年前,世间有山,但没有申首山。世间有国,但还未有越隽国。世间还没有修仙七大支,虽然有零零星星的修仙小派,但是大都松散不成系统,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儿。我虽然有仙胎在身,但是在我有记忆以来,我便一直在死人堆里流窜。国与国的战争持续了许久,到处都在闹饥荒。我饿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有人来怜悯我,因为我的四周都是死人,因为活人会饿得吃人。那一天我倒在死人堆里,饿得已经没了丁点力气,眼前朦朦胧胧一片,我是真的快要被饿死了。这时候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衣人,那时候我虚弱地叫了一声:“黑白无常?”可是他却摇摇头轻轻笑,当他的手心拽住我手的时候,身体里那一股饥饿感消失无踪,一股力量从他的体内传了过来。他救了我的命。他喜欢穿白衣,可是那时候他还不叫凛风于。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问他,可是他对我胡说八道,他笑嘻嘻地说:“我叫耄耋(aodie),因为我家兄弟姐妹老是早夭,而我励志要活到八十岁,所以替自己取名为耄耋。所以耄耋(aodie)是我的信条,也是我的心头警言,也是随时提醒自己要为八十岁而奋斗努力的格言。”他将我带离了这一片狼藉的死人堆里,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外面还有不一样的世界,他将我带进了一片富饶的世界,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半个仙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是这么短暂,他将我带到了一个和平的国家,他将我带到了一个修仙的门派里,他告诉我说我的本力非常强大,以后若是认真练习,也定能够登上那至高天。可是那些我都不在意,只要我能够活着,不饿,那我便没有追求了。什么修仙,什么长生不老,什么无穷力量,我都不在意。他说完这些便急急离去,只留下一个白衣的背影。从那时候起,我便开始追逐他的背影了。或许是我真为仙胎,我的本力确实非常厉害,派中的长老争相想当我的师父,因为只觉我是一名奇才。我花了几十年,已经可以容颜永驻,门派里的人都说我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我非常努力用功地修炼,只为带着这一副容颜,再去看他一眼。有一天一个仙气蓬勃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他给了我一块纯白的石头,这石头被一根红线串着,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我再仔细看,其中隐隐约约好像又充斥着什么力量。那个男人看上去是二十多的年纪,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不是凡人。他面无表情,将石头递给了我,他说道:“明至清,这是聚魂石,若将本力凝结在上面,可以极大地提升修为。我把它给你。”那时候我本不想要,但是这个面无表情的英俊男人皱了皱眉毛,他叹了一声气说道:“我只是为了保持这世间的平衡,我现在承诺我以后不会找你要回来,你就当我捡了便宜收下这聚魂石吧。”说罢这奇怪的人便留下这块石头消失了。而我试了试,这石头竟真有这奇效。之后我实力突飞猛进,这小小一个门派也再装不下我了。与他的第一次相见过后,我记了八十年。现在我终于有实力去主动找他了。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躺在悬崖上。他的左手几乎被废,那时候他明明已经是半个仙人,三千年的法术绝学加身,只是现在他的左手仙筋被挑,三千年法术绝学尽废。其实我见他这样,我的心中是有喜悦的,这定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他,叫他来爱上我。于是我用我自己的本力来喂食他,助他恢复。我足足用了两年才叫他清醒了过来,他的左手虽然保住了,但是手腕上的伤疤非常恐怖。我不知道是谁对他做了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是谁能堆他做出这样的事。除了每日给他本力,我还每日清晨去接那露珠,给他最清澈的水喝,我还只在清晨去摘那最可口的野果。可是当他醒了过来,他看着我的脸,眸子里面一片死水,他说:“你是谁?”我隐约之间觉得他跟那时候不一样了,可是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他不认识我了。我虽然心中有丧气,但是转念想道:那时候我不过几岁,现在过了几十年,若要他一直记着这个平凡无奇的我,反倒是强人所难了。于是我摇了摇头,冲他露出了一个甜腻的笑容:“我叫明至清。”可是他却再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变为了一个普通人。因为他再不能去见那壮丽河山,再不能登上云巅,再不能潇洒地在世间走上一遭。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仙筋被挑,再没了当神仙的可能性。他再不会笑了。即便现在这个我有一张好看的脸,即便我再如何跟他说话逗他笑,他的笑容再也不见了。我不知道究竟是谁挑了他的仙筋。可是我既感激那个人,又恨那个人。感激他让我有机会照顾凛风于,恨他夺走了凛风于的笑容。我想叫他再笑,可是只是呆在他的身边,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他的身边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跟他说一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事。这些都逗不了他笑。现在的我空有一身本领,我无所谓要不要。但是他想要。每晚他都会站在屋外看一看月亮,那白色的身影既高洁又淡漠。一个办法能叫他再笑,那就是让他重新拥有力量,我可以把我的本力全部给他。只是现在的我虽然厉害,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还未登上至高天,我还未真正成仙。还好,虽然他的仙筋被废,但是他仍然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他等得到我登上至高天,他等得到我把我的力量全部度给他。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非常高兴,暗暗地想到,我要给他这个惊喜。于是我暂且把他放在了这个村子里,我悄悄找了一处灵气充沛的地方,开始用那聚魂石修炼更高的法术。书中提及过,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百年内修炼登上至高天。我非常着急,我必须抓紧时间,只因为在我心中他的背影已经近在我的眼前,我却再看不见他的笑。当我的实力更加精进之后,我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登上那至高天,每一次失败后又是几十年的休整。我选择升上至高天的方向是雷劫,因为我本力特性的缘故,我本身的防御其实非常低,只有看过这雷劫能够轻松一些。说是轻松却也不轻松,那雷劫虽然只有惊雷,但是却要经得住那九百九十九道落雷。第一次我挨了三十道,便全身虚脱再站不稳。第二次我挨了一百道,咬着牙想要再往那天上去,再追逐那背影。可是我还是失去了意识。第三次我挨了八百道,可是已经快要过一百年了,我站在天上闭着眼睛,那白色的背影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来,我不顾全身穿刺一般的疼痛,拼命地睁开了眼睛,想再往高处走。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

娱乐:我真是阳光开朗大男孩!  八仙剑  爱意随风起,风止意难平+番外  识玉/我的剑灵好像跟我有仇  恋上校草的吻+番外  (综漫同人)审神者的脑内选项系统  阴差大师  人生苦乐多:王朝中兴看我了  当你越走越远  阿兄太可怕了怎么办(重生)  刺客来了  黑河湾风云  温爷,夫人又把头条爆了!  嫁给情敌的叔叔[穿书]  娱乐圈毒奶影后  雨后+番外  死敌的陷阱+番外  我的夫人竟是女魔头  影帝和豪门恶少官宣了!+番外  为了聂先生的恩宠+番外  

热门小说推荐
假装自己是学霸

假装自己是学霸

学霸系统降临。只要学习,就可以增加积分叮您解答了数学题目,数学积分2叮你查看了英语单词,英语积分1叮您进行了一次化学分析,化学积分1000叮您的化学积分已经足够,等级提升...

年代空间:反派男配他有读心术

年代空间:反派男配他有读心术

裴甜甜所在的世界因病毒入侵成了末世,而她死在了一场爆炸中,与她一同没命的还有丧尸皇!再次睁开眼,她发现自己穿越到了曾经看过的一部年代文里,附身成了文中团宠女主的对照组,一家子都是炮灰,不得善终,而她更是上蹿下跳狠狠得罪了女主,以至于最后被爱慕女主的大反派清算,被送进了疯人院,草草结束了这一生!...

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一朝之间,穿越成了庆国太子,为王之路,注定布满荆棘。所幸,金手指在身,欧皇附体,发发暴击,金色传说。李淳罡传承加身,一剑开天门令四顾剑为之拜服。招募令在手,无数历史名臣猛将纷纷来投。一路走来,他立钱庄,治水患,整军伍,收南诏,灭西胡,平东夷,征北齐。孤身入太极殿,百官拜服,庆帝亦只能退位让贤。而当他登基为王,统一天下,成为了天下共主之时,一切才刚刚开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诸天为王,从庆国太子李承乾开始...

冬天里的萤火虫

冬天里的萤火虫

十六岁的花季少女,却在生日当天撞见父母双双外遇。前后几人死于非命,警方追踪多日却一无所获。到底谁才是隐藏在暗中操控一切的神秘人?当真相揭开后,一切让人毛骨悚然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冬天里的萤火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清穿]四爷替我去宫斗

[清穿]四爷替我去宫斗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

神秀之主

神秀之主

我钟神秀天生秀儿,一路超秀,死了都要秀这是一位秀儿,在异世界不断秀出群伦,秀出个性,秀出我人生的故事才怪啊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想秀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