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第61章(第1页)

这身体的声音都开始颤抖,其中掺杂了绝望的情绪:“你已经去过人间了。你去找过她了。”我擦掉眼眶里的水,看着凛风于的眼睛。可是他的眼睛里一瞬之间变得什么也没有了,他点了点头,轻轻说了一句:“嗯。”我想起来了,第一世至高天上的明至清,她和凛风于的恋爱之中,还夹杂着一个女人。而这女人一直在。只是第一世的明至清死时忘掉了,连带我这第十五世的明至清,也将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小明不自己长成一个强大的人,就不要先指望别人都来爱她啦。☆、第五十二节:多么可怜的明至清(一)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世明至清视角我本来想要压住这些记忆,可是终究还是爆发出来了。而这些记忆统统变为了幻境,我还在明至清这具身体里面,眼睁睁地看着她所经历过的一切。明至清,多么可怜的明至清——(第一世明至清视角)几千年前,世间有山,但没有申首山。世间有国,但还未有越隽国。世间还没有修仙七大支,虽然有零零星星的修仙小派,但是大都松散不成系统,那时候的我是一个孤儿。我虽然有仙胎在身,但是在我有记忆以来,我便一直在死人堆里流窜。国与国的战争持续了许久,到处都在闹饥荒。我饿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有人来怜悯我,因为我的四周都是死人,因为活人会饿得吃人。那一天我倒在死人堆里,饿得已经没了丁点力气,眼前朦朦胧胧一片,我是真的快要被饿死了。这时候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衣人,那时候我虚弱地叫了一声:“黑白无常?”可是他却摇摇头轻轻笑,当他的手心拽住我手的时候,身体里那一股饥饿感消失无踪,一股力量从他的体内传了过来。他救了我的命。他喜欢穿白衣,可是那时候他还不叫凛风于。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问他,可是他对我胡说八道,他笑嘻嘻地说:“我叫耄耋(aodie),因为我家兄弟姐妹老是早夭,而我励志要活到八十岁,所以替自己取名为耄耋。所以耄耋(aodie)是我的信条,也是我的心头警言,也是随时提醒自己要为八十岁而奋斗努力的格言。”他将我带离了这一片狼藉的死人堆里,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外面还有不一样的世界,他将我带进了一片富饶的世界,我问他是谁,他说他是半个仙人。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是这么短暂,他将我带到了一个和平的国家,他将我带到了一个修仙的门派里,他告诉我说我的本力非常强大,以后若是认真练习,也定能够登上那至高天。可是那些我都不在意,只要我能够活着,不饿,那我便没有追求了。什么修仙,什么长生不老,什么无穷力量,我都不在意。他说完这些便急急离去,只留下一个白衣的背影。从那时候起,我便开始追逐他的背影了。或许是我真为仙胎,我的本力确实非常厉害,派中的长老争相想当我的师父,因为只觉我是一名奇才。我花了几十年,已经可以容颜永驻,门派里的人都说我长了一张好看的脸,我非常努力用功地修炼,只为带着这一副容颜,再去看他一眼。有一天一个仙气蓬勃的男人站在我的面前,他给了我一块纯白的石头,这石头被一根红线串着,看上去平淡无奇,但是我再仔细看,其中隐隐约约好像又充斥着什么力量。那个男人看上去是二十多的年纪,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不是凡人。他面无表情,将石头递给了我,他说道:“明至清,这是聚魂石,若将本力凝结在上面,可以极大地提升修为。我把它给你。”那时候我本不想要,但是这个面无表情的英俊男人皱了皱眉毛,他叹了一声气说道:“我只是为了保持这世间的平衡,我现在承诺我以后不会找你要回来,你就当我捡了便宜收下这聚魂石吧。”说罢这奇怪的人便留下这块石头消失了。而我试了试,这石头竟真有这奇效。之后我实力突飞猛进,这小小一个门派也再装不下我了。与他的第一次相见过后,我记了八十年。现在我终于有实力去主动找他了。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浑身是血躺在悬崖上。他的左手几乎被废,那时候他明明已经是半个仙人,三千年的法术绝学加身,只是现在他的左手仙筋被挑,三千年法术绝学尽废。其实我见他这样,我的心中是有喜悦的,这定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好好照顾他,叫他来爱上我。于是我用我自己的本力来喂食他,助他恢复。我足足用了两年才叫他清醒了过来,他的左手虽然保住了,但是手腕上的伤疤非常恐怖。我不知道是谁对他做了这样的事。我不知道是谁能堆他做出这样的事。除了每日给他本力,我还每日清晨去接那露珠,给他最清澈的水喝,我还只在清晨去摘那最可口的野果。可是当他醒了过来,他看着我的脸,眸子里面一片死水,他说:“你是谁?”我隐约之间觉得他跟那时候不一样了,可是又说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他不认识我了。我虽然心中有丧气,但是转念想道:那时候我不过几岁,现在过了几十年,若要他一直记着这个平凡无奇的我,反倒是强人所难了。于是我摇了摇头,冲他露出了一个甜腻的笑容:“我叫明至清。”可是他却再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变为了一个普通人。因为他再不能去见那壮丽河山,再不能登上云巅,再不能潇洒地在世间走上一遭。因为他是一个普通人,而且仙筋被挑,再没了当神仙的可能性。他再不会笑了。即便现在这个我有一张好看的脸,即便我再如何跟他说话逗他笑,他的笑容再也不见了。我不知道究竟是谁挑了他的仙筋。可是我既感激那个人,又恨那个人。感激他让我有机会照顾凛风于,恨他夺走了凛风于的笑容。我想叫他再笑,可是只是呆在他的身边,我是做不到这一点的。我在他的身边只能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跟他说一些有一搭没一搭的闲事。这些都逗不了他笑。现在的我空有一身本领,我无所谓要不要。但是他想要。每晚他都会站在屋外看一看月亮,那白色的身影既高洁又淡漠。一个办法能叫他再笑,那就是让他重新拥有力量,我可以把我的本力全部给他。只是现在的我虽然厉害,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还未登上至高天,我还未真正成仙。还好,虽然他的仙筋被废,但是他仍然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他等得到我登上至高天,他等得到我把我的力量全部度给他。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非常高兴,暗暗地想到,我要给他这个惊喜。于是我暂且把他放在了这个村子里,我悄悄找了一处灵气充沛的地方,开始用那聚魂石修炼更高的法术。书中提及过,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在百年内修炼登上至高天。我非常着急,我必须抓紧时间,只因为在我心中他的背影已经近在我的眼前,我却再看不见他的笑。当我的实力更加精进之后,我开始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登上那至高天,每一次失败后又是几十年的休整。我选择升上至高天的方向是雷劫,因为我本力特性的缘故,我本身的防御其实非常低,只有看过这雷劫能够轻松一些。说是轻松却也不轻松,那雷劫虽然只有惊雷,但是却要经得住那九百九十九道落雷。第一次我挨了三十道,便全身虚脱再站不稳。第二次我挨了一百道,咬着牙想要再往那天上去,再追逐那背影。可是我还是失去了意识。第三次我挨了八百道,可是已经快要过一百年了,我站在天上闭着眼睛,那白色的背影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来,我不顾全身穿刺一般的疼痛,拼命地睁开了眼睛,想再往高处走。这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英俊的男人。

娱乐:我真是阳光开朗大男孩!  阿兄太可怕了怎么办(重生)  嫁给情敌的叔叔[穿书]  死敌的陷阱+番外  识玉/我的剑灵好像跟我有仇  恋上校草的吻+番外  阴差大师  当你越走越远  刺客来了  我的夫人竟是女魔头  为了聂先生的恩宠+番外  雨后+番外  影帝和豪门恶少官宣了!+番外  (综漫同人)审神者的脑内选项系统  黑河湾风云  娱乐圈毒奶影后  八仙剑  爱意随风起,风止意难平+番外  温爷,夫人又把头条爆了!  人生苦乐多:王朝中兴看我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小神医

农门小神医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仙厨的星际私房菜馆(穿书)

仙厨的星际私房菜馆(穿书)

接档文求个预收哇我给影帝当萌宠本文文案纪虞好不容易爬上仙厨位,一睁眼竟穿进星际时代。浑身瘦巴巴口袋轻飘飘,隔壁算计他房子不说,还绑了个坑爹的二逼系统。眼看开的店空无一...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重生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华娱从艺校开始

华娱从艺校开始

被电脑送回过去,这一世重新选择。我选择美人如玉,我选择暴富人生,我选择电影和娱乐。这一世,我想让柳天仙大蜜蜜成为我的师姐想让古小娜周东雨杨紫妮成为我的师妹想让李县朱伊隆白净庭叫我老板。全文拍电影为主,电视剧等为辅...

靖明

靖明

大明是如何到了中年却突然又高又硬的?后人只能归功于那对堂兄弟以及那个终其一生都拧巴的首辅杨廷和。正德十六年农历三月十四,会试高中的贡生们已苦苦等了殿试一年,养望十年重回翰林院的严嵩年过而立,平定叛乱的王阳明该怎么论功行赏还在争执不休。安陆王府中的朱厚熜举头望明月厚照我堂兄,差不多是这时候驾崩的吧?明月那一头,杨廷和断然决定兴献王之子是不二之选!建成刚满百年的紫禁城,就此迎来一个新的主人,而杨廷和总在这里被他挑的皇帝气哭。...

可我偏要偏要

可我偏要偏要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