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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大道至简(第2页)

诸葛钧沮丧的说:“不来了,再重复一百次也是同样的结果,没意义的!”

他已经看出来了,李睿的就那一个,那便是平持长剑直直指着你的胸口等着你撞过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根据你所作出的反应作一定程度的调整,反正不管怎么样,直刺的姿势是保持不变的。这可能是夹枪冲锋的变种,很简单,简单到不可思议,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招数,他硬是没有办法破解。两匹战马以三四十公里的时迎面飞驰,马背上的骑士接触的时间也就电光石火的那么一瞬间,李睿早在短兵相接之前便先将长剑探了出来,占尽先机,留给他的选择就两个,要么选择闪避然后丧失攻击机会,要么选择攻击!

而他选择了攻击。

但攻击的结果却很难让他满意。大家都披着铁甲,单手直刀是砍不开的,可长剑却可以借助奔马冲刺赋予的强大动能将他捅个对穿!也就是说,就算他使出吃奶的劲去攻击李睿,最好的结果也只是李睿受伤,而他却必死无疑!

他有些恼火的说:“校尉你只会这一招了吗?能不能换个招数!”

李睿笑说:“有这一招就够了呀!两名骑兵迎面对冲,可供出手的时间不过是电光石火的一瞬,这么短的时间内你能使出多精妙的招数来?”

诸葛钧说:“可战场又不是单打独斗,战马更不可能时刻都在高移动,如果你度慢下来了,还会有人傻傻的往你的剑尖上撞吗?”

李睿说:“这就是我让你们多佩带一把剑,而不是强行要求你们只带剑的原因。”

他下马,伸手将诸葛钧拉了起来,说:“其实你并没有错,参兵混战中最理想的武器确实是长刀、铁锤这类兵器。砍伤刺死,长刀一挥间便能在人的身上制造出一个可怕的创口,即便一时间不死,也会因为大量失血和骨骼、肌腱被斩断以及可怕的剧痛而丧失战力了,在一对一甚至一对多的混战中,刀很好用,而剑,没啥用处。”

诸葛钧心里好受了那么一点点,但仍然很困惑:“可为什么我每次都会被你打落马?”

李睿说:“这就是骑兵作战的第二种情况了。正如你说所,战马不是时刻都在高移动的,但同样,骑兵也不是时刻都扎在敌人堆里跟人家混战的,迎面对冲是每一场骑兵作战都必不可少的程序。让你们装备长剑,就是希望你们在遇到敌军重甲骑兵,失去了马槊,长刀又砍不动的时候,可以用长剑代替马槊向对方动冲锋,用迎面刺击去洞穿对方的盔甲,给予对方致命一击,争取在陷入混战之前便将对方的阵型冲垮,将他们的勇气打崩。”

他始终认为混战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甭管装备多精良,武艺多高强,一旦卷入了混战之中都很难全身而退了。混战是不可避免的,这个没办法,但他可以想办法尽可能的压缩混战的时间和敌军参与混战的人数……

比如说在骑兵对冲的那一瞬间便尽最大限度杀伤敌军。冲在最前面的都是整支骑兵部队最悍勇,武艺最高强的,能在对冲的那一瞬间重创对方的话,不仅能大大削弱敌军的战斗力,更能对敌军的士气造成巨大的打击,可谓一举两得。

能一把将对方捅死,谁会傻到抡着刀子乒乒乓乓的砍上半天?咱们是军人,得讲究效率!

诸葛钧只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狠狠的洗涮了一遍:“原来……剑是这样用的……原来这么简单的招数也能挥出如此骇人的威力……”

李睿说:“战场厮杀呢,又不是比武招亲,要那么华丽的招式干嘛?越简单直接的攻击方式往往越有效,花里胡哨的东西在战场上是很难生存得下去的,须知,大道至简!”

这可不是他信口胡吹,小时候他就磨着老爸手下那帮骑兵教他刀法,教他军中格斗术,渴望着能练成一身高强的武功,行侠仗义……咳,谁小时候还没个武侠梦嘛!那些老兵倒是教了,但教的东西却让他非常失望:整套刀法也就八个攻击招式,八个防守招式,还有几个闪避招式;军中格斗术更是简单,无非也就是直拳钩拳摆拳膝击扫踢正蹬,再加一些肘击、摇闪、走位,跟他幻想中的高深莫测的武功绝学完全对不上号!

“武术并没有多高深,最有效的招式就那么几个,要学会它们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十年如一日的苦练,将每一个招式都练到极致,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瞬间作出最优化的反应,将它们组合成最具威力的攻击。”老兵们是这样跟他说的。本来他还不大信,但是在看到一名来自河北的老兵一记戳脚踢碎了五块红砖之后,彻底信了。

戳脚很复杂很高深吗?复杂个屁,高深个屁,最有效的招数无非就是逮着机会往人家的胫骨甚至膝盖来上一脚。可是,当你练到能一脚踢碎四五块红砖的时候,有人敢用自己的胫骨、膝盖挨这一脚吗?除非他想一辈子都跟拐仗为伍了。学会那些看起来很华丽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套路其实并不难,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对着沙袋、弹力绳、度球、哑铃、杠铃等等这些冰冷的器械磨练那些最简单的基本功,却很难。这也是现在传统武术上不了擂台的原因,因为绝大多数学传统武术的都只是在练套路,那些套路使出来确实很好看,但没啥用,往往一个照面就给放倒了。

虎骑那帮骄兵悍将还没有明白“大道至简”这四个字的含义,但是李睿每次都是一个招面便将诸葛钧打下马来的剽悍表现让他们愕然现,原来自己一直认为在战场上没啥用的剑还能这样用,还有如此可怕的威力!他们一扫方才的抗拒,争先恐后的跑去选剑,为了得到一把好剑甚至抡起拳头打起来了。

真是一帮善变的家伙!

终于说服了这帮比驴还犟的家伙,李睿暗暗松了一口气。

其实这种剑也不是合格的骑兵剑,它还是太轻,太薄了。想要达到能够洞穿重铠的效果,它的重量少说也得达到一公斤,并且将剑脊加厚一半才行。不过考虑到现在胡人还没有多少铁甲重骑兵……

先将就着用吧,以后再改良就是了。

顶级万人迷光环  姜未染  拥有金牌律师系统穿越这件事  从布斯巴顿到霍格沃茨  归川  反派大佬女儿奴[八零]  成了血族万人迷!  娘娘她想上位  狱出狂医  穿到女尊后成了十个美男的心尖宠  漫威:最强华强北  书院旁新开了一间小食肆  穿书之替嫁世子妃逆袭了  从斗罗开始当大主教  和嫡姐换亲后我一手烂牌赢麻了  诸天:每个世界随机一个关键词  关婷高玉兰  眠春山  我来米花只做三件事  斗破,这个熏儿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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