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漫猜到回来或许会遇见林向珩,但她没想到会这么快。
明明云州也挺大的。
从超市走到楼下也就五分钟时间,一路沉默。
林向珩送她到电梯口,喜漫要去从他手里接袋子时,他没给,看了眼电梯还在十五楼,他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的声音没有起伏,喜漫听不出他的情绪。
她也没有去看他的脸,只是礼貌回答道:“六天前。”
林向珩没有问她为什么回来之类的话,他只是依旧帮她提着袋子,看电梯上的数字一个个变小,他突然又问:“好点没有?”
意识到他是问刚刚的事,喜漫沉默的应了一声:“好多了。”
突如其来的头晕已经成为她习惯的小事,只不过后脑勺砸在椅背上还隐隐的疼,这会后脑勺应该已经肿了一个小包,但没大碍,喜漫也不会说。
换作六年前,她会可怜兮兮的捂着脑袋,到林向珩面前跟他撒娇,赵喜漫最惯会这一套,就是装可怜,说自己不得不得了了,会不会破皮啊,会不会流血啊,要不要去医院缝针啊,缝针的话不会要把她头发也剃了吧,那样子的话秃一块的话就会好丑啊。
林向珩是个话少但认真的人,他会淡淡的扫一眼,告诉赵喜漫没事,顶多就是有一点点肿。
甚至不会破皮。
赵喜漫就知道他会这么没意思。
“我这么说的时候,就是想你哄哄我。”
哄?
哄赵喜漫要怎么哄?
林向珩一向少与人交际,但对赵喜漫他有求必应,于是他会用指腹轻轻扫一扫她受伤的后脑勺,低头亲一亲她柔软湿润的嘴角,低声告诉她,没破皮更没流血,要是被拉去医院缝针,他也会护住她的头发,让她不至于变成一个秃子。
赵喜漫最喜欢他主动亲她。
他唇瓣很薄,嘴角带一点点笑容的时候就是特别温柔的弧度,赵喜漫形容说他嘴唇的味道就像是被阳光洒满的甜橙,凌冽中能尝到是甜的,和他怀抱里的味道一样好闻。
她抿了抿唇角来品尝。
然后就会主动踮起脚尖去蹭他的鼻尖,再次不知羞的撒娇说:再亲亲嘛!
这时林向珩就会抱起她,把她覆在角落里,他低头深入这个吻,轻轻撬开她的牙齿,让她被迫抬起头,他的温柔之外也是暴烈的,让她完完全全的接纳他。
赵喜漫最会说讨人喜欢的话了,她说林向珩亲的很舒服,说喜欢他的温柔,也喜欢他的暴烈失控,喜欢他手指抚摸她脸颊时温柔的疼痛感——
总之就是特别超级十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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