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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猛兽疑云(第2页)

陈凌这时候抓着那半截尾巴在看。

听到他这话,就笑呵呵说一句:“你别急啊水娃,献哥家的狗也不中用了,你催他去撵猪,他也只能干着急,没办法啊。”

“我来吧,我来先给你们瞧瞧,这猪是往哪儿跑了。”

说着,向着农庄的方向打了两个响亮的呼哨。

不一会儿,便有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从远处飞来,缓缓的拍打的翅膀,落在陈凌的脚边儿。

鹞子在陈凌身上没有待护肩和护腕的时候,是不往他身上落的。

现在鹞子这双爪子越发的粗硬锋锐,是真正能穿人皮肉的。

陈凌可不敢直接让它落在身上。

“哦哟,是鹞子。”

陈泽惊呼一声,他姐姐一家三口,连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也看呆了眼,原以为陈凌是要把狗叫过来呢,谁知道叫来一只鹞子。

很多人知道陈凌家有这玩意儿,还真没亲眼见到过呢。

“嗯,鹞子能飞,比狗在地面跑快,方便一点。”

陈凌说着,走到野猪留下的血迹跟前,蘸着血抹在二秃子鼻子上,让二秃子去感受了一下猎物的味道。

看到二秃子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就知道它发现了那只逃跑野猪的踪迹了。

当即就把它抓起来,托在手上,向天一扬。

二秃子展翅凌空飞起,在天空一阵盘旋之后,勐地朝一个方向飞去。

“俺的娘哎,不是吧,狗能找骚,鹞子也能找上骚?老鹰跟鹞子啥的不都靠眼吗?你这咋还有靠鼻子的?”

陈泽一看陈凌的做法,顿时叫道。

();()  陈凌抬头看了眼二秃子飞去的方向,笑道:“咋就没靠鼻子的鹰?你又没训过鹰,怕是不知道训鹰还得让鹰记住你身上的味儿吧?”

训鹰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让鹰记住主人的气味儿。

一般人训鹰,为了让鹰更容易接受自己。

可以用自己的唾液吐在肉上,再把肉喂给鹰吃。

还可以用汗水和唾液结合起来,抹在鹰身上,让鹰熟悉自己身体的气味。

时间长了,潜移默化,鹰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

因此鹰的嗅觉虽然不如视觉和听觉强大。

但要是分辨气味儿,还是相当厉害的。

再有陈凌灵水喂着,二秃子就是单独靠鼻子也可以追踪猎物。

不然以后还要在山里寻找药材呢,没好鼻子咋行。

“好家伙,熬个鹰而已,还有这些个门道儿吗?”

众人听完齐齐一愣,随后心想:恐怕也就是富贵这小子有闲心思搞这些东西了,有狗有鹰的,都快玩出来花儿了,别的人一辈子估计也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儿。

几人一块闲聊着,等了十来分钟二秃子才飞回来。

“看来这头猪确实不小,带着夹子还跑了这么老远,看来追回来得费不少力气,反正今天肯定是不成了……”

陈凌摸了摸鹞子,说道。

鹞子来回十来分钟,也就是飞过去的时候,在天上飞了五分钟才能找到猪呢。

换成人在山林里走着,爬上爬下,有高有低的,那起码得半个小时。

而且就算找到猪了,太大个头的猪,也不好往山下弄啊,再稍微一收拾,太阳就下山了。

这还追个屁。

连陈泽都泄气了,跺着脚连说可惜。

王立献拍拍他肩膀:“可惜啥,这不还有小野猪崽子嘛,富贵前几天请人吃庖汤来着,你们出去打工的没吃到,这次来俺家,俺请你们吃。”

陈凌一听这来劲了:“行啊,小猪崽子肉嫩,炖一大锅,多好吃。我明天带着酒过去。”

我真不想吃软饭  开局生孩子!我穿成了汉武帝的妈  天残殇  反派总以为自己是替身  逃生攻略  成了霸总的妹妹  元阳道君  大龄宫女出嫁记  上神的快穿求爱路  末世之女配凶猛  斗罗活久见  治愈系邪神  男人四十  全员宠我[末世]  穿越成皇帝的白月光  神雕:过儿你不要这样  冥王殿  炮灰逆袭[快穿]  这个训练家的宝可梦过于跳脱  我和女神的荒岛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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