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清鹿摆手,偏过头,看见了自家教授的车,以及侧边刚从车上下来的楼准,两父子站在路边正在聊些什么。
她起身,向薄朝摆了摆手示意他看向窗外:“他们来接我们了。”
在踏出咖啡店的前一步,望清鹿回头小声对薄朝道:“今年就买一束百合花吧,我们一起去看你妈妈。”
“好,好的!”薄朝点头,像是个毛头小子一样,一点没有谈判桌上的冷静淡漠。
望女士被自家教授接走,楼准也接到薄朝,他问道:“怎么样?”
薄朝抬眸:“阿姨很温柔,很好很好。”
“那就好,”楼准道,天已经开始暗了,路边的路灯还没亮,“今天我没开车,是打车还是走回去。”
薄朝伸出手摊在楼准眼前,楼准明白,十指相扣住,往家的方向走去。
接近黑夜的天,吹过的晚风,还有牵着手走在未亮路灯下的两人。
在最后一抹夕阳逝去的时候,灯亮了。
人影稀疏,恍惚间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
牵着手慢慢走。
一直一直,回到家里。
爱就像迷宫,兜兜转转走不出来,但爱的本质又叫做沉沦。
所以短暂暧昧的意思是,暧昧短暂,爱永恒。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横线他俩干啥了的言论哦,我怕被举报,补药举报我呀。
后面还有一个后记(负能量多),明天有一个番外!新文已经开了,文名是《上等皮相》是文中提到过的方知和傅宴的故事,万人迷钓系美人和忠犬疯批,有兴趣的宝宝可以点进作者专栏点一个收藏呀,谢谢大家这对我很重要!
后记。
大家好,我是喻春。
暧昧这篇文从二月开文到现在八月,将近六个月的连载期,在许多波折下还是顺利的完结啦。
这篇文对我的意义非凡,是我真正意义上写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最开始他的雏形只有一万字,甚至是我高中时写的,笔触稚嫩,用词中二。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敢再看我写过的东西,重修时想了许久也找不到当时的感觉,只能草草作罢。今年年初把这篇文捡起来,在编辑的帮助下写了两千字的大纲我便自信满满的开文了。
但写到现在,虽然完结了,我的情绪还是焦虑偏多。写到中期时焦虑数据差,写到快结尾时很深切的感受到了自己的笔力不足,想写的东西总是差一些,甚至有时候无意间修改错字时翻阅前面的内容,我会觉得自己在退步。到了后期码字到有些麻木,我在思考自己写下的东西是不是相同词汇的拼接,总是只有那些语言,十分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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